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二年(1724年1月26日-1725年2月12日)10月26日,據本日法國耶穌會士馮秉正的信稱,全國性的天主教傳播已經完全被禁止,所有傳教士(除北京以外)都被驅逐,教堂或被拆毀,或派作瀆神的用場;敕令已經頒佈,基督徒必須放棄信仰,其他人不得信基督教,違者將被懲處。被逐出各省的傳教士幾乎全部動身遷往廣州,山西、陝西、山東、河南、江西、湖廣及江南等省的西教士大都在9—10月動身前往廣州,其湖廣代牧主教、方濟各會士薩拉瓦爾(Saravalle)神父9月份去了澳門。[1]

[1]杜赫德:《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第2卷《馮秉正神父致本會某神父的信》,第314、340—3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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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