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慈善福利和社会服务工作早期主要由民间社团和宗教团体兴办,其后政府开始参与经营福利机构,以及推行福利政策和资助,但仍以官助民办模式为主。
1569年,澳门署理主教贾耐劳(Leitão, D. Belchior Carneiro, S.J.)创办仁慈堂,为澳门最早的慈善机构,其下开设圣辣非医院(Hospital de S. Rafael)、麻风病院、育婴堂等服务设施,亦先后设立妇女收容院、廉租房屋和经济食堂等,以救助贫苦无依者。至于早期华人的民间组织形态则以庙和祠为主的血缘和神缘组织为主导,为贫苦百姓提供慈善、教育等慈善赈济活动,直到19世纪下半叶,本地华商先后创立镜湖医院慈善会和同善堂等慈善机构,开展赠医施药、救灾济贫、施粥、平粜、修路、施棺殓葬、收孤养残、兴办教育等各种服务,大大拓展民间慈善组织的服务范围。这些慈善组织主要依靠热心人士和机构的捐款,或是举行活动筹募资金。
至于政府的福利部门方面,澳葡政府在1938年开始介入本地的社会福利领域,并创办公共慈善救济总会,为贫困市民提供援助并发放救济金服务,同时监管收容孤儿、弃婴和贫民的社会服务机构。1947年,澳葡政府改办公共救济总会,救济对象覆盖面更广,并设立社会救济证系统,加强资源使用效度。1960年,澳葡政府加大对社会服务的投入,公共救济总会重组为公共救济处,逐步建设本地社会服务设施;1967年改称社会救济处,服务也扩大至对盲人及聋哑者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资助贫民和清贫学生,以及协助戒酒、戒毒等工作。直到1980年,社会救济处正式命名为社会工作司,回归后改为社会工作局,继续推动和发展本地的社会服务和福利工作,并积极推进与社会服务机构合作,以回应社会的需要。
参考资料:
娄胜华:《消逝与新生:澳门民间结社的变迁及其线索》,载吴志良、金国平、汤开建主编:《澳门史新编》(第三册),澳门基金会,2008年。
娄胜华:《双源共存:澳门的宗教慈善及社会服务》,载《行政》,第26卷,总第101期,2013年第3期。
“历史回顾”,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网:http://www.ias.gov.mo/ch/about-swb/development-history/development-histo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