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月5日─1781年1月23日)澳门议事会向葡萄牙国王提出一项申请,请求在澳门尽快设立一间药房和派遣一名有能力的药剂师来澳门加以管理,以便有需要的居民可以购买到药物。由仁慈堂负责出资承担穷困病人的药费。结果,葡萄牙派人在澳门开办了两间药房:一间属于议事会,一间属于仁慈堂。后来,议事会将药房卖给了仁慈堂,仁慈堂遂成为两家药房的业主。这间药房的首位技术主任是若阿金•桑托斯(Joaquim José dos Santos)药剂师,他后来将药房买了下来。
[1]阿马罗:《澳门医学、名医、药房、流行病及医务治疗》,载《澳门史新编》第4册,第10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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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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