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2月6日─1618年1月25日)本年,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簽訂《新西班牙與遠東之間貿易協定》稱:為了防止華人來到馬尼拉,陛下可令澳門居民運來漳州人所運來的絲、青銅及其他菲律賓人所售賣的貨品,一切都會更安全,利潤也會更大些,而且全部歸入陛下臣民手中。[1]

[1]陳台民:《中菲關係與菲律賓華僑》第1冊,第3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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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