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0日凌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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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28
1999年12月20日凌晨,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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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在1974年“四•二五”革命成功後,新政府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表明態度,即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且於1975年1月宣佈與台灣國民黨政權斷交。同年,澳葡當局也開始在澳門進行一系列行政改革,葡萄牙撤走了駐澳門的軍隊,解散了陸軍司令部與海防司令部。為加強內部治安力量,另組織包括治安警察廳、水警稽查隊等在內的保安部隊。這些措施改善了澳門與內地,葡萄牙政府與中國政府的關係。1979年2月8日,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在法國巴黎簽署了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公報宣稱:“兩國政府將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維持其外交關係。”並決定自當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在3個月內互派大使。關於澳門問題,葡萄牙政府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期,中葡兩國政府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中葡兩國建交在歷史上有着重要意義,它為最後和平解決歷史遺留的澳門問題打下了基礎。
中葡建交
清末由澳葡當局給予政治避難保護的一起案件。1900年(清光緒二十六年)1月,慈禧太后立溥儀為皇儲,準備廢光緒帝。上海電報局經元善因聯合1231人發出反對廢立的電報,遭清政府緝拿。由於保皇會在澳門有較大的勢力,經元善於1900年2月中旬輾轉來到澳門。清政府向澳葡總督交涉,要求引渡。澳葡當局遂將經元善逮捕,囚禁於大炮台。澳門保皇會人士全力對他進行援救和保護。澳葡當局也想通過這樣的機會否定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中有關“照向來辦法”查交中國罪犯的條款,指出經元善是政治犯,拒絕引渡。清政府派人到澳門控告經元善“拐款逃走”,是刑事犯罪,並派證人赴澳門對質。澳門保皇會會長何廷光花費重金全力救援,港、滬等地人士和海外華僑也紛紛聲援。逼於中外輿論壓力,澳葡當局於5月12日正式照會清政府,指出有關經元善拐款逃走之控告不確實。後又經葡萄牙高級法庭復核,在當年年底,葡國政府最後確定經元善是政治犯,予以釋放,並給予政治避難。
經元善案
澳葡官員對清政府駐澳機構進行挑釁事件。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粵海關澳門關部行台修建了新的海關柵欄。新上任的澳葡總督梅內澤斯(Anto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澳門記略》等中國史籍譯為“若些”)是一個蠻不講理的殖民主義者,他派出一批黑奴,將中國海關官員為關部行台修建一新的柵欄全部推倒。清駐澳官員十分憤怒,要求澳葡當局予以重建。梅內澤斯不顧澳葡議事公局的勸諫,不但不同意重建,還揚言與中國軍隊進行較量。駐澳官員準備稟報兩廣總督,以便採取制裁措施。澳葡議事公局深知後果嚴重,不顧梅內澤斯阻撓,多次向駐澳中國官員道歉,還贈送貴重禮物,並以堅固材料為關部行台重建柵欄。至此,這一事件得以基本平息。
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中葡談判解決澳門歷史問題。1986年5月30日,中葡兩國政府發表新聞公報,決定於6月最後一周在北京開始澳門問題的會談。中方代表團團長為外交部副部長周南,葡方代表團團長為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梅迪納(Rui Medina)。首輪關於澳門前途的外交談判於1986年6月30至7月1日在北京舉行,中葡經歷了近9個月共四輪會談。1987年4月13日,葡萄牙政府總理席爾瓦(又譯施華高,Cavaco Silva)應邀訪華,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共同簽署《中葡聯合聲明》,從而圓滿解決了澳門問題。
中葡會談
1821年(清道光元年),在歐美大陸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推動下,葡萄牙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進入高潮。由公民選舉產生的葡萄牙議會制定了君主立憲的憲法,下達了取消一切封建權利和義務的命令,在葡萄牙民主運動的影響下,澳門的葡萄牙人分成了敵對的兩派:一是以土著葡萄牙人為主體,有着強烈變革要求的立憲派,其首領為巴波沙(Paulino da Silva Barbosa)少校;一是以葡萄牙貴族官員為主體,力圖維護原有特權的保守派,其首領是地方長官亞利鴉架(Miguel Arriaga)。立憲派先是開展請願活動,抗議議事局無視市民的要求,提出恢復原來的議事局政體,免除澳門對果阿、帝汶的財政補貼,任用澳門土生葡萄牙人在當地文職機構及軍隊任職等一系列請求。澳葡當局被迫於1822年2月16日召集市民在市政廳舉行忠於憲法的宣誓。但他們對民眾所要求的改革並不準備實行。在這種形勢下,立憲派與澳葡當局,特別與保守派首領矛盾越來越尖鋭,並不時採取激烈行動,使亞利鴉架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脅。1822年8月中旬,澳門民主運動爆發。市民若瑟在8月17日議事局開會時,提交了一份由83位市民聯名的抗議書。這份抗議書指控亞利鴉架慫恿中國官員干預澳門事務,以維持自己的地位。亞利鴉架自知受到市民的普遍敵視,表示願意辭職。市議員向市民們宣佈了他辭職的消息,並表示準備進行一次新的選舉。8月19日,市民們舉行選舉大會。會上,立憲派與保守派發生尖鋭的衝突。保守派頭目卡瓦爾坎蒂(Cavalcanti)宣稱,這一會議沒有確定新政體的權力。與會的市民都被激怒,當即將他從窗口扔到街頭。這時,巴波沙登台演説,指出人民希望建立的是與憲法完全符合的政體。會議最後決定,重新恢復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前的政體,授予新選出的議事局不受總督及地方長官控制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總督只能掌管軍事。亞利鴉架則被剝奪一切職務。9月12日,巴波沙又創辦了澳門有史以來的第一張報紙-《蜜蜂華報》。該報宗旨鼓吹立憲派各項主張,成為新政權的喉舌。澳門資產階級立憲派領導的民主運動進入高潮。被罷免的亞利鴉架並不甘心失敗,煽動總督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發動政變。但很快被立憲派擊敗。1823年,葡印總督派“薩拉曼特拉”號巡洋艦運載一批士兵駛往澳門,旨在恢復舊政權,鎮壓澳門民主運動。由於中國政府的干涉,他們未敢輕舉妄動。9月23日凌晨,士兵在澳門偷偷登陸,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就進抵市政廳前的廣場,並逮捕了立憲派領袖巴波沙。隨後,保守派組織了政府委員會,來攝理總督職權,並將亞利鴉架官復原職。接着,他們大肆鎮壓立憲派,查封《蜜蜂華報》。與此同時,葡萄牙王子米格爾(Dom Miguel)也在本國發動政變,解散議會,廢除憲法,恢復其父若奧六世專制君主的權力。澳門保守派狂熱地歡呼這一場政變,他們宣誓效忠於君主專制政體,舉行了盛大的慶典和宴會。澳門民主運動遂因此而夭折。
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
葡軍攻佔中國陣地的一次戰役。1849年8月22日亞馬留被刺事件後,兩廣總督徐廣縉飛令香山縣加強澳門四周的軍事防衛,“以防西洋為變”。面對此軍事部署,葡萄牙人決定以武力還擊。8月25日上午10時,一支由25名士兵構成的小分隊,攜帶1門野戰砲,佔領關閘。11時,位於北山嶺村對面的拉塔石炮台轟擊關閘。當時,葡萄牙在關閘一帶集結的部隊共120人,3門火砲。因此,政務委員會下令派遣50名士兵,攜帶一門炮前去增援。雙方砲戰僵持至下午4點30分。此時,美士基打(Vicente Nicolau de Mesquita)自告奮勇,率領36名士兵,攜1門迫擊砲,決定佔領中國陣地,於是發生拉塔石炮台之戰。此役中,雙方裝備懸殊。據説,清兵守軍多達400人。但在葡軍的猛烈攻擊下,華軍陣亡百餘人,傷者不計。葡人退回關閘門時僅1人掛彩。澳門官員及各國公使在大砲台目睹了攻佔拉塔石炮台的全過程。
拉塔石炮台之戰
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6月7日,來澳門度假的香港中學教師、新教徒薩默(James Summer)在觀看基督聖體節盛大的宗教遊行時拒絕脱帽致敬,亞馬留將其逮捕。第二天英國海軍高級軍官亨利‧凱帕爾(Henry Keppel)及斯坦夫利(Staveley)等求見亞馬留,要求釋放薩默,亞馬留拒絕。凱帕爾決定趁亞馬留離澳時,發動突然襲擊。他命令“摩安特”號軍艦的海軍陸戰隊分乘幾艘小艇在南灣登陸。分兵兩路,一路進攻市政廳的警衛室,解除衛兵的武裝;另一路直撲監獄,搶救薩默。整個劫獄行動,打死打傷葡兵共3人。這次事件一度導致英、葡關係緊張,後經葡萄牙方面一再抗議,英國政府同意向葡萄牙道歉,撫恤死者家屬,並對凱帕爾進行申斥。
薩默劫獄事件
1945年日本投降後國民黨軍隊武裝封鎖澳門的一次行動。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當時中國駐葡大使即於20日要求里斯本政府放棄在華領事裁判權。8月31日,當時中國外交部歐洲司制定了戰後對澳政策。粵省軍民亦藉此機會醞釀回收澳門。駐守廣東的第二方面軍軍長張發奎藉口澳門未派遣使節前來慰問,於10月間命令中山縣縣長張惠長及當地駐軍159師師長劉紹武,利用民情,準備採取收澳行動。劉紹武下令該師陳慶斌團,師直炮兵一營屯集前山邊境,對澳進行武裝封鎖和禁運,並計劃待機一舉回收之。12月下旬,經過葡萄牙當局的外交努力,在南京政府的指示下,此次封鎖澳門事件方告平息。
封鎖澳門事件
19世紀中葉澳葡當局武力鎮壓澳門居民的事件。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亞馬留出任澳門總督後,大力推行將澳門變為“絕對自治的殖民地”計劃,首先是解決在澳門的中國居民的管轄權問題。他將各中國店舖編立字號,向它們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國工人勒收人頭税,並準備徵收所得税。凡拒絕交納者,則處以刑罰,特別是他對停泊內港的中國民船強徵1元的税款,激起了中國船民的武裝抗爭。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國帆船因未納税而被澳葡當局扣留。於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國船民去攻擊澳葡市政廳,亞馬留下令衛戍部隊出動鎮壓,雙方相持激戰了一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沒,大批船民慘遭殺害。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繼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亞馬留宣稱,各店舖如在24小時內不恢復營業,將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個市場區。事後,雖有中國官員入澳調查這一慘案,但最終卻因清政府對澳葡當局節節讓步而不了了之。
“十·八”慘案
| 時間: | 回歸祖國(1999年-) |
| 1999年12月20日 | |
| 關鍵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 |
| 儀式 |
| 資料來源: | 陸波主編:《回歸十年‧中國澳門》,澳門日報,2009,第33頁。ISBN 978-99937-770-4-5 |
| 著作財產權人: | 澳門日報 |
| 數位作品提供者: | 澳門日報 |
| 權限範圍: | 澳門日報授權澳門基金會使用。如需使用有關資料,需徵得有關版權實體的同意。 |
| 系列: | 一國兩制--回歸盛典 |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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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類型: | 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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