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總及其附設部門所需經費龐大,歷年均出現赤字。而此間一直有賴何賢及社會熱心人士的贊助支持。為此,上世紀六十年代末在何賢的倡議下,乃發起籌募建廈基金運動,擬將議事亭前地18-20號舊會所拆建為十八層新大廈,部份留為自用,其餘則作為嘗產,以求在根本上解決中總長期的經費來源問題。
最後以分組籌募作分工,籌得澳門幣及港幣合共七百多萬。當中,何賢向香港友好熱心企業家募捐,得到何善衡、何添等八位各認捐五十萬元;澳門方面亦籌得二百多萬元。其時許世元雖然還不是中總理事會成員,但亦獲邀參加籌募工作,乃屬梁秩智、林澤庭籌募組的成員。
1968年許世元出任中總常務理事,並負責跟進這次拆建大廈的工作。當時聘請左立基為建築師,設計了樓高十八層的商業大廈建築計劃,於1972 年向工務局申請並獲得批准。孰料,其時卻遇上澳門的物業市道停滯,需求疲弱,因而遲遲未敢動工。在建築工程准照限期即將屆滿之時,唯有以遞交更改工程計劃為由推延動工時間,故又於1978年底改計劃為十六層高重新入則(報建)。事情可謂一波三折,兩個月後接到工務局通知,因該地區已劃定為“文物保護區”,對新大廈圖不予批准。儘管會址拆建計劃已好夢成空,但此時規劃興建新會址確是未來推動會務發展的關鍵所在,勢在必行,中總唯有繼續設法爭取成事。
以舊會址不准拆建為由,中總雖先後向多位澳督提出申請批地興建新會址,亦獲每任澳督口頭應允,但每次均無着落。年復一年,一拖再拖,期間歷經嘉樂庇、李安道、伊芝迪、文禮治、高斯達等多位澳督任期,卻始終沒有結果。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伊芝迪(Nuno Viriato Tavares de Melo Egídio)澳督奉命返葡出任海陸空三軍總參謀長前,趁他到中總辭行之機,中總再向他提及批地一事,他直認忘了此承諾,當即答應將此事交給保安司甘保樹跟進。事後獲得護督(即署理總督)甘保樹通知,將批給葡京酒店對面外港填海區(NAPE)地段予中總建新會址。後經查核該地段政府早已批出發展,結果好夢又再成空。
經幾許波折,建廈曙光初露是在1987年,一次高斯達(Vasco de Almeida e Costa)澳督命秘書長通知許世元到繁榮建設廳見馬光兆廳長(是時任工務運輸司司長馬文佳的弟弟),許先生便約同黃國勝前往。甫見面馬廳長便說:“澳督擬批一幅地段給你發展,你有興趣否?”許詢問地點,他即示意羅理基博士大馬路426 號(即今之永泰大廈)地段。許當即表示接受後,又趁機向其陳述中總要求批地建會址一事,並提及歷任澳督包括時任澳督高斯達都曾答應,唯始終無結果。
馬廳長表示毫不知情,他隨即致電查證,得到澳督的確認,並即指令馬廳長處理。其後中總獲知會,允承批一塊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面積1,780 平方米之地段(即今之中總大廈所在地段),但限三天內必須具函提出申請,否則當放棄論。(據查,“ZAPE 區”是由澳娛公司負責遷走菜農,並造好供水、供電及馬路等基礎設施後與政府分地。因政府所得之土地須限期批清,故其時澳門多位工商界人士均獲批給該處地段。)
當時許世元感到非常高興,立即找許輝年律師準備好申請批地函件,並前往請馬萬祺會長簽署。由於馬會長一向處事十分謹慎,沒有同意即時簽發申請函,認為需要考慮。心急如焚的許世元便追問還需考慮什麼,馬會長答道:“老許,中總有多少銀兩你也知道。如果該地段溢價金太多,我們怎樣應付得了呢?!”許曰:“我們已經等待了這麼多年,現在終於有此機會,如果錯過了就太可惜啦!”許建議馬會長先簽發函件並依限期提出申請,如獲准而溢價金太高,可要求政府降低;到了無法接受時再行放棄也為時未晚。終於獲馬會長同意簽名。許世元隨即向馬光兆廳長遞交了申請函。
最終,中總今天的新會址地段獲得政府批給。據許先生憶述,當年溢價金初定時超過千萬,經與政府協商後獲得減半。
經籌備就緒,興建新會址的工作終於全面展開。大樓規劃以黃如楷為建築師,施利華為工程師,設計為十九層大廈,定名為“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以分樓方式登報招標。此時澳門因在北京天安門事件的影響下,樓市淡靜,限期內無人投標。在迫不得已之下,許世元建議組織“商聯公司”,得到馬萬祺、崔德祺、陶開裕、何厚鏵、馮文根、中銀,連同許世元等合股12份,每份50萬,集資600萬,以兩個條件作出投標,其一為給予中總300 萬元及大樓建築面積之半;其二是若樓宇無法售出則按股份分樓,若市況好轉,商聯公司能獲利潤,則先撥20% 給予中總。此等條件亦可見中總仝仁以公家利益為重的傳統。
至開標當日下午四時,在中總會客室正準備開標時,卻有人交標書來參與競投。開標結果為:(A)“商聯”給中總300萬及一半建築面積,另公司如獲利潤將先撥20%捐給中總;(B)“建興龍”給中總330萬及一半建築面積。大家進行審標決議,馬會長表示“建興龍”條件較好,應取該標。許則提出商聯之標雖價位低30萬,但其附帶條件(有錢賺捐20%)亦應考慮。但馬會長說:“老許,無人投標才需要組織商聯,現有人投標,且標價較高,雖商聯承諾有錢賺會捐20%予中總,試問有誰敢擔保一定有錢賺呢?故只是空話而已。”馬會長言之有理。為尊重會長意見,最後決定由“建興龍”中標,安排動工。

參考資料:邢榮發:《澳門中華總商會》,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基金會,2016年,第19~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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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