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2月5日─1849年1月23日)1月22日,被称为“具有无可替代地位”的“诙谐”诗人、土生葡人米兰达.利马(José Baptista de Miranda e Lima)在澳门逝世,终年66岁。米兰达.利马,为澳门土生利马家族第三代,1782年11月10日生于澳门大堂区中央马路,早年在圣若瑟修院教授葡萄牙文和拉丁语文法。1805年出任议事公局商务监理,1822年任议事公局法官,直接卷入到当时的政治风波中,为立宪派著名人物之一。1837年,因失宠于女王玛丽亚二世,被免去圣若瑟修院教师之职,并要求辞去新闻审查官之职。5年后恢复。1839年任议事公局理事官,1844年被选为澳门互助人寿保险基金会董事会主席。米兰达.利马除涉足政坛外,还是“费利什.维亚纳(Feliz Viana)”号方帆双桅船船主,还从事文学创作。主要诗作有《醒悟》、《公鸡》等等。1831年他因创作诗歌歌颂新国王和君主主义,被授予具有国王肖像的金质勋章。[1]

[1]施白蒂:《澳门编年史:19世纪》,第96页;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 Vol. 2, p. 337; Manuel Teixeira, A Eduçãcao em Macau, pp.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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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