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佔領廣州後,嶺南派國畫大師高劍父一度避居澳門觀音堂。
澳門世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成立,先後組織160多名青年回內地參加抗日救亡工作。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7/18
更新日期:2019/07/18
民國三十一年 (1942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8月21日,澳門政府組織力量從泰國購回公米1萬包。《華僑報》1942年8月22日《公米萬包昨已抵澳》。
澳門政府組織力量從泰國購回公米1萬包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4月24日,中午,汪精衛部屬中山軍部司令李家志率軍進攻灣仔東側澳門警察營地,數以百計的士兵連同民間力量一起沖進陣地,頓時間炮聲隆隆,硝煙四起。至晚上7時30分,汪偽部隊因久攻不下暫時停火,不料澳門政府卻密令將所有駐紮橫琴 (包括灣仔及大岸)的治安警察與陸軍部隊一律撤回澳門,海事處動用兩艘駁船及“氹仔”號電船將151名人員及大量器材全部運回。至次日淩晨3時,方抵達澳門。此前日軍為扶持汪偽政權,改由效忠汪精衛的軍隊接替日軍在灣仔一帶的控制權,形勢十分緊急,衝突可能一觸即發。為此葡萄牙政府於本月15日電告澳門政府,要求原則上要避免用武力方式解決灣仔問題,即使遭遇襲擊,亦以大局為重,寧可撤走,切勿交戰。灣東之戰後,李家志部隊控制內港一帶水域,開始向來往及停泊於此的船隻徵收軍餉和抽油水。而日軍則乘機發難,進行局部性海上封鎖,令澳門地區一度出現物資短缺的局面。後汪精衛政府撤換中山軍部司令,一位陳姓軍官接替了李家志。陳司令剛上任,即與澳督巴波沙會晤,提出只要澳門資助2萬葡幣給香山發展,他立即停止一切軍事騷擾,並考慮調走駐紮灣仔的分遣部隊。在暗中交易下,中山軍部司令踐行了前述諾言,消除了澳門的一切軍事威脅,並解除了李家志的兵權。李家志則跑至澳門,糾集反對力量以期東山再起,但最後落入澳門警方手中,並被解往帝汶充軍。理卡多•平托:《中立區的炮火》,載《澳門雜誌》第2期,1997年9月;Eduardo A.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 151. 又萊昂內爾•巴洛斯《戰爭中的東方回憶:澳門》第104頁亦稱,1940年4月24日,“在澳門發生了一件關於汪精衛傀儡政府的華籍軍隊的事件,因為在日本軍隊的影響下,澳門政府亦受其控制,葡萄牙的軍隊亦撤出澳門。其影響所及,這港口當局的幾名要員,經由本地交通前往灣仔的澳門警區,離開了在澳門的崗位”。
李家志率軍進攻灣仔東側澳門警察營地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8月27日,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 (ふくぃゃすみつ)照會澳督戴思樂,希望澳門政府密切關注在澳門範圍內不利日本的活動,包括協助重慶方面的社團向國民政府控制下的地區走私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重慶國民政府所屬組織在澳門的秘密活動及反日宣傳等。而隨著日軍與重慶國民政府戰事的升級,日益加強同南京偽政權的合作,將盡力通過海禁及陸禁的方式嚴格禁止重慶國民政府控制下地區物資的進出。為此,福井保光建議澳門政府: (1)禁止向重慶國民政府提供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以協助重慶政權控制下的地區:a. 禁止通過澳門從中國沿海、緬甸、印度支那、廣州灣等向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提供一切可以幫助重慶政權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b. 大量進入重慶政權管制下的地區的軍事物資及交通器材,許多是通過澳門的走私小艇進行的,破壞了日本的海上封鎖。必須對澳門灣內的一切船隻進行隨時的檢查,以防止走私;c. 日本當局將協助澳門政府施以嚴禁,以保證前兩款 (a與b)的執行。為此,澳門政府為日本當局駐澳船隻及人員提供便利及保護。 (2)關閉“重慶國民政府”的機構,並遣返日本當局指定的敵對人士:a. 在日本當局的指定下,關閉重慶政權旨在於日本佔領區製造混亂情報的組織及 (驅逐)間諜人員;b. 對以公司或個人名義所進行的禁運物資的運輸,採取嚴格的禁止措施。 (3)全面取締反日宣傳、謠言、印刷品及組織:a. 取締任何國籍人士的反日宣傳及反日、反“南京中國政府”的電台、影片及政治活動;b. 取締恐怖活動,並防止此類人員進出澳門。Arquivo Histórico-Diplomático d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2° PA48, M212, Proc. 33. 2,《澳門總督戴思樂1941年9月3日致殖民部長公函附件》,轉引自金國平、吳志良:《抗戰時期澳門未淪陷之謎》,載《鏡海飄渺》,第169—170頁。
日本駐澳門領事福井保光 照會澳督戴思樂
民國三十二年 (1943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12月1日,夜半,日本商社船“公益丸”在澳門領海爆炸,八名日本乘客獲救,九名中國人死亡。據日本方面稱,這次與11月22日軍用船“屋島丸”事發地點幾乎在同一海域。日方為此懷疑是按照謀略使用飛機發射水雷造成的,於是要求澳門總督予以關注,取締中國式帆船,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可總督表示出不同意機雷說的姿態。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098頁。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098頁。
日本商社船“公益丸”在澳門領海爆炸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1月20日,為響應籌募難童經費的號召,澳門歌姬界假清平戲院發起義演,共籌得1萬餘元。為此本日特意假商會二樓舉行頒獎典禮,由市政局局長布英沙主持頒獎。《市民日報》1945年1月21日。
澳門歌姬界假清平戲院發起義演
民國三十三年 (1944年1月1日-1944年12月31日)澳門政府歲出預算為8833034澳元,其中總督政費79977澳元,年金532320澳元,行政2172507澳元,金融經濟54708澳元,習法 (原文如此)1462687澳元,公共事業1492501澳元,陸軍819434澳元,海軍1847355澳元,未完債務資金41030澳元,預備金52000澳元。日本外交史料館藏:《各國國情雜件‧葡萄牙部分》,載張海鵬主編:《中葡關係史資料集》 (下冊),第2100頁。
澳門政府1944年歲出預算為8833034澳元
| 人物: | 高劍父,1879-1951 |
| 時間: | 民國時期(1911-1949年) |
| 1938年 | |
| 地點: | 中國--廣東--廣州 |
| 澳門半島--花地瑪堂區 | |
| 美副將大馬路 | |
| 普濟禪院 | |
| 關鍵字: | 歷史 |
| 畫家 | |
| 中日戰爭,1937-1945 | |
| 嶺南畫派 | |
| 澳門世界救災會回國服務團 |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楊允中主編:《澳門百科全書》(修訂版),澳門基金會,2005,第629頁。ISBN 99937-1-032-6 |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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