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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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九年 (1930年1月1日-1930年12月31日)7月21日,澳門殖民地郵電部代表殖民地政府與中華民國交通部無線電管理局簽訂合同,成立並經營澳門政府之澳門無線電台與中華民國交通部管理局之上海、廣州及廈門無線電台間之公共無線電業務。合同雙方承諾,除經發報人特別指定外,將所有以澳門為一端與上海、廣州或廈門為另一端終點交換之無線電信,傳遞於他方。《中外舊約章彙編》卷3《報務合同》 (1930年7月21日)。
澳門郵電部與中華民國無線電管理局簽訂合同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9月23日,《澳門郵政章程》(Regulamento dos Correios de Macau)頒布。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5頁。
《澳門郵政章程》(Regulamento dos Correios de Macau) 頒佈
光緒三年(1877年2月13日─1878年2月1日)9月20日,澳門總督科雷亞.施利華一封公函稱:“在澳門沒有郵政部門,只由私人負責接收及將郵袋寄往香港,澳門的郵件被視為香港本身郵件。此外,在這殖民地內所實施的法例是《伯爾尼條約》(Tratado de Berna),因為香港加入了這一協定。在香港的航線為所有沿海地區提供服務。”Luís Virgílio de Brito Frazão, História e Desenvolvimento dos Correios e das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Vol. 2, p. 19.
澳門總督科雷亞.施利華稱在澳門沒有郵政部門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2月2日─1898年1月21日)8月17日,澳門議事公局向海島市議會發出《氹仔路環市郵政代理處規章》。9月1日,在氹仔炮台設立郵政代理處,之下又分設氹仔和路環鄉村分理處。《澳門政府憲報》1897年8月28日第35號;Luís Virgílio de Brito Frazão, História e Desenvolvimento dos Correios e das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Vol.2, p.256.
《氹仔路環市郵政代理處規章》
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8月26日,郵電大廈正式啟用澳門無線電廣播台。署理總督羅莎.桑托斯、政府眾多官員和報界代表參加開幕儀式,郵電司司長路西安諾.馬丁斯發表講話。電台在試用期表明效果十分理想,可以被無線電愛好者和設於馬尼拉及帝力的電台接收,就收信和便利而言,是遠東地區最好的電台。無線廣播並非每日播出,初期播音時有時無,並無定日,工作人員缺少工作計畫。據悉,無線電廣播台有政府的一部分資金,數額為30000元。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 (1932-1936)》,載《文化雜誌》第23期1995年。
郵電大廈正式啟用澳門無線電廣播台
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2月27日,據給澳門郵政署的臨時指示,認為根據1878年6月1日在巴黎簽署的聲明,澳門作為葡萄牙的殖民地參加世界郵政聯盟。然而,由於過去5年中澳門沒有適時成立有關郵政部門,實際上並未進入該聯盟。同日,澳門、氹仔和路環間郵政業務開通。郵件每日定時由小艇裝箱運送。郵箱有兩把鑰匙,一把由澳門郵政署署長控制,一把由氹仔行政長官控制。氹仔郵局設在舊龍環醫院之建築物內。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33頁。
據給澳門郵政署的臨時指示
光緒十年(1884年1月28日─1885年2月14日)2月15日,里斯本地理學會向國王呈交了一份報告稱:在澳門不存在由官方組織的郵政。只有一位私人承擔郵政業務,接收和寄發郵袋及與香港進行通訊,收取自行訂立的郵資作為收益,但在葡萄牙及其領地郵政是由國家壟斷的。這是對澳門郵政附庸於香港郵政的抗議,認為這是一種委屈於外國郵政的情況。Luis Virgilio de Brito Frazão, História e Desenvolvimento dos Correios e das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Vol. 2, p. 20.
澳門不存在由官方組織的郵政
光緒六年(1880年2月10日─1881年1月29日)4月19日,因澳門驛務局尚未整備妥設,雖經前澳督札諭,著舉一人經理局務,惟此經理之人未受薪俸,並所收信資俱歸香港驛務局(即郵政局),則澳門書信館亦即郵政局算為香港驛務分局矣。為設立一自主驛務局,澳督特設一公會,創立澳門驛務局章程。該辦理公會人員包括:澳門輔政司噶哋.唎啞為主席,議事亭咐嘛喇主席克萊蒙特.叭之咕、公物會書記官啞宋生(João Correia Pais de Assumpção)、管理書信館里卡多.蘇沙(Ricardo de Sousa)、狀師小若阿金.巴士度、千總索薩.庇列度(João Maria de Sousa e Brito)為書記。澳督亦要求該公會在現時創辦伊始,不得逼令華人循例並行。惟所辦此事,必須使華民亦得用此局傳遞書信等事,俾其由漸習慣,洞悉此局裨益。《澳門政府憲報》1880年4月24日第17號。
創立澳門驛務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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