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二年(1747年2月9日-1748年1月29日)3月20日,張汝霖於本月委派香山司巡檢顧麟,率領在澳殷商蔡泰觀、蔡寶觀等,會同香山縣丞顧嵩前去查封進教寺,並於本日抵達澳門。議事會起初表示服從中國官府的命令,但經澳門主教伊拉利奧.羅沙和耶穌會士煽動,澳門議事會進行抗拒。聲稱要團結起來,保衛他們的信仰。22日,他們向顧麟呈遞了公文,其中寫道,這所修道院不是中國人所建,稱為“唐人寺”,是“訛言相沿”。他們還聲稱,葡萄牙人租居澳門,修建教堂,中國官府不應封閉。如中國政府要封閉教堂,便是“滅教”,他們寧可回國。張汝霖針鋒相對地寫下《諭澳夷檄》,令顧麟向澳葡當局宣諭。在檄文中,他指出:“如云租澳建寺,不應封鎖,試問爾等租澳,止許貿易,非許開堂設教也;亦止許夷人自奉其教,非許誘唐人入教也。”並十分強硬地指出,澳門之地是你們“懇恩居住,非天朝招爾來此,爾欲去,不妨竟去”。最後,他讓葡萄牙人自己決定去留:你們願意遵守中國法令,則呈請封寺;不願遵守中國法令,則可呈請回國。“事無兩歧,法難再縱”。當然,葡萄牙人絕不會輕易作出“放棄”澳門的選擇。最後,葡萄牙人只好讓步。30日,張汝霖親自赴澳,督封進教寺。澳門葡人因當日為封齋期滿之日,故要求寬限至開齋之日。張汝霖遂暫寄居新廟(蓮峰廟)。4月1日,張汝霖親自查封了進教寺(阿巴羅修道院)。張汝霖亦因此記大功二次。[1] 

[1]《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第1冊《兩廣總督策楞等奏報派員查封進教寺並傳諭 在澳傳教士不得引誘民人入教摺》,第228頁;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上《官守篇》;暴煜:《(乾隆)香山縣誌》卷8《濠鏡澳》;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p.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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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