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2月11日─1604年1月30日)7月30日晚,一艘由貢薩洛•索薩船長指揮的從中國前往日本貿易的葡萄牙大黑船在啟航前被韋麻郎率領的兩艘荷蘭商船“伊萊斯姆斯(Erasmus)”號、“奈索(Nassau)”號和一艘中型艦在澳門港乘虛截獲,船上載有1400擔生絲[1]和大量黃金,還有其他貨品。因為當時人們都在岸上忙於出海前的準備工作,船上空無一人。荷蘭人不費吹灰之力就奪得該船。這樣澳門人就先後失去了這兩艘大船的所有資本,每一艘都值1科托(Conto)黃金。他們此時還欠日本人巨額貨款,日本人賒賬把貨物賣給了這兩艘船。澳門耶穌會士在這兩次事故中損失巨大,他們再也無力救濟他人反要靠救濟為生。[2]

[1]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第136頁稱荷蘭截獲的這批貨物生絲有2800包,每包價值500盾,總值140萬盾。

[2]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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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