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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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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9月1日,澳門所設賭館,向由葡萄牙官吏收取使費,以充地方公用。定例每年投充1次,當眾開票,以價高者准承。現聞該處當道於19日在澳門酌定去取,香港葡國領事署連日由10點鐘代收承充書函,所有章程均可向署中詢問。聞此次有願出重價至洋14萬元者。蓋向年澳門賭館共12家,今則擬開16家,故費亦加增也。賭風之盛如此。《申報》1880年9月1日《賭風更盛》。
澳門所設賭館向葡萄牙官吏收取使費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8月11日,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對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進行改革,將澳門番攤館12間出投領牌,一改過去類似攬頭的承充形式。至1879年8月30日招人領牌之期,澳督以為現日多有商人欲行全盤領取,且領牌不若承充競取增益更多,故又將番攤承充經營重返故轍。《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8月19日第33號附報。
澳督頒佈第77號諭札改革澳門博彩業的承充方式
光緒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8月13日,1874年番攤專營權承充人不滿足於在陸上經營,故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直到深夜,但遭氹仔炮台軍事長官禁止。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1頁。
番攤專營權承充人安排兩隻船開往氹仔海面賭博
光緒八年(1882年2月18日─1883年2月7日)3月3日,華人盧九、胡袞臣獲准承充氹仔番攤並鴉片煙生意,一年為期,自本年5月1日起計,只限在氹仔村而已,別村或別處,無論與氹仔或遠或近,俱不在內。規銀為8800大元,分每月上期交納七二兌。《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4月15日第15號。
華人盧九、胡袞臣獲准承充氹仔番攤並鴉片煙生意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10月27日,澳門總督科雷亞.施利華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如番攤、摸彩和玩紙牌,並允許通過預先支付牌照費設立適當的場所。”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08頁。
澳門總督稱在澳門可以自由進行幸運博彩活動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11月6日,自省城禁賭之後,澳門16家攤館異常熱鬧,每至燈時,幾無坐立之地。闈姓各廠,更為熱鬧。初十、十一兩日,來電紛馳投猜恐後,門限幾為之穿。在九龍一帶之賭館也遷至澳門,如泗孟街口之大生館、福隆街口之廣勝館。傳聞九龍最有名的寶字攤館也要在澳中開張。《鏡海叢報》1895年11月6日《賭場熱鬧》及《死灰復燃》。
澳門賭場異常熱鬧
同治十二年(1873年1月29日─1874年2月16日)8月5日,澳門番攤承充合同簽訂,這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的澳門番攤承充合同。《承充澳門番攤攬頭生意章程》內容為中葡文合璧,左右對照。承充的華商為鄭耀、劉越犀、鐘超三人。條款的主要內容如下:1. 承充番攤合約章程以一年為期。計至1874年9月10日為滿期。承充規銀15萬元,由本年9月11日起。每月上期繳納規銀12500元,七二兌。2. 淮開攤館26間,不得多開。無論是否開足26間,依然照納規銀。如欲多開須稟明公物會憲。3. 由關閘至媽閣地方所有攤館生意均歸承充人。任由承充人在界內照上款開館多少。4. 午夜12點閉門。有私開罰銀50兩。5. 准開打牌館三間。6. 該承充三人有保險公司50份,每份500兩交出作按以為擔保規銀,另有香港商人擔保該三人遵照合同。簽名:鄭耀、劉越犀、鐘超,擔保人為和興李升。通過這一番攤承充合同檔案來看,番攤的開設地不包括氹仔,有開設打牌館以及開設時間的限制情形,這些內容都是以前未曾出現過的。AH/F/422, MIC: A0585. p. 1, 澳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鄭觀應:《澳門窩匪論》,最早發表在1872年的《申報》中稱:“其番攤之館則已有二百餘號也。”由檔案可見,僅准26間。很可能鄭氏是指賭館內的番攤賭台數目。
澳門番攤承充合同簽訂
同治十年(1871年2月19日─1872年2月8日)9月23日,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此次闈姓承充的葡文合同出現中文紀年,可能是考慮到闈姓博彩以科舉作依據的特點,特意寫作同治(Tung-Chi)十年七月二十六日。承充人為買辦商人(Comprador)梁六(Aloc,後又有寫成Aloe或Ahoy),承充價碼是每年繳納5000元。承充時間是三年,自1872年1月26日開始。這次承充的擔保人王亞祿(Vong-Alok)。合同條款與第一屆基本相同。一是倘若知悉無人獲彩的情況下,承充人應將票銀歸還買票者。二是每四個月上期繳交1666. 666元於公物會。COTA: AHU-ACL-SEMU-DGU-005,B-No. 3, Cx. 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澳門第二屆闈姓承充合同簽訂
|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 約1890年 | |
| 關鍵字: | 餐飲業 |
| 旅館 | |
| 賭博 | |
| 賭場 | |
| 茶樓 | |
| 山水名茶 | |
| 招牌 | |
| 賭館 | |
| 百葉窗 |
| 發行商: | Graça & Co., Hongkong, China |
| 資料來源: | 利冠棉、林發欽:《19-20世紀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歷史教育學會,2008, 第209頁。精裝ISBN 978-99937-927-1-0;平裝ISBN 978-99937-927-0-3 |
| 藏品所有人: | 利冠棉 |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歷史教育學會 |
| 權限範圍: | 利冠棉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 系列: | 明信片中的澳門--澳門生活 |
| 語種: | 中文 |
| 英文 | |
| 葡文 | |
| 資料類型: | 圖片 |
| 明信片 | |
| 黑白 | |
| 郵票 | |
| 郵戳 | |
| 筆跡 | |
| 電子資料格式: | TIF, 1044x1632, 12.52MB |
| 登錄號碼: | p0007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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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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