《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於2013年7月18日起正式生效,港務局組織架構進行重組並更名為海事及水務局。因應港務局的海事與港務職責擴展,並增加協調管理水資源的職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第14/2013號行政法規重組港務局的組織架構,並更名為"海事及水務局"。行政法規對部門內海事管理職能的分工進行梳理,強化海事安全、碼頭、船舶及船員等事務的管理外,亦增設水資源管理廳,增加了監察供水服務、保障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推廣節約用水等多方面涉及供水事務的職能。

更新日期 202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