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三年 (1934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1月,為取得國民政府教育當局認可為合法僑校,粵華中學向政府申請立案。經廣東省教育廳派員來校視察後,對學校課程編制、行政組織、師資、儀器、圖書、校舍等設備均感滿意。最終於1935年批准立案,定名為“澳門私立粵華中學”,先辦高中一年級,以後按年遞增一級,至1941年第一屆高中生畢業,學校遂成為完全中學。[1]

[1]《粵華中學建校60周年紀念特刊》之《粵華60年》,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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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