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元年(1796年2月9日─1797年1月27日)3月8日,葡萄牙國王任命佩雷拉•桑托斯(António Pereira dos Santos)為果阿大法官,執行澳門王室大法官的職責並與前任者有著同樣的特權。

[1]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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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