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四年 (1935年1月1日-1935年12月31日)2月16日,据《澳门之声》报导,新成立的“澳门好莱坞” (Hollywood)电影公司准备在外港码头近处[1]兴建一个带有医疗站和游泳池等设施的制片厂。该项工程合约已被政府批准。该公司向政府租用136000平方米土地,价格是$0. 01/m2,公司将在此工程中投资约400万$资金,包括雇用大量的葡萄牙和中国工人及聘用葡中艺术家的费用。并称,在14日会议上,该公司已申请豁免物业税。但最后此工程并未投入建设。
[1]飞历奇:《澳门电影历史:有声影片时期 (1932—1936)》,载《文化杂志》第23期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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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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