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清代,澳门海上贸易航线面临一系列危机︰首先,日本德川幕府于1630年代宣布“锁国”政策,禁止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进行贸易和传教。其后,葡萄牙于1640年因脱离西班牙的统治,使澳门与马尼拉的航线中断;翌年,葡萄牙人还失去极为重要的马六甲港,大大打击葡萄牙人在东南亚和远东的贸易。失去日本、马六甲和马尼拉,使澳门的贸易大不如前,但更为雪上加霜是清初实施海禁和迁界令,令葡萄牙人在澳门一度无法进行贸易。
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海令撤销,才使澳门的贸易恢复起色。翌年,清廷下令设立四大海关(粤海关、江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并在澳门设立“关部行台”管理外国贸易。有别于明朝透过葡萄牙人居中买卖,康熙皇帝允许其他外国商团到中国贸易,包括新与的英国和法国商人。乾隆十六年(1751),由于外商来华贸易频繁,为了方便管理,清廷只保留广州作唯一的通商港口,外商可在贸易季节在广州经商,其后必须离开,但允许在澳门“住冬”,使澳门成为各国外商的居留地。
除了贸易上的大转折,清朝对天主教的态度也有所改变。初期不乏耶稣会士在朝廷为满清皇族服务,如任钦天监的汤若望、任宫廷画师的朗世宁等。清初对天主教抱持相对包融的态度,但在18世纪初发生“礼仪之争”,使清廷与罗马教廷之间出现严重分歧,致使雍正和乾隆年间,朝廷开始实施禁教,甚至派员到澳门拆毁教堂,天主教在内地的传教事业大受打击。
鉴于在澳门是“夷人”聚集地和天主教传播的基地,加人华洋的交流日渐频繁,时常出现大大小小的纷争,清廷对澳门的管理也较明代加强,不仅颁布多项章程来规限“澳夷”,同时派遣“澳门同知”和“香山县丞”加强对居澳葡萄牙人的管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