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2月4日─1906年1月24日)11月15日,氹仔、路环白鸽票及澳门山票生意开投,港商余蔼国以最高票计每年出饷282000元投得,合同以六年为期,从1905年12月1日至1911年6月30日止。承充人有权在澳门设立分厂牌仔,售卖山票,不日即可开办,拟每月开彩三四次。[1]山票是晚清彩票的一种,光绪末年为了弥补闱姓被取消后的税饷损失而创制的彩票赌博。其赌法是:从《幼学千字文》中选出书中最前一部分由“天地玄黄”到“遐迩一体”止,合共120字。投买者在其中任意挑买15个字,5个字为一条,每会收票若干,每月于初二、十二、二十二日开彩三次,开彩前一天截止投买。徐珂称:“粤东有山票者,其注用《千字文》首篇一百二十字,较白鸽票多四十字。猜买者以十五字为限。每次开三十字,收票可至数十万条,每条须银一角五分,于数十万条中,取中字最多者得头彩,同中同分。票盛时,头标可得数万元。”[2]郑观应称:“山票毫半近闻半毫亦可猜买,而得猜有数十倍、数百倍至数干倍之多,其引人入胜之法可谓妙矣。”[3]
[1]《广东日报》乙巳年(1905)十月二十七日;《澳门政府宪报》1905年11月25日第47号。
[2]徐珂:《清稗类钞》第10册赌博类《山票》,第4893页。又参见胡根:《澳门近代博彩业史》第l章,第15—16页。
[3]《郑观应集》下册《致广州两粤广仁善堂董事徐君树堂书》,第4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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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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