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五年 (1946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 )1月2日,淩晨3時,在澳門法庭受審完畢的日偽駐澳特工隊隊長黃公傑由一區警署解送四區警署途中企圖逃跑,當場被警員開槍射殺。黃公傑的被殺惹來不少非議,當時一警署與四警署之間相距兩公里,途中均為民居,為何徒步押解這樣一名頭號通緝犯?當時中葡均有人士指出,黃公傑若解赴中國勢將對澳門政府不利,因黃熟知澳門政府官員與日本方面的交往詳情,勢必釀成澳門政府的困局,遂借黃逃獄為由而斃之。此案真相至今仍不明。[1]

[1]3/1/1946, Chinese Legatio, Lisbon to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ChungKing Message No. 00115: 1946年1月10日李希顏《葡萄牙統治下的澳門現狀》,澳門問題,第288頁;轉自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95-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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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