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六年(1588年1月28日─1589年2月14日)11月10日,范禮安神父致耶穌會總會長一封信中提出建議,請求教廷向明朝派遣使節。為此,他讓羅明堅神父返歐洲赴羅馬,促使教廷遣使。[1]20日,羅明堅神父從澳門出發前往羅馬,以組織教皇使團覲見中國皇帝,不果。[2]夏伯嘉教授稱:“1588年秋,上級決定派遣一位傳教士回歐洲,請求派遣教宗使節前往北京——這也是羅明堅最早提出的建議。巡視員范禮安選擇了羅明堅,因為用利瑪竇的話說,‘羅明堅神父年事已高,無法學習漢語,我選擇此次良機送他返回歐洲。’羅明堅當時只有45歲,怎能算老!但強勢的范禮安對利瑪竇言聽計從,還是以羅明堅‘年老,體力不支,無法熟習當地語言’為由,將其派回歐洲。”[3]很顯然這位耶穌會中國傳教團的奠基人離開中國有范禮安與利瑪竇兩人的排擠之嫌。
[1]馬愛德:《范禮安——耶穌會赴華工作的決策人》,載《文化雜誌》第21期,1994年。
[2]鄧恩:《從利瑪竇到湯若望:晚明的耶穌會傳教士》,第17頁。
[3]Pochia Hsia,"The Jesuit Encounter with Buddhism in Ming China", 澳門“基督教與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2006年。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留言
留言( 0 人參與, 0 條留言):期待您提供史料和真實故事,共同填補歷史空白!(15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