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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6
萬曆三十年(1602年1月23日─1603年2月10日)聖保祿教堂重建奠基,由佩德羅•卡瓦略神父主持。這次重建的奠基石碑至今猶存:Virgini Magnae Marti Civitas Macaensis Libens posuit An. 1602. 意思是:1602年澳門市民為童貞天主聖母所建。聖保祿教堂1602年奠基碑文,轉自郭永亮:《澳門香港之早期關係》,第55頁。
聖保祿教堂重建奠基
萬曆八年(1580年1月16日─1581年2月3日)由於耶穌會天主之母教堂是用稻草搭蓋的屋頂,而當時常有華人放火燒房子,故耶穌會副省會長佩德羅•戈麥斯(Pedro Gomes)神父下令給教堂加蓋瓦片,並給教堂的地面鑲上木板。城市派來了許多奴隸,熱火朝天地幹起來,工程很快便結束了。Monumenta Historica Japoniae por SCHÜTTE, Josef Franz, S. J. , ed. lit. ; RUIZ-DE-MENDINA, Juan, S. J. in Japoniae Informationes 1549—1654/proposuit Josef Fraz Schütte S. J. , 1975, p. 386. 及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 7.
佩德羅•戈麥斯神父下令給教堂加蓋瓦片
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聖保祿教堂正面石壁(俗稱大三巴牌坊)建成。該石壁全部以花崗石建造,並以耶穌式的畫面展現出時代風格,其裝飾手法相當古樸且具有一種協調有序的想像力和象徵力,包含有西方巴洛克(Baroque)風格與東方形象技巧相結合的種種成分,從而在外來與原有的結合之中,使葡萄牙、中國及日本的各種風格相互交融。該石壁無塔樓,由三排立柱將整個牆壁以縱列分為三塊。中間部分最高,且分為四層,另外兩部分分列兩旁。四層石柱呈疊式排列,底層為愛奧尼亞(Ionic)式結構,其他為混合式。上部正中哥林多(Corinthian)式柱漸縮成一三角形塔狀牆。有一銅柱鴿形物象徵聖靈。周圍四星環繞。右邊為太陽,左邊為月亮。石柱完整而與牆壁脫離,僅起裝飾作用。下部幾幅浮雕和壁龕擺放著塔瓦列斯•布拉嘉(Tavares Braga)設計的銅像,構成石壁裝飾的組成部分。整個建築整體頂部有一方尖物,中間石砌托座上豎有拉丁十字架。聖保祿教堂正面牆壁由三大部分決定了它的整體構成。第三層為聖母瑪利亞雕像。她站立在壁龕內,四周被玫瑰和百合花環繞,象徵純潔,六個天使分列兩旁對聖母表示無限崇敬。再向兩邊,左面是生命之樹,一條七頭龍被踩在聖母腳下,一幅骷髏及一柄劍,象徵死亡;右面三個天使身後是生命之泉,一艘迎風破浪的船在海上幸運之神的保護下航行。一個被征服的魔鬼頭顱及一個女人身體。正門上方是關於聖母的石刻題字“MATERDEI”,其周圍有花環繞。正門第二層及第四層還展示了其他一些雕塑品。如就置於中部壁龕的基督像,周圍環以百合花和菊花及其喜愛的器具。第四層是耶穌會的一組聖像。右邊是耶穌會的締造者聖依納爵(S. Inácio)和聖德波雅(S. Deborjal);左邊是聖沙勿略和聖劉易斯•貢沙加(S. Luís Gonzaga)。嘉爾定(António Francisco Cartim)神父於1644年寫的著作中還提到另外兩座塑像,即聖彼得和聖保祿(S. Paulo)。這兩座雕像可能列入該石壁的最初修建計劃,但始終沒有付諸實現,僅僅是把他們的姓名刻於第二層兩側方尖形石壁銜接處,這表明當時確有將該聖像納入石壁裝飾的設想。教堂門外是一意大利石砌台階,寬8. 1米,共68級,以精心雕琢的石條整齊有致地鋪設於教堂前地。Maria Regina Valente, Igrejas de Macau, pp. 12—19. 很多學者認為石壁前的石階為1640年建,然1637年在澳門的芒迪稱:“教堂有一個新的美麗的前壁,通過許多台階可以登上它寬大的斜坡。”(Peter Mundy, 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 1608—1667, Vol. 3, pp. 162—163).
聖保祿教堂正面石壁建成
聖保祿教堂,原乃葡國天主教之耶穌會(Jesuits)教士來澳所築者。其初只建一小修院,不久又增設一小教堂,及後再擴大,遂成為後來之聖保祿教堂及修院,茲將從西文典籍所搜得之歷史記載,詳為譯述於後。攷葡萄牙人之東來。其所到各地,必有天主教教士,接踵隨來者。自從一五一四年,葡人初到中國之上川島後,不久,就有耶穌會始創人,葡屬果亞之天主教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ier),於一五五零年來到上川島,但謀入廣州不遂,殁於島上。迨至一五五七年,葡人入居澳門後,接著又有耶穌會教士彼利士(皮雷斯) (Francísco Peres)神甫,爹利亞(泰瑪諾)(Manuel Tiexeira)神甫,及品度(平托)(Andre Pinto) 修士等三人,於一五六二年七月廿六日,來到澳門,籌劃樹立天主教之遠東基礎。此即聖保祿教堂之創辦人也。據一五六三年爹利亞神甫,向葡國之耶穌會報告有云:“……蓋澳中已有三百葡人,需要耶穌會建立教堂。”於此可見,當時耶穌會已立意興建聖保祿教堂矣。至一五六五年十一月廿一日,耶穌會教士,實行在小丘山傍,用木板土石等,築成一座棧倉型小室。此等棧倉房,葡人慣常用作創辦傳教基地。如在巴西及其他各處殖民地,亦都如是創立者。在一五七二年時,該室遂被擴充為研習拉丁語文,及神學等之潛修所。當時由主管人安東尼華士(António Vaz)主持,另有耶穌會神甫八人助理之。作為培養天主教傳教士之遠東中心基地也。自從一五七二年,耶穌會在澳門建立起該所傳教基地後,大得葡國舍巴施鶯葡王(D. Sebastião)之讚許,並獲諭令,由麻六甲(馬六甲)海關稅項下,每年撥助一千元,充作該所經費。至一五七九年,葡國紅衣主教殷利基(Cardial D. Henrique)承襲王位後,每年增撥一千元。該所由於得到充裕補助,逐漸改建成為一間設備稍具完善之修院矣。此項補助經費,直至葡王約翰四世(D. Joáo IV)時,即一六三九年才停止供給。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Miguel Ruggieri)到澳門後,更於該修院之山傍,增建一座小教堂,以為華人祀奉聖母者。現時大三巴之遺址,即聖保祿教堂之前身也。後來,教廷於一五九四年十二月,委范禮安神甫(Fr. Alexandre Valignano)到澳視察,後者奉命將該修院及小教堂,分為兩部管理,並令加授法律一科。但不數年,兩部又復合併為一。統由洗尼拿神甫(Manuel Dias Senior)總理之。且又加授一科藝術。嗣後,天主教徒,遂認為該修院與教堂,是一間純粹屬於聖母無原罪之神聖教堂與學府矣。該學府,後來竟擴展為一間遠東聞名之聖保祿修院。由該院出身之學徒,皆具有大學程度。又因當時西方之學者,東來中國後,多聚居於此,故該院所存之圖書,實為一時最完美之寶藏也。據賈典神甫(Fr.Cardim)一六四四年所著之記載有云“耶穌會於澳門高處,建此修院,經常可容六十人。其所授科學,由文法以至神學,皆有可得博士學位之程度者云。” 自從一五八零年,羅明堅神甫在澳門奠定此一間教堂聯同修院,作為遠東傳教基地後,十餘年間,設備已臻完善,而蓄積及藏書,亦漸豐富,但在一五九五年,一場火災,將整座教堂,聯同修院,完全焚毀。所有積蓄及藏書,亦難倖免。據前澳門代權官傅列打士(Guimaraés Freitas)所著之《澳門憶述》,其中曾記述該教堂修院之圖書室云:“其藏書室真是神奇詭秘,傳說埋藏在隧道中之密窟內,豐富珍貴,及寶藏甚多,但為火災焚毀,損失無餘。因此澳門之古典文獻及紀錄,所遺無幾矣。” 該教堂及修院,自經過此第一次火災後,耶穌會以傳教之需要,不容緩置,故不久又復照樣建回一所小型之教堂及修院。不料至一六零一年,又遭第二場火災,只燒賸修院之一個講堂,權作教堂用耳。按爹利亞神甫所記“……在一六零零至一六零一年間,未到日本前,此教堂和修院,實為在中日兩國傳教之樞紐,故修院內,設有研習神道學,拉丁文學,及藝術等三科,但已無地方供作研究聖經之用矣。當火警發生時,居民奮力汲水灌救。因人多擠擁,幾連聖體也找不到出路搬走。起火時,由教堂蔓延,烈焰衝天,整座教堂盡艘,只餘殘壁。幸修院之講堂無恙,火焰越過講堂,燃燒三科研究室,無一倖免。所以事後,只得暫將焚餘之講堂,權作教堂,以待將來籌得款後,再謀重建耳。” 該教堂和修院,自遭遇第二次火災後,本澳之葡商及市民,甚望作第三次重建。故對籌劃捐款,皆甚踴躍贊助。其詳情據花奴基利刺年報(Annual Report of Fr.Fernão Guerreiras,1601 — 1602)載稱: “教堂既受上帝光榮之火洗禮,當時有三大火頭焚燒,全澳市民,不論男女,皆來幫助灌救,事後,全市民商,齊集甲必丹前開會,討論籌款重建辦法,蓋當時有一葡國商船,載貨往日本銷售,在歸程中,半途失踪,倘該貨船遭遇不測,則全澳葡商將會破產,若能平安獲利歸來,各商人均願將該船貨物所值百分之點五金錢,捐作重建教堂之用。果然不久之後,該失踪貨船,竟由日本獲得厚利歸澳,因此耶穌會迺籌得不少捐款。計有三千一百三十巴度金元云云。”(每一巴度金元,約值現時港幣一百元) 是次籌款重建教堂和修院,獲得全市葡商熱烈支持,捐得巨額金元。所以耶穌會士加意設計重建,築成如是魁宏瑰麗之教堂,致令今人見到其遺留下來之前門石壁,即大三巴牌坊,猶驚嘆讚美。當時重建教堂之圖則,是由士扁奴刺神甫(Carlos Spinola)設計。約在一六零二年興工。故今在大三巴牌坊右側墻腳處,尚可見到當年興工奠基時所置之石牌, 石上刻著之拉丁文(Virgin Magnae Matri Civitas Macaensis Libensposvit.an. 1602),意即“澳門市供獻與至崇之聖母,一六零二年”。 此次重建教堂,自従於一六零二年奠基後,最先在後面建成一所教堂,暫作應用。所以其始初之門面,不似現在牌坊之美麗,且是次重建工程,著重堅固精美,故費時頗久,後來得到日本教徒參加工作,始克完成。蓋天主教在十六世紀時期,流傳於日本長崎一帶地方,當時日本人稱之為“切支丹”。後來因為日本政府嚴禁奉教,致許多日本天主教徒,都受到迫害。尤其是在一六二二年九月十日之一次大事變後,日本之天主教徒,紛紛逃來澳門,藉國外宗教庇蔭,來三巴門附近一帶匿居。其中不少是建築家及藝術家者。因此,耶穌會士認為是一好機會。利用以工代賑方法,招集此等日本教徒,來建築教堂,及宏麗之前門石壁。且如此辦法,工資廉宜,慳回不少經費,因為此次工程,歷時長久,經費浩大。而前時所籌得之捐款,雖不算少,但仍感不數。故建築方式不得不採取逐步完成辦法,隨時徵求募款。迄至一六三七年,前門石壁之工程始告竣。斯時彼得文地神甫(Peter Mundy) 適來澳巡視,迺令將教堂與宏麗之前門聯合起來,蓋此種聯併建築法,頗屬出於勉強者。致人今仍可從其遺跡看到。因現時牌坊之背後,尚留有舊日教堂聯併時,其屋頂之磚痕,殊非出於自然建築者。至於教堂門前之許多石級,更為後來一六四零年始添築者。攷其初時,想仍未有建築石級之意,故其建修院時,尚無預留建石級之位置。致令後來所建之石級,偏側一便,不能正對前門。此等逐步添築痕跡,至今仍斑斑可攷。
聖保祿教堂籌建時期
時間: | 建國之後(1949-1999年) |
1960年代 | |
地點: | 澳門半島--花王堂區 |
大三巴牌坊 | |
關鍵字: | 教堂 |
宗教建築 |
資料來源: | 澳門檔案館,檔案編號: MNL.02.15.F |
典藏單位: | 澳門檔案館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檔案館 |
權限範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轄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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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 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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