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8月22日,澳门著名慈善家、实业家土生葡人崔诺枝先生去世。崔诺枝,广东南海沙头石井人,先世经营航运业。父崔联德,母黄氏,因加入天主教,故移居澳门,于柴船尾街经营杂货,曾承办全澳路灯,俱血本亏尽。后因加入葡籍,故进入澳门土生葡人社群。崔诺枝1867年3月17日生于老楞佐堂区,6岁入学,从黄云垣、郭柱荣、廖百揆诸名师游。12岁时,就读于圣若瑟书院习葡文,后加入港务局,先后在“塔美加”号、“特茹河”号、“扎伊尔”号、“迪奥”号、“自由”号及“埃斯特凡西亚”号三桅船上服务。后随同澳督布渣返葡,在里斯本海军部工作九年。居葡京时,经常出入禁廷,与王室近臣多有往来。返澳后,在总督府出任庶务处长,此职原应由葡人充任,而崔诺枝以一华人身份连任工作30余年[1]。在此期间,他将大量精力投入到澳门的社会福利及慈善工作之中。1918年,出任镜湖医院慈善会值理,获任住院大楼总管。1922年,当选为同善堂慈善会值理,并于1930年担任主席直至去世。在他主持下,同善堂用捐赠资金购买了许多物业,以便为维持和发展慈善事业建立稳定而可靠的资金来源,他还在同善堂旗下建立一所招收男女学童的免费小学,进行中文和葡文教育。他还担任圣罗萨等几所学校的校董会主席和董事,华人天主教行动委员会顾问,望德堂区圣维森特协会主席,华人难民遣返委员会副主席,圣鲍思高圣徒纪念委员会主席,澳门互救会主席及中华总商会会长等职务。多年来,他为各个社会团体募集的善款总额高达40余万元,一生中获多种荣誉及奖励。[2]

[1]《澳门政府宪报》1925年9月4日第36号第628、631页称:澳门政府颁布第198号札谕,以嘉奖督署管理员崔诺枝在澳任职30余年,谨慎奉公,忠诚可嘉。

[2]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Ⅰ, pp. 223-224;梁彦明:《崔诺枝先生传略》,载《崔诺枝先生善绩纪略》,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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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