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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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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1月16日─1562年2月3日)馬六甲教區首任主教聖魯西亞(D. Jorge de Santa Luzia)到任,並在馬六甲頒佈聖年令。翌年,聖年令通過若昂•蘇亞雷斯(João Soares)神父傳至澳門。由於聖年令的頒佈,設在耶穌會教士家中的小教堂成了更新靈魂的中心,前往那裡去的葡萄牙人達300人。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 5.Jordāo de Freitas, Macau: Materiais para a sua História no Século XVI, pp. 229—232, 轉自Domingos Mauri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 Oriente, p. 5.
馬六甲教區首任主教聖魯西亞到任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2月4日─1563年1月23日)8月24日,兩位耶穌會士意大利人吉爾萬尼•蒙特(Giovanni Batista de Monte)和葡萄牙人劉易斯•彿羅依斯(Luís Fróis)隨同迪奧戈•佩雷拉一起來到澳門。據《耶穌會會士在亞洲》:兩位耶穌會士抵達此港後,於禮拜天及聖日到教堂宣講教議,來聽的人很多,教堂許多次都容納不下,兩位耶穌會士的宗教活動頗受人重視,但當時人道德狀況十分糟糕。教務工作由兩名神父主持,一位是葡萄牙人格雷戈里奧•岡薩維斯(Gregório Gonçalves),另一位是馬六甲主教委任的若昂•蘇亞雷斯(João Soares)。阿儒達宫圖書館:《耶穌會會士在亞洲》,Cod. 49-IV-50, fis. 601—601V.Jordão de Macau: Materiais para a sua História no Século XVI,轉自Domingos Maurício Gomes dos Santos, Macau, Primeira Universidade Ocidental do Extremo-Oriente, p. 2.
耶穌會士吉爾萬尼•蒙特和劉易斯•彿羅依斯隨同迪奧戈•佩雷拉一起來到澳門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1月27日─1561年1月15日)果阿成立宗教裁判所,主要處理危害宗教信仰的罪行。葉士朋:《澳門法制史概論》,第24頁。近發現有人稱:“耶穌會在澳門設立宗教裁判所,王室大法官之職便形同虛設。”又稱:“耶穌會在澳門教區設有宗教裁判所,其成員是當然的教區法官;該職務通常是在耶穌會傳教士當中選任。由於教會對議事會及市民大會有著深刻的影響,教區法官便得以透過議員選舉公職的任命或推選等途徑,從事行政、民事或刑事等方面的司法。宗教裁判所的存在實際上亦削弱了王室大法官的職能。”(羅曉京:《試析1846年以前葡萄牙管理澳門的歷史特點》,載《廣東社會科學》1998年第2期。)以上這一段"宏論"作者未徵引一條材料,實在是誤之甚遠。首先是耶穌會怎麼有權組織“宗教裁判所”,且在“澳門教區”組織?宗教裁判所又稱異端裁判所,是1231年在羅馬教宗格列高利九世(Gregory IX)授意下,由多明我會設立的宗教法庭。該法庭負責偵查、審判和裁決天主教會認為是異端分子的人,有權對異端分子判處監禁或者死刑。多明我會在歐洲是神學權威,長期以來,由他們主持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對裁判異端特別有發言權。(參見丁光訓等主編:《基督教文化百科全書》,第88頁;李天綱:《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第1章,第37頁。)其次是“教區法官”怎麼可以透過議員來選舉?其實作者想講的是議事會的“普通法官”有時候亦可委任。再次是澳門從來沒有建立過宗教裁判所,這是文德泉(Manuel Teixeira)反復強調的問題,澳門史料中出現宗教裁判所的成員都是從果阿宗教裁判所派至澳門公幹之人,而並非澳門本身宗教裁判所之人。
果阿成立宗教裁判所
民國六年 (1917年1月1日-1917年12月31日)10月,澳門中華基督教會籌建志道堂新堂,初由紳商崔諾枝介紹李星泉醫生購置焦園圍小屋兩間,並向澳門政府申請屋前屋後荒地兩段作為堂址。1906年,華人在澳門第一所堂會志道堂原址黑沙灣 (Areia Preta),位置偏僻,對各項工作開展頗為不便。為將來發展計,1916年,教友余美德醫生、李星泉先生等再發起籌建新堂。本年,即舉行奠基禮,由王正廷主持,澳督亦親臨參加。1918年,新堂建成,從此促成了一所完全自立、自養、自傳的華人教會。1935年,創設支堂兩所,專事對外佈道工作。余美德,廣東博羅人,中華基督教會華人牧師。生於1874年,早年即歸信基督教,1896年畢業於廣州博濟醫學堂。1900年,協助富馬利女醫生創辦廣東女子醫學堂,為廣東女子醫科學校之始。1904年,養病澳門,遂留澳開業,成為澳門第一位華人女西醫。1906年,與教會同道並立志道堂於黑沙灣,此為澳門華人第一間基督教會。後在馬大臣街 (Rua de Henrique de Macedo)籌建新堂,1919年,在堂內創辦澳門第一間華人幼稚園。1932年,再協助志道堂增辦蔡高紀念學校。1935-1942年,擔任義務校長,其後歷任校董會主席。1941年復活節,被推為志道堂第一屆執事,並選任執事會及董事會主席。余美德口述,吳桂華筆錄:《澳門中華基督教會志道堂成立史略》,轉引自李鵬翥:《澳門古今》,第160頁;《公報》1938年7月1日第10卷第5期之鄭科林:《我們的先進堂會》15《澳門志道堂會》。
澳門中華基督教會籌建志道堂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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