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之辨,字書升,號介岩,浙江石門(今屬桐鄉縣)人。進士、左副都御史。 清康熙三年(1664),之辨榮登進士,選庶吉士,由主事遷郎中,外任直隸山東、貴州、廣東地方官,內擢太僕、大理寺卿、順天府丞。[1] 康熙二十四年(1685),之辨被提升為通政使參議,後遷兵部督捕理事官。後來,他連遭親人去世,解職守制;服滿後,起用仍任原官,升到左副都御史,多有倡議。[2]康熙四十七年(1708),他晉升左副都御史,不久,以言事罷歸。 康熙五十二年(1713),之辨赴京祝賀皇帝萬壽,恢復原官位;第二年,在家中去世,終年75歲。[2] 勞之辨寫詩學白居易,喜歡以雜律記時事,善於寫物狀情,鮮活生動,且寄寓諷諭;著有《靜觀堂詩集》30卷。所他的作品為多種清詩總集、選集收錄,《清詩別裁集》、《兩浙輶軒錄》、《晚晴簃詩匯》、《清詩鐸》、《清詩紀事初編》、《清詩紀事》都選錄其詩作多首。[3] 康熙二十四年(1685)春,在廣南韶道任上,勞之辨與粵海關監督巡歷澳門。 他所撰《自序》記載:“乙丑初設海關,額未定。商人仗新榷立威。乘澳夷演礮悮觸其船,以夷人劫貨傷人起訟端。余會同榷使宜、成二君尅期進澳,焚香告神,誓無枉縱。薄暮抵行館,有通事懷橐中金求見,不下陸大夫裝。余使吏人叱之去。通事白云‘此官司進澳故事,納則夷人心慰,不則反滋疑懼。’余卒嚴卻之。詰朝會鞫,商辭半屬張大。余止以礮損洋船,斷償修艌銀三百兩。仍坐商以誣,欲笞之,奸商俛首。夷人扶老攜幼送及關,感激涕零而返。自此商舶澳夷兩相帖服。西洋之司歷都下者,前則南君懷仁,後則閔君明我,傳達以為美談。” 現錄勞之辨的詩四首: 《同滿漢榷部巡歷濠鏡嶴四首》[1] 漫言觀海去,翻作入山行。蠟屐爭猿捷,籃輿似鳥輕。 荔枝隨地發,翡翠避人鳴。放眼乾坤闊,春潮萬里生。 蓬萊絕頂上,曾眺日東昇。市本蛟宮現,樓從蜃氣凝。 忽移炎徼節,重睹海雲蒸。採捕新無禁,漁家夜結罾。 綸音來北闕,貨貝自西洋。刀劍非常制,衣冠亦采章。 玻瓈浮竹葉,鈿盒貯檳榔。不識滄桑換,相呼只大唐。 孤嶼何雄峙,茲門實壯哉。珠江初置榷,烽火舊遺台。 玉帛通千島,梯航走八垓。新懸平準法,互市仗長才。 [1]章文欽:《澳門詩詞箋注》(明清卷),珠海:珠海出版社,2002,第63-66頁。 [2]《中華全二十六史》編委會:《中華全二十六史》(白話文版第11冊),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02,第9070頁。 [3]故人、張森生:《清代詩人勞之辨》,載《嘉興日報》,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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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