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爵,字秉仁,号冠亭。澳门富商。 沈家祖籍福建,居住在澳门城外的乡村。沈天爵幼年纯朴,夙遭凄苦。他12岁时,父亲去世后,只遗有住屋一间、乾隆铜钱四千余文,当时已不能用。母亲将衣服首饰典当,才可办理殡葬事宜。 沈天爵有一个61岁瞎眼的祖母柯氏、40岁的母亲史氏,又有九岁、六岁、四岁、二岁的弟妹。家无越宿之粮,外有恃势强近之亲而无怜恤。母子婆孙,形影相吊,苦不堪言。随时将衣服或当或卖,母亲为别人缝衣以活命。及至次年,更加艰苦,难以支持,每日供奉祖母,朝夕食饭,母子每日都食粥一次,艰难度日。但若祖母问及,沈天爵都答食饭了,措辞安慰。因她两目不见,可以掩饰。 沈天爵与母亲商量,必须想一个善方以活命。当时,母亲让沈天爵做小买卖,每日清晨,或食碗粥,或用铜钱七文买个面包,代作饭食;肩挑椰油,奔走四乡,零星沽卖,递日间,或挣铜钱一百二百文不等。沈天爵令二弟在澳门买卖生果,或挣得铜钱三五十文,才得两餐,或粥或饭。 几年后,沈天爵17岁,得到朋友帮助和提携,拿些洋布各式货物,前往澳门洋人妇女地方贩卖;又让二弟、三弟出来打工。当时家里渐入佳境,家里不再食粥,一年又一年除去家计,有所积蓄。 沈天爵22岁时,积有200余金。八月,祖母去世。十一月,母命沈天爵完婚。事后,全部积蓄用光。当时时人崇尚古风,情多厚重,生意场中稳打稳扎,又能俭蓄。沈天爵27岁时,又积有200余金。他与母亲商量,欲开一间店。当时,二弟沈天奎也积有百金。 母亲命兄弟两人同心协力经营生意,清嘉庆十七年(1812),在澳门红窗门街开办仁茂洋货店。 自开张后,生意颇为兴隆。当时,沈天爵侍奉母亲,口能宽裕,免去史氏之忧,以乐余年。之后,沈天爵兄弟勤俭,颇有积蓄,购买屋铺数间。当时,三弟沈天相、四弟沈天时去世,甚么也没留下。 沈天爵临终时,为防止去世的弟弟缺祀,谆谆致嘱,令儿子沈荣显将高地围内屋一间拨出,交给两房侄子管理,批赁收租,永远作为兄弟两人祭祀之需。沈天爵毫无遗憾地离世。 沈天爵生前友爱恺悌,念切孔怀而嘉言懿行。 沈荣显,字建业,号琼林,国学生,候选布政使司经历于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捐升同知衔清咸丰八年(1858),在福建捐输于咸丰九年七月,经户部奏请奖励,奉旨分发江苏以同知补用;咸丰九年;在广东捐输咸丰十年三月,经户部奏请奖励,奉旨加盐运使司运同衔; 清同治元年(1862),在江北捐炮,奉钦差江宁将军都兴阿饰知议请奖励,赏戴蓝翎于同治五年;在广东遵筹饷例捐输,八月奉旨赏戴花翎,覃恩诰授奉政大夫,例授朝议大夫,敕封儒林郎,晋封武功将军。沈荣显经历一般性的捐输(从监生捐起)和特别的筹饷例捐,从监生至晋封武功将军,历时20年。[1] 镜湖医院的创建者为152个本土商号和71名本地绅商,包括沈荣煜、沈荣显、赵允冠、崔鹏举等人,都参与倡建其他澳门华人组织。[2] [1]林广志:《晚清时期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广州:暨南大学博士论文,2006,第21-27页。 [2]黄雁鸿:《清末民初澳门华人慈善组织的成立理念与组织模式研究》,载《中国文化研究》,2010年第4期,第149-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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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