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二年(1568年1月29日─1569年1月16日)10月27日,賈尼勞神父抵澳三個多月後,他才獲知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Andreas de Oviedo)大主教的情況,他馬上意識到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主教滯留埃塞俄比亞已經使自己處於微妙的兩難境地,遂於本日寫信給教宗,要求羅馬敦促主教儘快赴任。此信之弦外之音即是,希望羅 馬在確認安德雷亞斯.奧維埃多不會來澳門後,須發新的敕令,澄清自己的合法地位。然而,羅馬教廷始終未就此事做出明確答覆。H. チ一スリク:《キシタン時代におけゐ司教間題》,第383—384頁;戚印平:《遠東 耶穌會史研究》第11章《16至17世紀遠東主教問題》,第483—484頁。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2月3日-1708年1月22日)10月27日,鑒於鐸羅在中國頒佈反對中國禮儀的敕令而造成混亂,負責中國北方河南、陝西、山西三省傳教事務之艾若瑟(Antonio Francesco Giuseppe Provana)被中國副省選為使者,亦作為康熙皇帝的欽差,攜帶康熙皇帝的委任書出使羅馬。隨行者有艾若瑟神父的家僕樊守義,與中日教區巡視員陸若瑟(José Ramón Arxó)。他們於本日離開北京。12月20日抵達廣州,24日抵達澳門,他們在澳門居停20天。在此期間葡萄牙人不准艾若瑟與鐸羅見面會談。艾若瑟給鐸羅寫了一封信,措辭謙恭以請求諒解未曾去拜見他,因為他是被禁止會見的。薩安東:《葡萄牙及耶穌會參與中國禮儀之爭及康熙皇帝與教廷關係研究文獻集》之Doc.61《艾若瑟神父及樊守義神父生平備忘錄及其里斯本及羅馬出使情況》,第309—315頁。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1月30日─1844年2月17日)10月10日,前總督席爾維拉.邊度被任命為葡萄牙使節,24日獲頒全權證書。27日邊度乘坐“特茹河”號離開澳門。29日早順利抵達黃埔,然後換乘小船進入廣州。代表團前往潘仕成的海山仙館與欽差大臣耆英會晤,受到耆英和黃恩彤等粵省官員的熱烈歡迎和盛情款待。代表團一行下榻在法國領事館。11月5日雙方進行了談判。三天後,耆英、祁塤及程矞采發給邊度一公文,確定了談判的結果。邊度對此認為:我們對會談還不能感到十分滿意,因為尚有三條條款未得到批准。即第1條關於免除澳門每年交納的地租租金和確認屬於葡人的界地;第2條是合理地減輕經過澳門的船隻商品進出口稅;第3條將澳門向世界所有願意前往澳門進行貿易的船隻自由免費開放。我們相信閣下會將這些條款奏請皇上,在閣下的調停下,得到我們所期待的結果。11月14日,耆英告知邊度理事官:所提要求,已照準者,即可實施,未准行者,可以在澳門等待皇帝的聖旨。Chinese Repository, Vol.12, No.10, p.554.《欽差大臣耆英及廣東各大吏對葡人所提九請之回覆》,載《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第1卷第33號文件,第121—124頁。《葡方欽差大臣致欽差大臣耆英之公函》,載《葡中關係史資料彙編》第1卷第35號文件,第126—127頁。《欽差大臣耆英及廣東各大憲複葡方欽差大臣邊度之公函》,載《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第1卷第38號文件,第145頁。
咸豐六年(1856年2月6日─1857年1月25日)10月27日,“亞羅”號事件發生後,英國海軍上將西馬縻各厘(Michael Seymour)率領英國軍隊進攻廣州城,許多中外商人,特別是外國代表,紛紛逃往澳門避難。廣東政府立即斷絕對澳門的貿易與供應。澳督吉馬良士很擔心廣東政府會對澳門出兵,而澳門又無足夠的兵力進行抵抗,遂致函兩廣總督葉名琛稱:“葡萄牙人將保持中立,希望葡萄牙人受到清政府的尊重,葡萄牙人也將為避難於澳門的華人提供保護。”直至年底,在美國駐華公使全權代表伯駕(Peter Parker)的請求下,兩廣總督葉名琛才解除對澳門貿易和供應的禁令。《葡中關係史資料匯編》,第2卷,第141—142頁、第166—167頁。
曾寄居澳門的俄國畫家。1903年10月27日生於俄國哈巴羅夫斯克(原中文名伯力),自小失去父親,由其母撫養成人。俄國“十月革命”後隨母親移居中國東北的哈爾濱,從事建築設計和美術創作,並為歌舞劇設計佈景,為芭蕾舞劇設計服裝,是哈爾濱文化界的活躍人物。1934年結婚,1937年和妻子女兒搬到青島居住。日本侵華戰爭爆發後全家遷到香港。1941年12月8日,日軍佔領香港,處境每況愈下。1944年舉家轉至澳門,在朋友的推薦和幫助下,他為澳門政府作畫。在澳門的短暫歲月,得到了和平與寧靜,有了較好的生活環境、收入和朋友,也為澳門留下了許多美麗的風景畫。這些作品成為澳門歷史上重要的文化遺產。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史密諾夫一家重返香港,但又重新蹈入經濟拮據的困境。1947年自殺,後葬於香港“快活谷”墓地。
台山,澳中之平民住宅區也,澳葡則稱之爲“巴波沙坊”。該區在澳門北隅,本迺蓮花莖傍之内河海坦,蘆汀草澤,水窪坭濘。澳葡圍以士壩,漸成卑田,任由農民養豬種菜,開耕闢萊,後竟别成一區。一九二四年後,澳葡計劃填築内港,首先將其填堵,擴展爲平地;以地處荒僻,不近民居,因此撥作製造危險品場所,炮竹工廠,多設於斯。其時有名爲“台山炮竹工廠”者,規模最大,生意興盛,日常到場工作之炮竹工友,逾數千人。可惜爲時不久,即禍遭不測,因失慎爆炸火燒,竟釀成一場巨災!遭難工友逾千人,屍骸遍地,救殮爲難;消防救護,忙於應付,當場觀衆,亦要幫助殮抬,誠澳門之空前浩劫也。從此台山兩宇,常掛人齒,積久習慣,遂成該區俗名,於今亦不改也。台山區自遭此慘劫後,澳葡爲曲突徙薪計,迺令澳中所有炮竹工廠遷移氹仔,遠離澳門市區,以保安全,因是台山區曾經荒廢。斯時人煙空寂,磷火夜生,鬼話相傳,都驚伯有,遂成人跡鮮至之地焉。後因大三巴牌坊側之茅寮區火災,澳葡乘機整飾市容,徙置該區貧户於台山,從廉就簡,皆蓬寮茅舍耳。初時之台山貧民區,既屬茅寮草舍,最易惹火燎原,一旦失慎火燒,即可再兆焚如,故戊辰年一場火災,數百家人頓告流離失所。幸得中葡人士合力籌謀善後,安置哀鴻、出會巡遊,盡法捐募,卒爲難民重建家園。此次爲求萬全久安之計,改築磚屋數百間,分期完成,廉值賃與平民居住,以爲修葺之挹注,業權則送交仁慈堂管理。斯時適爲澳葡兵頭巴波沙當政,故於該區建築一座牌坊,題“巴波沙坊”四字,該區又稱巴波沙坊,即源此也。據“巴波沙坊碑文”云:“澳門政府扎諭第六一九號第九行:事照得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一八六號扎諭所派之委員會,以監督建築,責以附近中國貧民住屋工程。茲經任務完滿,成績昭然,本代督合將該委員等,特以嘉獎,以示夙勸所有該會原任委員:仁慈堂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二九年主席陸軍上校山度,仁慈堂一九二九年起現任主席羅巴度,衛生廳醫官歌士打,鏡湖醫院主席馮俊霖,許祥,澳門商會一九二八年一九二九年主席盧焯蓀,同善堂主席崔諾枝、高可寧等,暨協助該委員會辦事之陸翼南,羅餘,麥明,崔六,黃蘇,黎振華,吳發等,均屬勤勞奮勇,深堪嘉獎。而高可寧一員,贈助甚巨;崔諾枝一員,勸捐最力,始終襄理其事;麥明一員,讚助崔諾枝辦事甚多,尤堪嘉許。以上各員,均着一體俾詢嘉獎。此扎。一九三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代理總督馬嘉齡。”自從一九二五年台山炮竹廠失慎爆炸後,台山即變成一片荒野,澳葡因此利用爲貧民木屋徙置區。不圖至一九二九年,又遭一次大火災,全區夷爲平地。幸得仁人善士,再爲籌建磚屋,卒於一九三一年全部落成。計共九百餘間,分闢十一條街道,中有巴波沙牌坊一座、花地瑪教會一所及真原小學等,儼如一村焉。據澳葡市政廳之《澳門市街名册》載稱:“台山,此名係指本市北之一新填地區,此區内有巴波沙坊,連同所有街道,及菜地等;此區北接鴨涌及中國地方;南連青洲大馬路及拱形馬路;東連亞馬喇士腰,西連蘇沙醫生街及青洲坊。中國人亦以此名稱巴波沙坊。”“巴波沙坊,位置在巴波沙大馬路之西,即花地瑪教會南街,與菜園涌邊街之間,伸展至鴨涌河邊街附近止。此坊有李寶椿街及巴波沙街。由東至西橫過,又由南至北,有下列之街道,稱爲:巴波沙坊第一街、第二街、第三街、第四街、第五街、第六街、第七街、第八街、第九街、第十街及第十一街。花地瑪教會在本坊内。” 現在台山區北面,與我國邊境遥遥相望,只隔一涌,對話可聞。
民國十七年(1928年1月1日─1928年12月31日)10月27日,澳門政府開始興建“巴波沙坊”,並派委員會負責監督建築工程。委員會包括仁慈堂主席、陸軍上校奧古斯托.山度士,仁慈堂當值主席羅巴度,衛生局長葛施打(Pedro Joaquim Peregrin da Costa),鏡湖醫院首總理馮作霖、許祥,澳門商會主席盧焯蓀,同善堂主席崔諾枝、高可寧等,紳商名流陸翼南、羅餘、麥明、崔六、黃蘇、黎振華、吳發等從旁協助。其中賭王高可寧捐贈甚巨,崔諾枝勸捐最力。台山火災爆發後,大量露宿者無家可歸,澳門慈善機構利用出會巡遊、沿門勸捐等多種形式籌款,呈請政府將該地改建平民住宅區,請建築商崔六、羅餘、麥明等,規定建築費,每屋為200元,又請澳中殷商高可寧等,各認築若干屋;分期建築磚屋900多間,至1931年全部完成,共闢成11條街道,全部鋪設好水電路燈,每月以1.5港元廉價租給平民居住,業權歸仁慈堂管理。其時正值澳督巴波沙當政,故於該區建築一座牌坊,題“巴波沙坊”四字,該區由此亦稱“巴波沙坊”。“巴波沙坊貧民房屋工程”是中國地區歷史上第一個政府行為的“平民房屋工程”,其歷史意義重大。澳門“平民房屋工程”開展,較香港早約30年,較中國內地也早約20年,這一工程由澳門葡萄牙政府首先構思規劃並迅速落實實施,確實讓當時的國際社會救援界感到驚奇與意外。按:澳門公共救濟總會成立後,“巴波沙坊”及“5.28”坊房屋改歸其集中管理。《巴波沙坊碑文》,轉引自王文達:《澳門掌故》之《台山》,第172─173頁;梁彥明:《崔諾枝先生傳略》,載《崔諾枝先生善績紀略》第7頁;金豐居士:《台山坊區,巨災過後水火相濟》,載《訊報》2009年2月6日。按:因戰後來澳人數劇增,澳門政府為此特在“巴波沙坊”增建房屋四座,其中三座每座30間,餘下一座35間,共計125間。其中兩座於1948年竣工,其餘兩座則於1949年完成。建築費用高達20餘萬。(參見《最近三年澳門屬地完成及改善各項工程概況(1947年9月至1950年9月)》,第51頁。)按:馮作霖應為1927年度鏡湖醫院主席,許祥則是1929年度鏡湖醫院主席。1928年,兩人均不是主席。
更多
尊敬的“澳門記憶”會員,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澳門記憶”文史網的支持與信任。為持續優化會員服務品質與保障會員權益,本網站將自2025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的《服務條款》。敬請各位會員詳閱修訂後之條款,有關內容可於以下查閱:
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服務條款》修訂內容。
若您對本次更新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感謝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與信任,“澳門記憶”文史網將持續為您提供更安心、便捷的會員服務。
“澳門記憶”文史網 敬啟
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