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七年(1857年1月26日─1858年2月13日)2月21日,葡萄牙国王佩得罗五世与教宗庇护九世(Pius Ⅸ)[1]就葡萄牙在远东圣职授予权的行使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协定。双方谈判的全权代表教廷方面为卡米洛.皮特罗(Camillo di Pietro),葡萄牙方面为外交国务秘书罗德里戈.冯塞卡(Rodrigo da Fonseca)。葡萄牙于1860年2月6日批准。协议将葡国对澳门教区的管治扩展到广东省及其周边岛屿,香港除外。[2]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29页为皮奥三世,误。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卷第720页载1857年在位教宗为庇护九世(1846—1878年在位),此处当为庇护九世。
[2]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29—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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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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