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1月26日-1714年2月13日)2月18日,澳门议事会决定派类斯·山治自费装备其单桅小船赴东京进行贸易,议事会给予的优惠条件是,对该船运回的货物实行减收50%的进口税作为补偿。[1]

[1]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15, p.193.

关联资料

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