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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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葡人,生于澳门。在利宵中学毕业后,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修读法律,1956年返澳门执业律师,1969-1972年任澳门立法委员会委员。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后,1974年6月,与前“全国人民行动”党员组织了澳门中上层土生葡人的政治组织──澳门公民协会,并担任主席。1976年第一届立法会选举中,以澳门公民协会候选人当选为议员,并成为立法会主席。1980年3月,联同澳门公民协会的议员,在葡萄牙社会民主中心党的支持下,提出修改《澳门组织章程》草案,拟改变澳门政制,后因遭反对未能通过。同年的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再次当选为议员、主席。1984年2月,和澳门公民协会的立法议员,与当时的澳督高斯达在立法会颁布法令的权限问题上意见严重分歧,导致澳督要求葡萄牙总统解散立法会。同年8月,立法会改选,再度当选并重任立法会主席。1988年9月,在第四届立法会选举中连任议员、立法会主席,同年9月,获委任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此外还担任澳门成人教育促进会大会主席,澳门法学会大会主席,澳门律师公会会长等职务。曾在1971年获授殷皇子勋章,1978年获授殷皇子十字勋章。1992年4月在香港病逝。
宋玉生(Carlos Augusto Correa D’Assumpção),1929-1992
光绪五年(1879年1月22日─1880年2月9日)3月1日,《澳门土生公正报》(O Macaísta Imparcial)的创办人费力西安诺.克鲁斯(Félix Feliciano da Cruz)在香港逝世,费力西安诺为澳门土生克鲁斯(Cruz)家族的第三代,1810年生于澳门大堂区。费力西安诺不仅创办了著名的《澳门土生公正报》,而且还在澳门创建了“费力西安诺印刷公司(Tipografia Feliciano)”,后改名为亚美尼亚(Arménia)印字馆。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1, p. 965.
费力西安诺‧克鲁斯在香港逝世
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月5日─1781年1月23日)1月4日,澳门总督席尔瓦•梅内塞斯去世,葬于圣方济各修道院。5 日,澳门土生葡人高士德出任澳门总督。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607.
澳门总督席尔瓦•梅内塞斯去世
澳门立宪派领袖,少校军官。又译作巴尔博托。葡萄牙人。1822年以澳门土生葡萄牙人为主的立宪派强烈要求变革。8月19日,市民选出新的议事局,成立立宪派新政权,推巴波沙执政。9月12日,他又创办澳门有史以来第一张报纸──《蜜蜂华报》,该报成为有力武器,以社论、读者来信形式检举复旧势力。后来澳门新政权未获葡印总督的承认,1823年6月,果阿派兵镇压。在清政府的帮助下,澳门新政权才暂时解围脱险。但立宪派内部却矛盾重重,巴波沙主张改变历来的政体,重选一个没有普通法官的议事局,引起市民的不满。保守派利用这一机会,秘密与果阿军队勾结,于9月23日凌晨进入澳门,逮捕巴波沙,并将其押往印度受审。
巴波沙(Paulino da Silva Barbosa)
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月5日─1781年1月23日)4月21日,宗教裁判所委员澳门土生葡人科雷亚•拉谢达(José Correia de Lacerda)神父向议事会申请,命令拆毁所有华人演戏的大棚,以树立公众崇拜的偶像,这是澳门城内葡人所希望的。议事会理事官公萨尔维斯•葛拉认识到,如果现在毁掉华人演戏的场所,势必引起华人的愤慨。华人亦警告理事官,不要以无节制的偏激行为激起公愤。此事遂未执行。龙思泰:《早期澳门史》,第184页。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p. 607.
科雷亚•拉谢达神父申请拆毁华人演戏棚
土生葡人。生于澳门。里斯本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大律师、澳门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澳门立法会副主席、澳门红十字会主席、葡萄牙海外委员会委员及全国联盟/全民行动主席。曾获葡萄牙政府颁授帝国勋章及葡萄牙红十字慈善勋章。
左次治(Adolfo Adroaldo Jorge),1905-1987
企业家、慈善家。原名启东,字晓生,英文名Robert。原籍广东新安(今宝安),生于香港。毕业于香港中央书院。曾留校充助教。1881年起任英商怡和洋行华人副经理、经理、买办等职。告退后自营商业,历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香港电车公司、香港电灯公司、香港置地公司、广州火险公司、香港大酒店等董事局主席、董事、总经理等。兼任香港东华医院主席、太平绅士、保良局绅士等。曾获英王封KT爵士勋衔及KBE爵士勋衔。1941年香港沦陷前逃离香港,前来澳门避难,入住于1918年已在澳门购置的岗顶何东别墅(1958年改为何东图书馆),直至1946年元旦,才往香港,继续经商。1952年获授葡国勋章。1956年4月在香港逝世。生前捐出澳门的房产给澳门政府,现设为何东中葡小学、何东中葡幼稚园、何东图书馆等作为纪念。
何东,1862-1956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2月7日─1846年1月26日)4月23日,澳门土生葡人若奥.辛德曼(João Hyndman)以他本人及其子女的名义对居澳巴斯商人希尔治皮.鲁斯托姆治(Heerjeebhoy Rustomjee)提出诉讼。鲁斯托姆治为著名鸦片商,1840年后一直租居辛德曼家族在南湾大马路第34号公馆,年租金600元。到1845年时,鲁斯托姆治破产,不仅拖欠房租,还无力支付按金,故被辛德曼家族告到澳门法院。同时,鲁斯托姆治还欠葡萄牙人安东尼奥.高美士(António Gomes)的债,澳门法院于12月1日下令封存其家俱为抵押。施其乐(Carl T. Smith):《珠江三角洲的巴斯客商》,载《文化杂志》第59期,2006年。
若奥‧辛德曼对希尔治皮‧鲁斯托姆治提出诉讼
| 人物: | 黎婉华,1924-2004 |
| 时间: | 民国时期(1911-1949年) |
| 1924年 | |
| 回归祖国(1999年-) | |
| 2004年02月21日 | |
| 地点: | 澳门半岛--花地玛堂区 |
| 巴波沙大马路 | |
| 何黎婉华庇道演艺剧院 | |
| 关键字: | 土生家族 |
| 澳门土生葡人 |
| 资料来源: | 黎细玲编︰《香山人物传略2》,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第161-162页。ISBN978-7-5034-5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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