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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1月24日─1564年1月13日)7月29日,迪奥戈•佩雷拉使团抵达澳门后,与广东政府多次交涉要求进京谒见中国皇帝,但迟迟未获广东政府的批准。葡印总督彿兰西斯科•库蒂尼奥(D. Francisco Coutinho)不得不另行组织使团,遂命迪奥戈•佩雷拉之妹夫吉尔•戈伊斯(Gil de Góis)以国王特使的身份使华。戈伊斯带着葡印总督给中国皇帝的书信,并备有一份厚礼,在武装舰队的 护送下于4月底从果阿出发,于本日顺利抵达澳门。同船而来的还有方济各挚友迪奥戈•佩雷拉、两位葡萄牙耶稣会神父培莱思(Francisco Peres)和泰玛诺(Manuel Teixeira)及修士安德烈•平托(André Pinto)。他们由葡印新总督高丁纽•雷顿多(Dom Francisco Coutinho de Redondo)伯爵派遣,受到兵头迪奥戈•佩雷拉和教区法官若昂•苏亚雷斯(João Soares)神父以及全体居民的热烈欢迎。据《耶稣会会士在亚洲》:本年(1563),两个我们的人来中国的澳城(Ciudad de Amacao)居住。它当时是个人口稀少之地。不久前,葡萄牙人从中国官员处获准驾船来此同华人 交易商品。因为许多人需要在此过冬购买华人的货物,当初澳门的房屋很少,于是开始建筑了一些房屋。当时的印度省教区长安东尼奥•瓜德洛斯(António de Quadros)神父派遣培莱思和泰玛诺神父及安德烈•平托修士来亚妈港,企图入华,但因为无法实现,在一位名叫佩罗•金特罗(Pero Quintero)的西班牙人家中逗留了一段时间。此人善德,是耶稣会的朋友。他在家中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留住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安东尼奥•瓜德洛斯神父命令他们占用了一间简陋、狭小的房屋。培莱思(Francisco Peres)神父1564年12月3日的信称,他们是“真福玛尔塔的节日那一天到达澳门”,即6月29日。罗理路:《澳门寻根》附录文献之八,第100页。雷顿多伯爵名若奥•德•门多萨(Joāo de Mendoça)。Rui Manuel Loureiro, Em Busca das Origens de Macau, pp. 32—33; 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14页。 阿儒达宫图书馆:《耶稣会会士在亚洲》,Cód, 49-IV-53, fis. 369—369V.
乾隆八年(1743年1月26日-1744年2月12日)7月29日,在北京宫中工作的西洋人索智能告假抵达澳门料理家事。先是,1740年12月19日教宗批准索智能为北京教区主教,在北京的索智能两年后才得到消息,至本年才告假南行准备到澳门参加祝圣礼。祝圣礼11月3日在澳门举行。《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1册《广州将军策楞为遣员伴送入京效力西洋人庞进仁等三人事致内务府咨》,第74页;荣振华:《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第644—645页。高龙肇(A.M.Colombel)的《江南传教史》第2部分第733页称索智能是在福建由白多禄主教祝圣和费赖之的《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728页称索智能1741年祝圣,均误。
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1月21日─1766年2月8日)7月2日,华籍世俗神父杨执德(Étienne Laforest)和高仁(Aloys Kao)在洛里昂(Lorient)乘船抵达澳门。杨执德,字德望,高仁又称高类斯,俱北京人。先在蒋友仁(Michel Benoist)神父引领下在北京进修。1751年,两人被保送去法国拉弗莱歇(La Flèche)公学深造,攻读法文、拉丁文和人类学。1759年,入耶稣会,并在路易公学专攻神学。耶稣会解散后,他们在遣使会修院最后完成学业。法国国务大臣佩尔丁(Peletier)先生允诺充当他俩的保护人。1764年,又在法国科学院普礼逊(Brisson)和卡德特(Cadet)两位院士指导下,从事物理、自然史及化学多项研究,他们学会了硝酸制版印刷法,并参观了里昂的丝绸纺织厂、金银器皿制造厂和火器制造厂,最后他们带着法国王室赠送的礼品,其中有一架轻便的印刷机,以及国务大臣佩尔丁的赠言前往中国。两人抵达澳门后,在澳门居停27天,于7月29日到广州,翌年2月2日到达北京。荣振华(Joseph Dehergne):《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第749─750页;费赖之:《明清时期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第1141─1142页。
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2月14日─1791年2月2日)7月29日,花露(D. Vasco Luís Carneiro de Sousa e Faro)就任澳门总督。这位总督一直住在小高士德(António José da Costa Júnior)家中,至1794年12月21日小高士德请求议事会支付花露总督在此居住的租金。此小高士德为1781年去世的澳督、富商高士德之长子,1746年6月1日生,1818年11月16日逝世。因两父子葡文名均为António José da Costa,故称其子为António José da Costa Júnior,即小高士德。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676.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月30日─1844年2月17日)7月29日,在总督府,中葡双方召开了一个长达4个小时的会议。经过澳门总督席尔维拉·边度、澳门法官多次会议讨论,澳门议事会草拟了一份文件,向钦差大臣耆英提出九点要求,试图改变澳门管治状况。即“澳门议事会九请”:1. 既然中国已将整个香港岛无偿让与英国王室,那么,作为中国人长期朋友的葡萄牙人仍要缴纳地租,显然颇欠公允且令其面颜扫地。何况鉴于葡萄牙人持有的凭证,应特别明确规定,从权利上来讲属于葡萄牙人的土地包括从关闸至大海为一侧及内港为另一侧的范围,以及氹仔港。葡萄牙人自愿在关闸永远保留一军事据点以防止任何越界行为及骚乱,等等。2. 文移往来应以平等原则为之,因为天朝大臣已如此对待它国官员。3. 来自葡国或属于澳门船主的葡萄牙船只在澳门的泊费应予减少,以便使葡萄牙人缴纳的税款总是低于其他外国人在黄埔支付的税额,我们有权利希望,来自其他任何国家的外国船只可停泊澳门港,支付与它们在黄埔应缴纳的税额相同的税金。葡萄牙政府保证无一偷漏税行为出现。4. 中国人进口货物向中国缴纳的税率应降至最低(因为他们须向葡萄牙海关缴纳部分税款,否则这一居留地将无法维持下去。业已证明,此地对天朝作用甚大),以此吸引华人进口商至本港贸易,尤其是使用葡萄牙船只运货。此乃对中国海关有利之举。它可保证进口货物不被挪作他用,即通过走私的途径输入中国。走私堪称华人一“国祸”。5. 除非特殊情况,对所有国家商人来澳经商不得加以任何限制。如有所限,亦应解释清楚,以免出现擅权的情形或招致不满。6. 彻底废除新建、修缮、船只修理及市场进货方面强加给澳门居民的请牌制度。允许所有工匠自由从业,并在他们受到刁难时施以援手。受益者系工匠,因为他们全部是华人,自然有权受到本国大臣的保护。同时,还应珍视中葡人民几近300年来居澳和睦共处的兄弟情谊。7. 在作任何决定时,均须考虑到最近制定的、用以调整对英国商人开放的通商五口施行的关税的税率。英国人的通商自由应为所有船只所享受。在皇帝陛下及其大臣的心目中,不应厚英薄葡,因为我们葡萄牙人与中国的持久友好关系源远流长,甚至在某些情形下曾被视若(中国)国民。8. 出口货物应可以自产地直接来澳,而无需像现在一样先经过广州(完税)。货物在此(澳门)按章纳税后,任由进口商采购。此外,任凭进口商发运任何数量的货物,不像现在这样加以限制。例如,各种质地的丝绸,笼统地讲,所有高级料子,其量不足30担便不得行销本澳,今后不受此限,数量寡众均可采买;茶叶、粗布、漆器不满70担亦允许起运;而爆竹、斗笠、纸张等物品,若不足70担亦准运销本澳。9. 最后,上述各款即刻实施。其后由葡国女王陛下委任的一位驻华特命全权公使加以确认。“议事会九请”概括起来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1. 领土地位问题——以豁免地租及领土界限的扩展与确定为其核心。2. 葡萄牙王室在与中华帝国正式关系中的尊严问题,其中包括与中国当局正式函件往来的格式及对女王有权派一代表确认所订条约的权利。3. 澳门商业生存的问题。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第32页。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第236—237页,附录之3。萨安东:《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第37页。
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7月29日,葡人向钦差大臣耆英提出九点要求,试图改变澳门管治状况。10月3日,彼亚度(José Gregório Pegado)总督开始执政。他上任后,开始逐步进占氹仔岛。他礼节性拜访耆英时,获得葡人占领氹仔的默许。10月10日,前总督边度被任命为葡萄牙全权公使。11月4日,前总督边度乘“特茹”号到达黄埔,然后换乘小船进入广州,与清政府官员耆英在法国领事馆进行会谈。葡方提出的免交地租、取消三巴门界等7项要求被拒绝,中方被迫同意给予澳葡政府和中国地方官府公文处理同等待遇,减少葡船只税收;规范中国从澳门进口货物的税收,取消各种繁琐手续;自由修建房屋,打造船只,购买物品,雇佣工匠;葡萄牙船只也可以在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岸通商。
光绪十九年(1893年2月17日─1894年2月5日)7月29日,塞尔卡尔男爵小梅洛的女儿帕梅拉‧贡扎加(D. Pamela Francisca Maria Gonzaga de Melo)将圣珊泽宫以800澳门元卖给英国商人赫尔贝尔特‧邓特(Herbert Fullarton Dent)。1879年,小梅洛与其妻吉列尔米娜‧贡扎加(Guilhermina Pamela Gonzaga)进行离婚诉讼划分财产时,其母塞尔卡尔子爵夫人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正式信函,信中说,圣珊泽宫是其丈夫留给她的产业。此物业权于1882年5月24日获政府承认并注册,明确圣珊泽宫为小梅洛母亲子爵夫人的物业。1892年,子爵夫人去世,圣珊泽宫留给了她的孙女即小梅洛的女儿帕梅拉。Jorge Forjaz, Familias Macaenses, Vol.2, p.648; Isabel Nunes, Santa Sancha, pp.13—14.
《知新报》第二十六期刊登《驳龚自珍论私上》、《种植格致》、《机秤运煤》、《芝罘贸易》等文章。《知新报》于1897年2月22日(清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创刊,由康有为筹划出版、梁启超兼理笔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资、康广仁则负责具体运作创办,该报于维新运动时期所创办,为维新派在华南地区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的百日维新失败后,《知新报》仍继续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创立保救大清皇帝会后,更将《知新报》与《清议报》定为会报。《知新报》原按上海《时务报》模式创办,初拟为《广时务报》。及后经梁启超斟酌后,才定名《知新报》,报头使用篆书。其办报宗旨,正如其创刊文章的「知新报缘起」指出:「不慧于目,不聪于耳,不敏于口,曰盲、聋、哑,是谓三病」而「报者,天下之枢铃,万民之喉舌也,得之则通,通之则明,明之则勇,勇之则强,强则政举而国立,敬修而民智。」《知新报》是澳门第二份中文报纸,翻译不少西文报刊,录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国大事,同时远销海外旧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设社址于澳门南湾大井头四号,其后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迁馆告白:从大井头四号移寓至门牌十九号。初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册起,改为旬刊 (十日刊),篇幅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册开始,再改为半月刊,每期约60余页,册装。目前所收集的最后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册,是否仍有后续出版的刊册,有待进一步研究。本会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的支持,合作将该馆珍藏的共134册《知新报》原件进行电子化,得以在此平台与公众分享。此外,本会为每期之目录加设链结功能,以便各方读者阅读。《知新报》主要撰述和译者如下:撰述:何树龄、韩文举、梁启超、徐勤、刘桢麟、王觉任、陈继俨、欧榘甲、康广仁、黎祖健、麦孟华、林旭、孔昭炎、康有为 英译:周灵生、卢其昌、陈焯如、甘若云葡译:宋次生德译:沙士日译:唐振超、山本正义、康同薇
《知新报》第六十期刊登《中国失权愈甚》、《西班牙筹饷竭蹶》、《西班牙内乱续述》、《俄国议创兴东洋航路》等文章。《知新报》于1897年2月22日(清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创刊,由康有为筹划出版、梁启超兼理笔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资、康广仁则负责具体运作创办,该报于维新运动时期所创办,为维新派在华南地区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的百日维新失败后,《知新报》仍继续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创立保救大清皇帝会后,更将《知新报》与《清议报》定为会报。《知新报》原按上海《时务报》模式创办,初拟为《广时务报》。及后经梁启超斟酌后,才定名《知新报》,报头使用篆书。其办报宗旨,正如其创刊文章的「知新报缘起」指出:「不慧于目,不聪于耳,不敏于口,曰盲、聋、哑,是谓三病」而「报者,天下之枢铃,万民之喉舌也,得之则通,通之则明,明之则勇,勇之则强,强则政举而国立,敬修而民智。」《知新报》是澳门第二份中文报纸,翻译不少西文报刊,录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国大事,同时远销海外旧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设社址于澳门南湾大井头四号,其后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迁馆告白:从大井头四号移寓至门牌十九号。初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册起,改为旬刊 (十日刊),篇幅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册开始,再改为半月刊,每期约60余页,册装。目前所收集的最后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册,是否仍有后续出版的刊册,有待进一步研究。本会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的支持,合作将该馆珍藏的共134册《知新报》原件进行电子化,得以在此平台与公众分享。此外,本会为每期之目录加设链结功能,以便各方读者阅读。《知新报》主要撰述和译者如下:撰述:何树龄、韩文举、梁启超、徐勤、刘桢麟、王觉任、陈继俨、欧榘甲、康广仁、黎祖健、麦孟华、林旭、孔昭炎、康有为 英译:周灵生、卢其昌、陈焯如、甘若云葡译:宋次生德译:沙士日译:唐振超、山本正义、康同薇
清宣统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7月29日,澳门政府颁布第159号札谕,批准《濠镜公众阅书报社章程》。濠镜公众阅书报社由澳门富商卢九之子卢怡若、澳门同盟会分会主盟人刘君复及香山士绅萧聘一呈请澳门政府立案,这是澳门同盟会第一次主动向澳门政府申请立案建立的机构。该社社址在白马行街钓鱼台一座大屋之二楼内,并向各界募集图书,以供群众借阅。濠镜公众阅书报社举行成立大会时,出席开幕典礼有200—300人,除了社长刘思复、同盟会会员谢英伯与卢怡若外,其中还有一些女学生和家庭妇女。会上谢英伯要赵连城演讲,以女子演说鼓吹反清,成为当时一项社会新闻,这也是澳门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书报社表面为公开图书馆,其实主要陈列策动革命书报,以为鼓吹革命之用,并同时作为澳门共和革命者活动、联络海外各地同盟会相互响应的半公开场所,杨振熊等革命党人也于此时先后加盟。濠镜公众阅书报社成立后,在同盟会内成立附属组织“锄异社”,又名,“澳门同盟会暗杀除奸团”,除奸团总部设在菩提巷的菩提画馆。成员有梁倚神、高剑父、刘卓凡、陈峰海、李醒魂、陆萨尘、区大球及王岐生等人,全是港澳两地的富家子弟,职业有医生、画家、药剂师、教师及商行老板,其中有不少留日归来的知识份子。从1911年秋至1913年夏,除奸团先后在港澳两地暗杀掉清廷鹰犬有6人之多,其中包括两广总督侍卫刘某,他扮成学画之人,混入菩提画馆,被高剑父同门画家、同盟会会员梁倚神及时发觉,高剑父、梁倚神、陆萨尘等将密探引诱到三角亭菩提巷梁倚神住处,处决后掩埋地下。这是澳门同盟会所进行的一次暗杀活动。卢怡若,名光臣,又名宗缙,字怡若,以字行,广东新会人。1884年生,澳门钜商卢九第三子。1902年,赴北京参加乡试,位列第31名举人,并结识康有为,拜恭亲王溥伟为师。回到澳门后,在龙嵩街吕宋人所开之理发店,将垂辫剪去,成为澳门剪辫第一人。同年,东渡日本横滨游学,并参加革命党工作。1906年,转赴英国伦敦皇仁书院留学。1908年,因家父卢九病重,返回澳门,孙中山遂授命其同林复、谢英伯、邓三伯一道组织中国同盟会澳门支部。1912年,孙中山当选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特邀其为总统府顾问,后获任总统府筹饷委员,受命南下筹饷,旋即回到澳门。1915年,当选第二届国民代表。1922年,受粤海关监督刘玉麟之聘,赴任开平关总办。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出任第七战区第三纵队司令部参议,驻澳指挥地下工作。抗战胜利后,因孙科荐举担任广东省政府参议。卢怡若亦热心公益,襄助学校善堂,颇得澳门市民敬仰。参见杨振熊、赵汉一、曾霖山等口述,任志林撰:《革命史系‧卢公怡若传》,第6页。《澳门政府宪报》1911年7月29日第30号;档案Estatutos da Biblioteca Púlblica-Hou Kiang Chong Iut Su Pou Sié-Fundada por Lu Chong Chan e Outros(《建立公共图书馆——濠镜(公)众阅书报社——由卢宗缙等人建立》),1911/7/12—1911/7/22, AH/AC/03169;赵连城:《同盟会在港澳的活动和广东妇女参加革命的回忆录》,载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册,第311页;金丰居士:《菩提画馆夺命藏尸煞气极重》,载《新报》2008年10月30日。按,据香港《华字日报》1911年8月14日报导:据传闻“濠镜阅书报社”系为志士所设。开幕前一日,香港琳瑯幻境白话戏班为之演戏一宵助庆,不收戏金,而清平戏院亦不收园租,志士等遂亦不收票价,送票于知交者。该院座位仅千余,而印送票至三千余之多。以致到者众多,几无地立足。戏班所演三幕之戏,仅演一两句钟,其中除本班演说脚式之外,有轮船卖药者几人演说革命。
民国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7月29日,澳门葡警无故殴打华人朱文彬致死。朱文彬原为中山县香山乡民,向因家境赤贫,以骑单车搭载客货为业维持生计。本日上午9时,朱文彬骑单车搭载乘客郭棠1名由香洲赴澳门。10时许,迨至关闸内附近,被葡警苏沙 (Daniel de Sousa)喝令停车,因朱文彬耳聋,以至未能及时停车。该葡警竟然不问情由,拳殴朱氏晕倒在地。后派车将朱文彬载往山顶医院,只因击中肋部要害,刚刚抵达医院即已毙命。中山县各机关及民众团体以及港澳同胞,莫不为之愤慨。至7月30日,中山县民自动封锁澳岐交通及一切贸易事宜。澳门政府不予理睬,反而以卡车多辆装载葡警兵力百余名及多种轻重武器出动于关闸沿线附近,企图以抵抗方式要求索赔,后经外交部驻澳专员交涉澳门警察厅即将当日出勤关闸的军警全部拘禁,个别审问,查出第281号葡警苏沙为殴毙朱文彬之凶手,并称该警实犯殴毙华人及违抗命令两罪,立即移交法院依法惩办,并表示对死者家属给以抚恤与赔偿。此一风波方渐平息。《澳门葡警殴毙华人朱文彬交涉案》,澳门历史档案馆藏缩微胶卷:全宗号35J-175/案卷号2 (2)/盘号2256/影像号429-445;《李大超关于澳门葡警殴毙中山县民朱文彬案办理情形电》,转自《广东澳门档案史料选编》,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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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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