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六年 (1947年1月1日-1947年12月31日)11月25日,澳门军事法庭宣告朱文彬案之被告281号葡警苏沙 (Daniel de Sousa)无罪。26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驻澳门专员就朱文彬案判决向澳门政府提出抗议,并经过澳督柯维纳飭令由澳门军事法庭主控官晏遍路少尉提出上诉,交由葡京里斯本最高军事法庭审理。[1]

[1]《澳门葡警殴毙华人朱文彬交涉案》,澳门历史档案馆藏缩微胶卷:全宗号35J-175/案卷号2 (2)/盘号2256/影像号42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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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