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年(1851年2月1日─1852年2月19日)1月1日,两广总督徐广缙、广东巡抚叶名琛密奏:查澳夷疲敝已甚,并无大兵船,九月烧毁之船系辗转托词向他国借来者,今全被毁,既无力赔偿,而澳内夷兵本不过三百余名,又复烧毙殆尽,穷蹙情状,更甚于前。该夷素尚恭顺,唯有夷目陆嚷(即公陆霜)一人,生长澳门,粗通中国语言文字,最为狡黠,频年种种作耗,皆其所为,现澳内各夷惹事招非,致干天谴,一切公事不令与闻,所以顿觉安静。[1]
[1]《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第2册《两广总督徐广缙等奏报遵旨饬查澳夷情形折》,第5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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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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