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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06
往时,从澳门进入氹仔,沿史伯泰海军将军马路前行,向左边望去,便见到大幅田园菜地,低矮简陋的小房舍散布其间,这就是卓家村,再向前不远,就是三家村与周家村。现今,路旁已高楼大厦矗立,遮挡了卓家村,而三家村也十室九空,成了待发展地段,周家村早已消失,为新建筑代替。卓家村历史在本书第一集已谈过,这里着重介绍三家村与周家村。三家村约建于七十多年前,与卓家村仅隔一条“坑口河”(即水溪),原来只有姓林的三家人建屋而居,初时称为“林家村”,后来陈、李两姓人家陆续迁进,于是改称“三家村”。村屋多为平房木屋、砖舍,只有一间两层高的砖屋。村民以种菜、种菊谋生,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多种姜花,在澳门出售。那时,路经史伯泰海军将军马路,常见路旁种植大片姜花,花开时清香扑鼻。随着氹仔市区发展,三家村不少村民陆续迁出,房舍大多空置,等待发展。周家村在鸡颈公路入口处一侧,靠近光远炮竹厂,对开就是三家村。四十多年前,周家村村地属于本澳一名富户,雇请一名姓周的老伯看守。周某乃建屋开地耕种,其后一些人家迁进来,茅舍渐多,有廿多户,俨然成村,时人以“周家村”呼之。由于地方狭小,缺地种菜,村民多靠做炮竹、养猪鸡谋生,生活贫困。多年前,村地获发展,开辟道路,兴建酒店、住宅大厦,周家村便被湮没,仅在路旁留有周家村巴士站名,作为佐证。
氹仔三家与周家村
光绪九年(1883年2月8日─1884年1月27日)澳门政府本年正式占据望厦村,又将望厦、龙田二村编入西洋户籍,望厦村,民房五百余家。厉式金:《香山县志续编》卷16《纪事》。
澳门政府本年正式占据望厦村
塔石,原称“叠石”。因该处多花岗岩,古岫嶙峋,山石巉峻。在颈头山处,旧有三巨石,堆叠如塔,天然生成,故人称之为叠石,俗称为塔石,该区以是得名。塔石区域,本指大炮台东北,旧夷城外之一带地区。由水坑尾门外起,经荷兰园、塔石波地,北至罗利老马路止,而与旧日龙田村接壤,东至塔石花园,西至颈头山,皆属原来塔石地区。塔石,实迺旧时濠镜墺中之一小村。当清朝咸丰末年,尚属我国统治。至同治初年,才被澳葡占领。据《中葡外交史》载称:“及至清同治初,葡人自毁其围墙,进一步侵入中国人居住之塔石、沙冈、龙田、望厦等七村。”又剧民国时,“省港澳人士勘界维持会代表,晋京向外交部呈明勘界事略文”云:“同治二年,葡人又占塔石、沙冈、新桥、沙梨头、石墙街等,是为旧占之界。”自从澳葡于同治年间占领塔石后,开辟马路,建筑公园,拓展球场,案澳葡市政厅之《市街名册》区别之称:“塔石,此名系指本市塔石街左右两边之区,此区大略以下列街道为界:厚望街,罗利老马路之一部份,肥利喇亚美打大马路之一部份,及西坟马路之一部份。”当塔石仍属我国官兵管辖时,尝于澳城门外,即水坑尾门口,(现在马大臣街处),筑有小石屋一间,作为瞭望站,常川汛兵戍守。虽至道光廿九年,望厦之汛兵营移驻于白石村后,长时期仍由望厦更馆遴派更练在此把守。迨至同治年间,澳葡自毁旧城界,拆蕉园围之石门楼,筑塔石花园(后改称花士古达嘉玛花园,或称新花园)。忆《两行堂词钞》有庚午中秋夕游新花园词一首,词牌为“定西番”云:“闻说澳城门外,侵占地,又成园。且盘桓。今夜镜湖月满,三人生古欢。相信珠还有日,不孤圆。”澳葡后又铲平颈头山东面之斜坡,填高山麓之田野,辟为塔石波地,即今之利宵球场,以为蹴球及练兵之用,故当时又称塔石操兵地,或曰青草地。盖此一片广阔土地,青草如茵也。汪慵叟尝有诗咏之云:“昔有戏马台,后址迺无闻。此地开广场,草色春氤氲。鞠蹴亦古法,体育舒劳筋。树的相督校,汗走犹欣欣。兵固不可逸,习勤岂具文。”《澳门市街名册》详释塔石波地云:“塔石波地,又名美上校操场。坐落在肥利喇亚美打大马路,与士多纽拜斯大马路之间,及助学会街,与沙嘉都喇贾罢丽街之间,又名曲棍球场及助学会操场。有矮围墙环绕,一端为互助会会址。”塔石区,昔本有一小山,名颈头山,或称塔石山。其址即今之三区附近一带,包括旧西洋坟场及监狱等地。该山虽不甚高,与大炮台遥遥对峙,如冈如坵,向北斜下,至罗利老马路前止;西面斜坡,绵延至新桥接壤、东便即为塔石波地也。该山顶端,有三巨石堆叠天然,旧称“三叠石”,即塔石也。山之险,又有坑水雨穴,分筑石围栏两道,斜向新桥方面而下,旧称“丹坑渠”。山上各处,尚有不少中国坟墓,皆澳门及龙田、望厦等村人之祖先茔冢也。同治年间,澳葡既占领塔石,到光绪末年,便欲开辟此山,遂有尽将山上之中国坟墓掘去之举。据《香山县志•之纪事编》载称:“光绪三十一年,夷人平毁塔石等处坟墓,投无主遗骸于海云。”澳葡既将三叠石炸毁,又将丹坑渠填塞,更将整座颈头山铲平,只余旧西洋坟场及监狱附近一带高地而已;后更开马路,筑洋楼,而颈头山原来面目已泯灭净尽。据《澳门市街名册》言颈头山云:“颈头山,此岗现几已削平,内有圣美基坟场,原日伸展至监狱附近。该山因建筑屋宇之故,几被削平,实既不存,名亦遗忘。”塔石山上,有一西式坟场,此迺澳葡特为当时澳中西洋人身故所设之埋葬地,西名圣味基坟场,而我国人则呼之为西洋坟,及至近年,澳葡又在望厦另辟一新坟场,于是该旧坟场,遂改称为旧西洋坟以为识别。自从道光二十九年,沈米事件发生后,澳葡直视塔石区为其领土,故当时即在塔石山上,开辟西洋坟场,迨至同治末年,遂实行围筑短垣,并于场中,建筑一所教堂,以为供丧家弥撒之所,该教堂内,供奉一位天主教神像,名为东方大天神,该神像威严肃立,足踏一魔鬼,一手握剑,一手持一天秤,意若公平审判善恶者,一如中国人所谓之阎罗王然。该坟场初时本来只许西洋人埋葬于此,后来渐许信奉天主教之华人教徒寄葬,今则中西人士皆可安葬其间矣,坟场中,墓列整齐,碑碣精致,花木秀茂,地方洁净,日常除来吊祭者外,亦有不少游客来游也,所以汪兆镛之《澳门杂诗》中,有竹枝词兼咏塔石之西洋坟者,其注释称:“西洋坟,冢石上皆刻文字,或琢石为神像,或作十字架,形式不一,雕镂精洁,时有游人往观。”其词云:“红毛白头西洋坟,衰杨萧瑟摇斜曛,从来墟墓足凄怆,何事游客常纷纷。”
塔石
清光绪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3月18日,就日前路环、氹仔统领马丁斯.马德拉中尉(João Procópio Martins Madeira)提交的报告,提及计划在小横琴岛设民防队及征税一事,澳门总督通过其辅政司马些度作出答复:“总督阁下十分满意地看到您为使小横琴、夏湾和石岭三个村的居民开始向财政署缴纳“什一税”所做的努力。虽然眼下这些税收效果微不足道,但无论如何会因此而消弱他们对我们主权的漠视,这是至关重要的。总督同意您对上述村庄“地保”的任命。关于在那里建一房屋驻扎一支小分队之事,阁下认为最好暂时不做为妥,因为在与主权有关的谈判中需要在某种程度上采取极其谨慎的态度,要一点一点地去获取利益,而不是使用可能会引起中国当局注意的如此明显方式。您可以在岛上组织一支在所谓“地保”领导下由该几个村中服从当局的人组成的小型民防队。这才是目前可以做的事。”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99-120页。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
总督建议路氹统领谨慎处理小横琴岛事务
清光绪元年(1875年2月6日─1876年1月25日)3月11日,路环、氹仔统领马丁斯.马德拉中尉(João Procópio Martins Madeira)报告称:“氹仔炮台对面是小横琴岛,那里有三个村子,小横琴村、夏湾村和石岭村。尽管这些村子拥有渔网、蠔场和许多捕鱼捉蟹的小船,并且在涨潮时将柴草运出小横琴岛,但他们并不向政府纳税。我曾走访过一个村子,派人叫来一位担任小横琴村“地保”的老华人业主,得知1850年6月24日美士基打中校任命他为“地保”,从那时起再未委任过其他人。但这种任命根本无用,因为村民完全不理会这种权威,甚么也不向其缴纳。根据这种情况,我收回了该“地保”的委任状,并派人通知所有主要村民到本据点来,命令他们应该选出“地保”并从今年起要缴纳“什一税”。于是他们选出一位叫“阿贵”的人做“地保”,我发给他委任状,由他负责收“什一税”。他缴纳了本年第一季度的税款9.5元。如果让小横琴村的居民免于因无人过问而经常遭受劫掠,那么这个村子就会变得很重要,就有可能在其大片土地上出现商铺和船栈。然而只要3名士兵和1名下士就已足够,村民们也十分渴望得到发展。我认为很快就会有成效,待时机成熟就可去收缴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项。如果结果并非理想,亦损失很小,因为所建房屋可给亦由我任命的村中民防队员驻守。”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199-120页。Manuel Teixeira, Taipa e Coloane, pp. 23—24.
路环、氹仔统领拟在小横琴岛设民防队及征税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2月1日─1566年1月20日)12月至1566年元月间,明代著作名家安徽休宁人叶权游历岭南至澳门,以他亲眼所见,记下了定居澳门不久的葡萄牙人的外貌、衣饰、信仰及生活习俗等情况,为澳门开埠初期之历史留下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广东军饷资番舶,开海市,华、夷交易,夷利货物,无他志,固不为害。乃今数千夷团聚一澳,雄然巨镇,役使华人妻奴子女。守澳武职及抽分官但以美言奖诱之,使不为异,非能以力钤束之也。盖海市当就船上交易,货完即行,明年又至可也。岛中夷屋居者,皆佛郎机人,乃大西洋之一国。其人白皙洁净,髠发多髯,鼻隆隆起,眉长而低,眼正碧。顶红帽,著裤袄,以撒哈喇为之,或用云彩绸缎銮梅花八宝之类于其上,皆鲜艳美好。足登革履,俱勾身为便利,以软皮为指套,套掌上。有时左手持念珠,右拽一杖。天稍寒,则戴毡笠子,披氅衣,如袈裟。富者用红撒哈喇,以紫剪绒缘领,胸前缀金锁杂饰,戒指镶以西洋宝石,香油涂身,腰悬八喇乌,长咫尺,以金银错之,其色稍黑,乃匕首有毒者。随四五黑奴,张朱盖,持大创棒长剑。剑之铁软而可屈,纵则复伸。虽贫贱与群奴服饰,亦不寂寞,唯有丧者衣青长衫,戴青帽,不用他颜色。妇人更洁白,华鬘被首,裹以幅布,或用锦绣,耳缀金环,拽皮履,以大幅布或锦绣从顶上披下拖地,止露其面,杂佩珊珊。男子以除帽半跪为礼,妇人如中国万福。事佛尤谨,番书旁行,卷舌鸟语,三五日一至礼拜寺,番僧为说因果,或坐或起,或立或依,移时,有垂涕叹息者。其所事神像,中悬一檀香雕赤身男子,长六七寸,撑挂四肢,钉着手足,云是其先祖为恶而遭此苦,此必其上世假是以化愚俗而遏其凶暴之气者也。下设木屏,九格,上三格有如老子像者,中三格是其先祖初生其母抚育之状。下三格乃其夫妇室家之态,一美妇人俯抱裸男子不知何谓。通事为余言不了了。其画似隔玻璃,高下凸凹,面目眉宇如生人,岛中人咸言是画。余细观类刻塑者,以玻璃障之,故似画而作濛濛色,若画安能有此混成哉!其屋室四面板壁,从脊下出,地藉软草,坐胡床及凳。火食,饮西洋酒,味醇浓,注玻璃杯中,色若琥珀,无匙箸,用西洋布方尺许,置小刀其上,人一事手割食之。以瓦壶盥沐,水泻下不更濯。役使黑鬼。此国人贫,多为佛郎机奴,貌凶恶,须虬旋类胡羊毛,肌肤如墨,足趾踈丽长大者殊可畏。海水苦恶,中国人溺,须臾即死,黑鬼能镇日坐水底,取堕物如拾诸陆。元时仕宦家所用黑厮,国初西域进黑奴三百人,疑是此类。亦有妇人携来在岛,色如男子,额上施朱,更丑陋无耻,然颇能与中国交易。日余在番人家,见六七岁小儿啼哭,余问通事,番人所生耶?曰:“非。是今年人从东莞拐来卖者,思父母哭耳。”番人多者养五六人,女子多者十余人,俱此类也。男子衣服如其状,女子总髪垂后,裹以白布,上衣西洋布单衫,下以布横围,无内衣,赤脚,时十二月甚寒,亦止衣此。岛中男女为夷仆妾,何下千数,悉中国良家子,可恨可叹。叶权当为内地文人第一个游历澳门且留下记录者,其对澳门葡人的外形、衣着、佩饰、礼仪、风俗、饮食及宗教情况的描述,给我们留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国人眼中较为完整的葡萄牙人形象。“八喇乌”,为葡语parao之对译。Parao源自马来语párang,其义为短刀、砍刀,如今通译为“马来刀”。见金国平、吴志良:《东西望洋》,第363页。明人称澳门葡人之教堂,均以佛教之寺、庙等词称之。叶权:《贤博篇》之附录《游岭南记》。
明代著作名家叶权游至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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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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