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十八年 (1949年1月1日-1949年12月31日)10月24日,國民黨海軍的一支殘餘部隊乘坐7艘登陸艦、炮艦及10多艘帆船由中山縣的灣仔渡海撤退到澳門,艦艇等停泊在澳門內港水域。後經與澳門有關部門談判,國民黨軍方同意將船艦與裝備交給澳門當局。由於其時新中國剛剛成立,迫切需要海軍武器裝備。時任中共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和廣州市市長的葉劍英通過中國在澳人士與澳門政府交涉,提出願以30萬澳幣的代價換取這7艘艦艇與10艘機動帆船,但遭到澳葡方面的拒絕。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卡爾韋特‧馬加良斯 (José Calvet de Magalhães)稱:讓共產黨人惱怒的是,澳門也成了國民黨人實際上的庇護所。儘管廣州新政權認為,澳門掩護了那些堅持不合作的國民黨人,但他們對澳門的態度總體上是“溫和的”,甚至北京中央政府也是如此。廣東新政權不願意在澳門造成緊張局面,有兩位自稱是“葡萄牙反法西斯主義”的軍隊叛逃者逃入廣東,但很快就被廣東政府遣返回澳門。[1]
[1]José Calvet de Magalhães, Macauãe a China no Após-Guerra, Macau, 1992, pp. 63-65;鄧開頌等編:《粵澳關係史》,第5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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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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