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五年(1879年1月22日─1880年2月9日)11月18日,葡萄牙頒佈法令,將《葡萄牙民法典》延伸適用於葡萄牙海外地區,其中就包括澳門。雖然這種延伸適用僅僅是葡萄牙的單方做法,但在延伸過程中,葡萄牙還是注意到了澳門自身的特殊歷史背景與文化環境,對於不適合中國風俗習慣的規範作了部分保留。[1]

[1]米健等著:《澳門法律》,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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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