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革命失敗後,棄職回鄉,不問政事。曾主持上海精武體育會。1930年任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1938年曾組織民團抵抗日軍攻佔廣州。失敗後避居澳門,創辦獨特的手抄本抗日救亡愛國文藝雜誌—─《淹留》半月刊。每期出版數量甚少。為居港教育家蔡元培甚為讚賞,每期購幾份,以示支持。1941年底香港淪陷後,1942年從澳門遷居廣東曲江,又曾創刊《予心》。1943年4月在韶關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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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二次革命失敗後,棄職回鄉,不問政事。曾主持上海精武體育會。1930年任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委員。1938年曾組織民團抵抗日軍攻佔廣州。失敗後避居澳門,創辦獨特的手抄本抗日救亡愛國文藝雜誌—─《淹留》半月刊。每期出版數量甚少。為居港教育家蔡元培甚為讚賞,每期購幾份,以示支持。1941年底香港淪陷後,1942年從澳門遷居廣東曲江,又曾創刊《予心》。1943年4月在韶關病故。
更新日期:2019/01/15
土生葡人。生於澳門。里斯本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大律師、澳門政府諮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副主席、澳門紅十字會主席、葡萄牙海外委員會委員及全國聯盟/全民行動主席。曾獲葡萄牙政府頒授帝國勳章及葡萄牙紅十字慈善勳章。
左次治(Adolfo Adroaldo Jorge),1905-1987
企業家。生於浙江省義烏市。1936年畢業於南京機械工程專科學校自動車系。40年代末期移居澳門。50年代創辦賀田工業有限公司並任董事長,曾任浙江大學顧問教授、澳門出入口商會監事會主席、澳門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澳門廠商聯合會監事長、澳門蘇浙滬同鄉會創會會長、全國港澳經濟研究會名譽顧問、浙江樹人大學副董事長。1993年獲澳門政府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
賀田,1918-1997
企業家。廣東番禺人,生於澳門。40年代就讀於香港中國新聞學院、廣州大學法學院經濟系。曾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常委;曾任香港東華三院董事局秘書,華南企業股份公司董事局秘書,澳門友聯置業建築公司、友聯貿易行、富裕置業建築公司、東泰地氈畜產品公司、南泰醫療器材藥品公司董事長,北泰合記公司、北泰建築裝飾公司、澳門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島旅遊發展公司常務董事,澳門濠江中學、培道中學校董會副董事長,澳門大學校董,澳門商訓夜中學、青洲小學校董會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會長,同時任廣州暨南大學、廣東省仲凱農業技術學院、廣大中學、教業中學校董。1988-1993年間曾應聘擔任全國性及廣東、廣州多間學術、慈善團體的理事、顧問、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等職。
陶開裕,1923-1993
畫家。又名耀辰,字居端。廣東新會人,早年就讀於廣州廣府中學,課餘隨潘和學畫。191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回廣州,參加廣州國畫研究會和顒園俱樂部。後曾任汕頭法院、廣州法院書記官、推事和庭長。1931年被聘任為廣州市立美術專門學校校長。抗日戰爭時期,輾轉香港、澳門、湛江等地,在澳門多年,常與畫友同好雅敘。曾與李鳳廷在香港合設鳳研樓畫室。抗戰勝利後返廣州,舉辦個人畫展。1948年移居香港。曾任香港中國美術會主席和華僑書院藝術系主任。擅長國畫、書法、詩,亦精鑒賞。1961年在香港病逝。
李研山,1898-1961
女。澳門第一位華人女西醫。1904年由廣州來澳養病,1906年與教會同道在黑沙灣創辦基督教會志道堂,留澳門行醫。1919年開設澳門第一間華人幼稚園,在澳門學前教育史上首創先河。1932年協助志道堂創辦蔡高學校,並與其侄女余艷梅一起辦校,作育英才。
余美德,1874-1960
憲法學家。湖南祁陽人。1947-1951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讀本科,1954-1959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讀研究生獲國家法副博士學位,其後一直從教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院,任教授、博士生導師。除文革期間下放勞動外,長期擔任法律系副主任共30餘年,教授憲法學、中國憲法等課程。曾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名譽會長,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社團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香港法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交流協會理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大學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學報(社科版)編輯委員會副主任。2000年參與創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擔任該院院長至2004年。2003年12月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1979年,參加《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的草擬及修改工作;1980-1982年現行憲法起草時,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成員參加了整個起草制定工作。1985-1990年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8-1993年擔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兩部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並擔任政治體制小組的召集人。1995-1997年擔任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1998-1999年擔任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參與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並擔任政治小組的召集人。1999年至2004年,擔任全國人大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自著、主編了《論新憲法的新發展》、《我國現行憲法的誕生》、《憲法學概論》、《憲法學》、《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論憲法》、《論香港基本法》、《論澳門基本法》、《論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制》等專著。2005年1月於澳門逝世。
蕭蔚雲,192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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