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七年 (1938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1月,日軍艦7艘、船艇40餘艘、200多名水兵強行登陸小橫琴島,肆意殘殺壯丁,強姦婦女,澳門政府遂派出大隊武裝到附近地方警戒,為此駐紮在橫琴島的澳門警察要面對一營600精兵的日本分遣軍隊。日軍挖掘戰壕、築鐵絲網以及在環島周圍豎立告示牌,分別以中、日、葡三種語言題寫警告,形勢越來越緊張。正當此時,蓋德斯‧平托 (Guedes Pinto)中尉從上海出使歸來,他原先由澳門政府派往上海接洽一批治安警察向美國訂購的新式裝備,後因中日戰爭爆發,貨運出現問題,為此前去負責處理贖回這批裝備,他在上海期間獲得日軍高級將領的接見,並取得書面承諾:“日本尊重葡國的領地澳門,所以不會在此進行軍事活動,並立即停止空軍的例行巡弋。”本月底,日軍履行承諾,撤走駐紮在橫琴島的部隊。而駐守在該處的澳葡武警則在殖民部默許下繼續執行他們的任務,必要時可以用武力拱衛澳門。4月,日軍聲稱為粉碎中國遊擊隊的連串突襲而再度進駐橫琴島,澳葡警察仍然堅守陣地。[1]

[1]《大公報》1938年1月1日;理卡多‧平托:《中立區的炮火》,載《澳門雜誌》第2期,199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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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