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1864年2月8日─1865年1月26日)10月20日,澳门政府获准建造蒸汽炮艇加强地区防务。此前在利物浦制造的“扎尔克(Zarco)”号汽轮已划属水警。为澳门新造的炮艇命名为“卡洛斯王子(Príncipe Carlos)”号和“贾梅士(Camões)”号。[1]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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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