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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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葡萄牙。1939年起定居澳门。在澳门中学毕业,并服兵役。1943-1976年在澳门担任公职,1966-1974年任澳门市政厅厅长及咨询会官委委员;1976-1980年出任咨询会间选委员。澳门电力公司行政委员会创会人及首届主席。曾任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主席及在公职推行使用中文委员会主席、法律翻译办公室顾问及律师高等委员会成员、澳门语言状况关注委员会成员、澳门大学校董会成员、澳门司法委员会成员及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成员、澳门扶轮社社长、促进学会主席、仁慈堂值理会主席、葡萄牙红十字会澳门办事处负责人及澳门俱乐部大会主席等工作;1987年起为澳门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1976年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秘书长,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基金会委员。早年在澳门地区参与筹办土生葡人的聚会,是第二届土生社群聚会筹委会主席,1980-1984年出任第一届立法会直选议员。1996年成为第六届立法会官委议员。特区成立后委任为法官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项荣誉勋章和荣衔,包括葡萄牙殷皇子绅士勋章、葡萄牙公职军官勋章、澳门政府颁授体育英勇勋章及体育功绩勋章、葡萄牙红十字会荣誉勋章。2003年4月因交通事故丧生。
欧若坚(Joaquim Morais Alves),1924-2003
革命烈士。原名国俊,又名振,号点农。广东新会潮莲乡(今属江门)人。早年就读于香港皇仁书院。1925年考入岭南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岭南大学组织工人罢工。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失败后在香港、上海等地从事地下斗争工作。1930年在香港组织交通站;同年与岭南大学同学廖梦醒(廖承志姐姐)结婚。1934年在上海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1937年出狱后被派往华南沦陷区工作。1941年底香港沦陷,随后到澳门一年多,做情报工作,并与母亲在澳门一起生活。1943年至重庆,任《新华日报》记者兼编辑、八路军驻渝办事处秘书。1945年10月8日在送柳亚子回沙坪坝住宅后返回途中,被国民党士兵枪击误杀牺牲。
李少石,1906-1945
广东云浮人,生于澳门。力新鞋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精美制衣厂有限公司董事长、佳美制衣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美时制衣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怡富置业公司董事长、澳门厂商联合会会长、澳门中华总商会常务会董、澳门梁族联谊会永远会长、澳门同善堂值理。曾任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澳门政府经济委员会副主席,澳门社会保障基金行政委员,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董事,全国工商联执委,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七、八届政协委员。1982年获澳督颁授的工商业荣誉勋章。2003年病逝美国。
梁宋,1931-2003
又名鹏超。广东新宁(今台山)人。早年赴新加坡经商。1908年加入同盟会。1910年与林君复组织同盟会澳门支部,任副会长兼秘书,并主办澳门濠镜阅书报社。1911年与李天德等在香港创办《民生丛报》,并参加黄花岗之役筹款工作。武昌起义后,参与策动香山县前山新军起义和香山县政府反正。广东光复后,任省临时参议会议员、都督府枢密部参谋。1912年任茂名县(今高州)知县。二次革命后,曾随朱执信从事反袁讨龙(济光)活动,并在澳门教私塾六年。1918年任台山沙捐兼清佃局总办、台山金属团务总局局长等。1926年后,创办香港爱群人寿保险公司、太和医院、广州爱群酒店等。抗日战争时期,寓居澳门、香港。1953年在香港病逝。著有《爱竹斋诗钞》、《爱竹斋全集》等。
陈卓平,1877-1953
中国近代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原名光照,族名达萌,号纯甫。广东香山南屏乡(今属珠海,与澳门一水之隔)人。1841年入读澳门马礼逊学堂。1847年随校长塞缪尔‧布朗赴美,入读孟松学校及耶鲁大学。1854年毕业,为中国最早的留美著名大学毕业生,也是第一个获外国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次年经澳门回国,先后在香港高等审判厅、上海江海关等处任职,并曾一度经商。1860年赴太平天国天京(今南京)参观,向洪仁玕提出实行新政的七项建议。1863年入曾国藩幕,为筹建江南制造局,赴美购买机器。多次向清廷建议选派青少年赴美留学,以振国势,1872-1875年受命主持选派幼童赴美留学,任留美学生监督,开创了中国近代留学教育之先河。为国家培养了詹天佑、唐绍仪等100多位名人,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上贡献良多。容闳堪称中国留学生之父。1875年兼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副公使。1895年返国后,曾多次向清政府提出改革的方案。1898年参加变法维新活动,戊戌政变后逃离北京。1900年在上海参加唐才常主持的张园会议,被推为“中国国会”会长,旋因清廷通缉而出逃香港,途中结识孙中山。1902年再度赴美,居美期间积极支持同盟会的革命事业。1912年4月21日病逝于美国寓所。著有《西学东渐记》等。其女儿曾居澳门,孙儿现尚在澳门。
容闳,1828-1912
英国上议院议员、勋爵、皇家海军大校。1833年代替东印度公司派出的大班,被任命为英国第一任驻华商务监督,处理英国商人在广州的各项事务。1834年7月15日到澳门,提出以武力占领香港的主张。7月25日擅自进入广州,要面见两广总督卢坤。由于违反惯例,卢坤令行商劝他返回澳门。律劳卑态度傲慢,断然拒绝,导致中英贸易中止、广州至澳门交通被封锁。9月5日律劳卑要求停泊虎门的两艘英舰闯入黄埔,以威胁中国改变既定政策。卢坤调集大军据险设防并断绝英国商行的粮食供应,以惩戒其践踏中国法律、砲轰城寨、军舰擅闯珠江之罪,限期派人要把他押回澳门。时人称此事件为“律劳卑战争”或“律劳卑的失败”。律劳卑被迫于21日在清廷恢复贸易的条件下率领军舰退回澳门。10月因患疟疾死于澳门。
律劳卑(William John Napier),1786-1834
烈士。字寿源。广东中山县隆都人。毕业于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曾任广州市教育局督学,中山县中学校长,广东省教育厅督学,中山县国民党部书记长,澳门中山联合中学校长,中山县县长。1942年春任国民党海外港澳湾总支部委员兼澳门支部主任委员。当时日军已占领香港,澳门虽未沦陷,但日伪汉奸横行,且扬言要刺杀林卓夫,但林不为所动,继续进行抗日活动,且预立遗嘱,准备牺牲。1943年2月1日下午林卓夫参加澳门镜湖医院新值理就职会并上台演讲,慷慨陈辞,揭露日伪暴行,又主持了国民党纪念活动。晚上8时30分散会,在回柯高马路(今高士德马路)途中,被尾随凶徒连开五枪后逃去,送山顶医院抢救不果,溘然长逝,年仅46岁。出殡之日,澳门各界人士、邑侨亲朋,前往执绋者逾2000人。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中央党部列为35烈士之一。
林卓夫,1897-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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