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比赛属“年度中国历史人物选举2025”之第二部分,参加者需以上述选举之当选者林则徐的生平、改革事迹、文学作品等为主题,完成专题研习报告并上传至“澳门记忆”文史网以参赛。
天启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5月29日,有4艘马尼拉的帆船抵达澳门,运来武器和给养,其中一艘大帆船载来了12门吕宋巨炮。1622年6月荷兰进攻澳门之役结束后,议事会又派一位耶稣会神父和两位澳门重要的人物前往马尼拉报信,应澳门方面的要求,加强澳门的军事防御。该船于同年7月返回马尼拉,并运回一批丝绸。同时,又有3艘葡萄牙船从澳门开赴马尼拉贸易,运载了大量的丝绸和其他货物。Emma Helen Blair & James Alexander Roberston, 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98, Vo1.20, pp.31—33; 雷戈(Diogo Caldeira Rego):《澳门的建立与强大记事》,载《16和17世纪伊比利亚文学视野里的中国景观》,第201页。Emma Helen Blair & James Alexander Roberston, The Philippine Islands, 1493—1898, Vol.20, pp.31—33; 雷戈:《澳门的建立与强大记事》,载《16和17世纪伊比利亚文学视野里的中国景观》,第201页。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2月19日-1701年2月7日)5月29日,澳门议事会开会表决如何分配“圣安东尼奥”号船征收的税款,结果,意见相反的两方表决人数相同,于是,便邀请教会的长老们出面解决。6月1日,耶稣会省长曼努埃尔•卡瓦略称:税款由仁慈堂、圣家辣修女及理事官菲利佩•古德罗斯分配,本年议事会所有盈利都用于议事会的花费。条件是如果本年商船没有再次付款,议事会必须支付以后几年的税款。圣奥斯定修道院院长若瑟•孔捷绍意见与曼努埃尔•卡瓦略相同,宗教裁判所委员若瑟•席尔瓦(José de Silva)及多明我会代理主教佩德罗•埃斯佩仑莎(Pedro da Esperança)神父表示反对。最后议事会请主教贾修利作出裁决,7月9日,议事会先付给理事官菲利佩·古德罗斯,剩下的给圣家辣修女和仁慈堂。以后则以此为例,成为澳门议事会处事的重要规则。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6—18世纪》,第69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8.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2月9日─1786年1月29日)5月29日,乾隆寄谕广东巡抚孙士毅,令在澳门一带访缉西洋人方济觉非法自澳门赴福建传教一案中要犯蔡伯多禄。蔡氏虽系福建人,但长期寓居广东一带,熟悉此地情况,故敢于将西洋人引入内地传教,案发后,他出逃在外,有可能来广东、澳门等地藏匿。因此,孙士毅委派藩司陈用敷亲赴澳门缉查。11月19日,乾隆皇帝又寄谕两广总督富勒浑著在澳门等海口严密访拿。《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第1册《广东巡抚孙士毅奏覆遵旨晓谕在粤洋人并严拿蔡伯多禄情形折》、《寄谕广东巡抚孙士毅著在澳门一带访缉西洋人传教案内要犯蔡伯多禄》、《广东巡抚孙士毅奏覆遵旨在澳门等地查缉蔡伯多禄情形折》、《两广总督富勒浑奏报在各海口地方严拿要犯蔡伯多禄情形折》、《寄谕两广总督富勒浑著在澳门等海口严密访拿蔡伯多禄》,第491─497页。
清嘉庆九年(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5月29日,澳门圣若瑟修院院长科雷亚•瓦伦特携带几位传教士从里斯本返回澳门。这几位传教士是遣使会修士阿尔瓦雷斯•贡札加(Luís José Alvares Gonzaga)、若阿金•萨赖瓦(Joaquim de Sousa Saraiva)、若瑟•安图内斯(José Antunes)、米格尔•丹塔斯(Miguel Dantas)。7月19日,瓦伦特院长病逝于海上,其他几位修士则于9月16日抵达澳门。瓦伦特病逝后,由若阿金•莱特接任院长。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6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e n Sua Diocese, Vol. 3, p. 386及Vol. 8, p. 309; 方立中:《1697—1935年在华遣使会士列传》,第561页。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1月26日─1896年2月12日)5月29日,华人商绅在湾仔石角嘴地方,附近拱北关厂海旁旷区,建搭大棚厂一座,安置染疫病众。分作两层,约容数百人之广。澳中华绅卢焯之、何穗田各题捐善费银1000元,洋药公栈(鸦片屋)亦助银1000元,在籍候补道陈芳捐银400元,其余绅商并解囊以相助,多寡之数,各视其家之有无,共襄善举。至6月间,澳门连降大雨,所有时症,渐庆安平。此次之殃澳地,澳中富商如柯家、曹家亦广助善缘,雄捐善费。富商多有奔避,惟闻卢焯之、何穗田两商绅始终在澳,昼夜奔驰,殊属忘身救患。《镜海丛报》1895年5月29日《善则旌之》。《镜海丛报》1895年6月5日《是亦妖劫》。
清宣统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5月,澳门政府与香港麦端那公司(MacDonald &Company)订立浚河合同,拟定应浚河道在鸡颈山之东北斜至澳门马交西南,共长约18000英尺,宽约150英尺,工程费用共计为16万元,并定于5月29日开工,至同年9月完工。6月,为取得英国人的支持,葡萄牙又同香港麦端那洋行英商订立合同,委托其办理疏浚氹仔以北海面工程,根据决定7月1日正式动工。由此疏浚河道事件爆发。澳门政府疏浚工程始于1908年,凡是疏浚后的海面,均设置浮标,以示该段水界为其所占,企图以此取得内河外海的控制权。其具体目的有三:(1)控制前山内河,即从澳门北至亚婆石,西至对面山岛岸边一带,为下一步侵入对面山和前山一带地区做准备;(2)控制十字门海面,进而入侵大小横琴岛、氹仔岛和路环岛;(3)占领九星洲海面,即西起马骝洲,东临九洲洋,北至香洲以北,南达路环一带,以控制珠江口,隔断广东西部高廉雷琼四府至广州的航道,扼杀新建的香洲埠。《澳门政府宪报》1911年8月19日第33号。郑勉刚辑:《澳门界务录》卷4《香山勘界维持会呈张督宪禀》。
民国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5月29日,澳门政府颁布223号札谕,宣布自即日起8日内全澳戒严,所有宪法上赋予人民一切权利暂行停止,澳门军政事务交付澳门帝汶兵营上校奥古斯托.山度士统理。山度士则制定了居民须遵守的章程细贴:(1)凡无论何国人之生命财产,均以最完善方法力求保护;(2)严禁燃掷炮仗;(3)凡人民及车辆,由晚上七点钟起至早晨七点钟止,均不得在街上行走,但有军政司准照者不在此例;(4)凡持枪军队,若被人攻击时,得用枪自卫;(5)所有店铺,如遇有军队持该长官所发之单到取货物时,应即照单交货,俟单呈交该营部,当立即付价;(6)所有各种食物及居民所需各品,一律严禁出口;(7)无论用何种办法打劫或图入屋打劫者,得用枪抵御之;(8)凡外国人在澳门出入口,均施以适宜之检查;(9)凡违犯本告示者,严拿拘禁,从重究办。《澳门政府宪报》1922年5月29日第21号。
民国十一年(1922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5月29日,上午约10时许,警察局前围聚的群众已高达万人,秩序井然,分守各路口,只许人入不许人出,一部分人手执工会旗帜,沿途动员各商店停业。同时据警察厅长阿尔杜.贾巴素(Artur Almeida Cabaço)报告,保护捷成警区各军士已极疲倦,又无食物充饥,因此官长发令另派步军前往替换。但该厅长又恐兵队一到益激众愤,随请暂缓派来,但因捷成兵队疲乏已极,又不得食,迫得必须替换,因嘱来换军队由海路前往,以免陆军开拔惊吓居民。嗣该厅长仍恐兵来激动众怒,乃于兵已开行之际,复请令该兵退回,但此时兵已乘船轮拖开行,无法向该轮拖通知。当该轮船未抵附近捷成警区码头之前,该厅长时刻仍守和平常态,谕饬陆军中尉飞利喇(Ricardo Xavier Ferreira) 即往码头、令轮拖切勿泊岸及不可令兵士登陆。该中尉正遵令前往码头阻止,适于此时遽生巨变,乃众人一见该中尉离开队伍,即将其围困殴击,夺其佩刀,折曲投入附近一井中。又扯破其制服,打落其军帽,并欲将其推落海中;同时,有一华人上前紧扼该中尉颈部,又有一西洋人卑沙亦被众殴打,推出船桥之外,幸伊扳扯乔木,不致坠海。纷乱中有一华人首先开枪,即有一巡街之非洲兵中弹倒毙,此时军队始行开枪,不幸毙命者多人。当场打死70多人,打伤100多人,其后葡兵分兵把守各路口,把遇难者五六个捆成一束,用船运走,扔进大海。史称“五二九”事件。葡兵行径激起全澳华人的极大愤怒,逾万华人在前山广场为死难同胞举行追悼会,并出版一本《哀思录》。 数万华人愤然离开澳门,返回广东内地。当晚,澳门联合总工会召开紧急会议,议决派出代表向澳门政府交涉,要求惩办凶手,抚恤死伤家属,同时电请广州政府与葡方交涉。与此同时,“全澳商店及摊馆、银业等,由第三日起,至初五均闭门停止营业”,澳门“各店铺紧闭门户,停止贸易”,可知澳门业已全面罢工罢市。 《民国日报》1922年6月3日《澳门交涉案形势紧急》称:“肇事之夕,有工人手持国旗,竖立华工后方,惟未将旗面张开。及是日发枪时,华工纷纷走避,国旗遂倒,事后有人见葡兵以旗包裹尸骸。”何伟杰据此推断为广州军政府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参见何伟杰:《澳门与中国国民革命研究(1905─1926)》,第173页。《民国日报》1922年6月3日据广州交涉员的调查报告称:“迄九时四十分,有葡兵一队,约四十余人,在新马路新昌公司门前,无故开枪毙华工一名,伤一人,刺伤二人,并刺死十余龄女子一人,其尸体两具,即用摩托车运往他处”;《华字日报》1922年6月30日《香港新闻》称,“澳门葡兵枪杀华人,死伤多少人言人殊。一说百余,一说数拾,其确数现尚难知”;又《申报》1922年6月2日《澳葡兵枪杀华工案之大交涉》称:“当场毙命者三十余人,受伤者百余人”;《民国日报》1922年6月11日《国会省会主张严重交涉》称:“此次葡兵向华人开枪,死伤共三四百人。”诸报资料歧异甚大。《华字日报》1922年6月5日事后从医院探得“被枪毙之工人八十名,由国家医院所收殓者共四十一人,伤一十一人”,此数大致合理。《申报》1922年6月5日。《申报》1922年6月8日《澳葡兵枪杀华工案之大交涉》;《民国日报》1922年6月11日《国会省会主张严重交涉》。
曾谷,广东省惠阳县(今属惠州市惠阳区)人。澳门中共特派员、澳门南光公司副经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直属机关党委第一书记。 曾出身于商人家庭,1930年,在广州市立师范学校读书;1933-1936年先后在中山、广州任小学教员,并组织学生开展爱国运动。1936年春,他参加中国青年抗日大同盟;6月,在广州参加学生抗日运动时,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审讯时,他被“吊飞机”(行刑)五次,但他强调抗日是合法的。结果,他被国民党当局判刑五年。 1937年夏,曾被保释出狱,8月,在中山县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初,受中共党组织派遣,他回到惠阳县国民党一五一师连部当上士文书,从事抗日统一战线工作;7月,参加抗击日寇侵犯横门的战斗。11月,中共中山县委决定在全县建成抗日武装,他被派往四区任区委委员,协助孙康、谭桂明建立一支有60人的区抗日别动队,担任队政训员。 1941年1月,中山县八区区委改属中共南(海)番(禺)中(山)顺(德)中心县委领导,曾担任区委委员。7月,他在东澳乡草朗村以经商名义进行隐蔽活动时,组建一支12人的东澳乡人民抗日义勇游击独立小队,先后多次阻止入侵日寇,掩护乡民安全转移,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八区抗日游击大队发展170多人。 1943年5至9月,他担任八区区委负责人;10月被派往江门,担任地下政治交通员,建立地下交通站,为抗日游击队搜集情报,筹集、转送物资。年底,他返回中山游击区,担任武工队特派员;1945年10月,参加中山县抗日民主政权——县行政督导处筹建工作。 1946年6月,珠江纵队北撤山东省解放区,曾留下来坚持斗争;1947年2月,中共广州市工委在澳门设中共中山特派员,他担任特派员。1948年2月,中共香港分局设立中共珠江三角洲地区工作委员会(后改为中共珠江三角洲地区委员会),他担任地委委员兼宣传部长。他深入各县墟镇、乡村,开展敌后游击战,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阶层人士,在中山、番禺、顺德部分农村建立基层人民政权,从各方面做好准备,配合南下解放军。 1949年10月,番禺县解放,曾担任县委书记,领导全县人民接管国民党政权,建立各级人民政权,清匪反霸,恢复经济,迅速稳定社会秩序。 1952年11月,曾调任中共佛山市委第二书记,1954年7月担任第一书记。当时佛山百业萧条,许多工商业户歇业,大批工人失业。面对这种情况,他坚决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组织全市工人开展爱国增产竞赛,增加产量,降低成本,资方恢复生产,佛山市手工业生产较快恢复;同时开始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4年底,佛山工商业初步摆脱了徘徊不前的状况,工业产值、财政收入比上年大幅增长。1954年12月至1957年夏,曾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长;1957年夏至1958年11月,担任中共惠阳地委副书记兼中共增城县委书记;1958年11月后任中共佛山地委副书记;1959年12月担任佛山专署副专员;1963年6月后,担任专员,负责全区工业、交通工作。 1959年,为解决“大跃进”造成生产关系急剧变化的问题,曾深入到各城镇、厂企调研。在他的主持下,地委先后制定加强城镇工作,调整手工业体制,改进商业体制,扩大商业网点,整顿工业组织和劳动组织等四项规定。 1961年,为坚决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曾提出要发展日用工业品生产,协调各方面关系,在人力、资金、动力、设备和原材料等方面,尽可能满足日用工业品生产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日用品供应的紧张局面。之后,他主持召开全区各县市工业书记会议,研究调整企业所有制规模和工资分配政策,拟出台《县社工业有关政策问题十五条意见》,提出地方工业要遵循为农业、为人民、为大工业、为出口服务的“四为”经营方针,坚决处理“共产风”,促进全区县办、公社办工业发展。 1966年“文革”开始,部分学生和群众起来“造反”,破“四旧”,有人要砸烂工人文化宫的牌子,曾立即派人制止。为此,有人质问他。9月初,他在市有线广播站发表题为《我对佛山有人质问的答复》的讲话,对当时运动所出现的“左”的行为进行批评,引导群众要坚持正确的方向,“抓革命、促生产”、“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运动”。 10-11月,地委、专署两次发出文件,要求做好工农业生产,做好市场供应,安排好群众生活,努力完成国家财政、税收、侨汇和城乡储蓄任务。11月开始,他被造反派当作“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派”,连续遭到批斗而靠边站。 1968年3月,曾担任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2月担任中共佛山地委常委,1973年4月后任地委副书记。期间,他主要分管城镇工作,深入城镇调查研究,先后主持召开两次城镇工作会议,提出城镇要加强规划,抓好经济、财贸工作,变消费城镇为生产城镇,搞好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清洁卫生和造林绿化,搞好市政建设,建成文明卫生的新城镇。 1974年9月,曾调离佛山地区,历任澳门南光公司副经理、省文教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直属机关党委第一书记等职。 1983年7月,曾离休;2007年5月29日病逝,享年93岁。[1] [1]佛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佛山人物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11,第269-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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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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