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1月30日─1558年1月19日)12月2日,葡萄牙人幫助廣東政府平定漳州巨盜澳門“阿媽賊”老萬集團,廣東政府允許葡人僑寓濠鏡。[1] 

費爾南.平托的記載為:“1557年,廣東官員在當地商人的要求下,將澳門港劃給葡萄牙人做生意。”[2] 

《耶穌會會士在亞洲》稱:“是年(1557),廣東的官員將這澳門港給了葡萄牙居住。他們先是在上川,然後在浪白滘。從這些島嶼,他們同華人和日本人做了幾年的生意。”[3] 

《葡萄牙17世紀文獻》:“直至1553年,葡萄牙與華人在上川島進行交易。華人於1555年將他們由此移往浪白滘,並於1557年遷至澳門,官員將此港給他們進行貿易。葡萄牙人為中國立下汗馬功勞,確認了澳城其港、其地的讓與這功勞便是殲滅了騷擾廣東的巨盜。為此,華人將葡人遷至距廣州較近的這一港口。”[4] 

《16世紀澳門史資料》:“該城居民於1557年擊潰橫行中國沿海的漳州巨盜,所以從偉大的中國國王處獲一‘chapa(札)’,將他們現居住的港口及其地賜給了他們。”[5] 

《1644年前日本紀事》:“1557年時,有若干中國叛人憑據澳門,抄掠廣州全境。省中官吏不能剿滅盜賊,求助於上川的葡萄牙人。葡萄牙人為數僅400,賴天主及聖方濟各之助,擊散群盜。中國獎其功,許葡萄牙人在澳門停留居住,惟不許築城置炮。”[6] 

可見,將1557年視為廣東地方官紳允許葡人正式定居澳門的年代應是確定的,但這一允准並未通過明朝中央政府的承認。這一年亦為澳門建城之始。

[1]湯開建:《委黎多(報效始末疏)箋正》,第49—54頁。之所以將這一事件發生的時間定在12月2日,主要依據於薩賴瓦(Joaquim de Sousa Saraiva)主教手稿稱“此事發生於1557年12月2日星期五”。薩賴瓦主教手稿藏埃武拉公共圖書館及檔案館Cód,CXV I/2—5。

[2]費爾南.平托:《遠遊記》第221章,第698頁。

[3]阿儒達宮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Cód. 49-Ⅳ-66, f1. 46.

[4]荷蘭殖民地檔案館藏:《葡萄牙17世紀文獻》,第12—13頁。

[5]Jordão de Freitas, Macau: Materiais para a Sua História no Séulo XVI, p. 20.

[6]嘉爾定(António Francisco Cardim):《1644年前日本省報告》第1部分,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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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