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九年(1859年2月3日─1860年1月22日)10—11月,新橋泥水行工人又在魯班先師廟正堂神殿側建旁廳一間。先是,新橋泥水行公所初建時,僅有正堂神殿一座,工友集議會商尚無專地。至本年,由本行工友提議募捐,購置會館旁地,增築橫廳,以為工友集議聚眾之所。[1]

[1]咸豐九年《泥水行公所碑記》,載王文達:《澳門掌故》,第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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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