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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497

弘治十年(1497年2月2日─1498年1月21日)7月8日,葡萄牙國王曼努埃爾一世繼承了若奧二世的海外事業,登基後不久,即著手組建遠征艦隊。當日,由瓦斯科•伽瑪(Vasco da Gama)擔任旗艦“聖加布里埃爾(S. Gabriel)”號總指揮的由四艘艦船及150名水手和士兵組成的葡萄牙探險隊從特茹(Tejo)河口啟航。從此,葡萄牙的東方征服事業開始。瓦斯科•伽瑪出生於葡萄牙貴族家庭,其父為席內斯(Sines)鎮鎮長。瓦斯科•伽瑪少年時代是在宮廷裡度過的,從小便與葡王曼努埃爾一世相識。長大後,甚得國王賞識,他精通航海,經驗豐富。1497年被任命為東方遠航的艦隊長;1498年發現印度;1502年再次遠航,途中征服非洲東岸基爾瓦(Kilwa)港。由於他的功績,被封為維迪格拉伯爵(Conde Vidigueira)。1524年死於科欽(Cochim),後來遺體被運回葡萄牙。杜阿爾特•帕切科(Duarte Pacheco)稱:“曼努埃爾國王命令聖地牙哥騎士團首領、朝廷大臣瓦斯科•伽瑪率領船隊和水手去發現和了解那片陸地和海洋。國王認為,為了這次發現遠征,船隻的體積、形狀不要太大,數量不要太多。因此下令建造4艘小船,最大的船甲板也只能放100只大桶。因為對那片陌生的土地毫無所知,所以沒有必要建造大船。”科爾特桑:《葡萄牙的發現》第3卷第9章,第867頁。諾埃爾(Charles E. Nowell):《葡萄牙史》第5章,第119頁。阿爾布克爾克(Luís de Albuquerque):《偉大的行程:葡萄牙的大發現》第2卷第1章,第42—43頁。

1569

隆慶三年(1569年1月17日─1570年2月4日)7月8日,來到馬尼拉的西班牙奧斯定會士馬力陳(Martin de Rada)修士致墨西哥總督函中,提出征服中國的建議:“如果陛下欲求幅員遼闊、富裕、文明發達,擁有比歐洲更大而堅固、具有圍牆的城市的中國,必須首先在此島嶼(菲律賓群島)立足。一是因為不宜以高舷船在中國海岸眾多的島嶼和淺灘之間穿梭,宜用槳船;二是為了征服這樣一個遼闊、人口眾多的土地,必須有支持和萬一退卻之所。儘管我從葡萄牙人和同他們交易的本地土著及幾天前在一艘中國式帆船上抓獲的華人那裡得知,華人不善打仗,全靠人多勢眾和牆上的堡壘。如果佔領某個堡壘,便成了甕中之鱉。因此,我相信,在上帝的保佑下,不需要多少人,很容易將他們制服。”《拉達神父致墨西哥總督函副本,匯報菲律賓的重要消息》(Copia de carta del P. Martín de Rada al Virrey de México, dándole importantes noticias sobre Filipinas),1569年7月8日於宿霧,塞維利亞東西印度總檔案館,Aud. De Filipinas, 79. 見金國平:《西方澳門史料選萃15—16世紀)》,第258頁。

1631

崇禎四年(1631年2月1日─1632年2月19日)7月8日,澳門議事會決定重新派遣曾於1620年去過日本的西蒙•擺華作為使節前往日本,促進業已開始的與日本皇帝的談判。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39頁。

1647

順治四年(永曆元年/1647年2月5日─1648年1月24日)7月8日,葡萄牙國王使者貢薩羅•西奎拉重整旗鼓再次從澳門出發前往日本,7月26日乘船抵達長崎。 到日本長崎後,日本方面要求其解除武裝,遭到這位使節的斷然拒絕。日本方面則以種種藉口阻撓使節拜見將軍,並派出艦隊密切監視使節的動向。幕府將軍後來致信使節,提醒其不要忘了日本的禁令,趕快離開日本,勿作和解的妄想。如果葡萄牙國王能在信中保證不再帶傳教士來日本傳教,還可以考慮其他建議,否則日本將繼續嚴令禁止兩國之交往。最後,這位使節只好返航。 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86. 姚麗雅:《貢薩羅船長出使日本記(1644—1647)》,載《文化雜誌》第54期,2005年。

1656

順治十三年(永曆十年/1656年1月26日-1657年2月12日)7月8日,法國耶穌會士穆氏三兄弟穆尼各(Nicolas Métel)、穆迪我(Jacques Métel)、穆格我(Claude Métel)和狄若瑟(Joseph François Tissanier)及傅滄溟(Jean Forget)神父乘“加比泰納(Capitulé)”號船抵達澳門。隨即進入內地傳教。次年3月,長兄穆尼各歿於南昌。1671年10月,幼弟格我歿於贛州,而迪我至1692年8月歿於武昌,狄若瑟和傅滄溟神父則分別被派往越南和海南。 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450-452頁;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第298頁。

1726

雍正四年(1726年2月2日-1727年1月21日)7月8日,鑒於麥德樂使團顧問張安多神父在金錢上的不檢點,中國副省會長楊若望在澳門致函張安多稱:“幾天前,我曾口頭命令閣下就在里斯本從恩里克.卡瓦略神父那里接受的用於路途的錢,閣下在里約熱內盧、巴達維亞等地借的錢以及已經花費的錢向我呈交準確的書面報告。我並命令閣下遵守神聖的教規,未經我明確批准,不得在澳門以任何藉口向任何人要任何銀兩。”23日,張安多神父回函稱:“現附上從里約熱內盧到澳門的賬目,尚欠我72000雷阿爾,我希望閣下在核清之後把這筆錢還給我,是用閣下管理的副省教區的公款償還。即將開始的北京之行,我需要50萬雷阿爾,還需要各個季節的服裝,尤其是禦寒的裘皮衣服。” 林若翰:《中國葡萄牙外交關係史:耶穌會教士安東尼奧.德.馬加良斯神父與受康熙委派覲見唐·若奧五世的使團(1721—1725》 第3章,第127—128頁。

1751

乾隆十六年(1751年1月27日-1752年2月14日)7月8日,有荷蘭商人老連(Gaylard Roberts)乘坐舢板將一位外國婦女和二名少女帶到廣州,在瑞豐洋行居住。這是中國文獻中關於外國婦女來廣州的第一次記載。廣州的官員們認為“攜帶番婦同行,例當驅逐”。但考慮到該船大班已從澳門來到廣州,於是下令荷蘭人將“番婦”帶到澳門寓居,等荷蘭商人開船離去時,一同帶領回國。這次外國婦女來廣州,雖然沒有引起風波,但卻引起清朝官員的警惕。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特頒令:“嗣後有夷船到澳,先令委員查明有無婦女在船,有則立將婦女先行就澳寓居,方准船隻入口;若藏匿不遵,即報明押令該夷船另往他處貿易,不許進口;倘委員徇隱不報,任其攜帶番婦來省,行商故違接待,取悅夷人,除將委員嚴參,行商重處外,定將夷人船貨一併驅回本國,以為違犯禁令者戒。”張甄陶稱:“向來各番從無帶人口入內地之例。今年乃有一二住澳番舶將婦女載入內地。經前憲行司查議,許其寄搭澳門居住,回船仍載出口。蓋恐番婦在行,民夷雜處,恐滋意外。今若聽番得以婦女入澳,則由寄頓而探視,由探視而親熟。萬一鑿破混沌,將澳舶名號賃與各番,則澳門添數舶,於稅額不增,外番漏一舶,則於稅有缺。海關每舶少萬余金之稅,則澳夷輒增數萬金之利,關係非小。請於現在洋舶回空之時,嚴諭以後不許攜帶婦女入口。萬一仍有無知番人將婦女入口者,即責令行家看守,以洋行住一番婦,料無大事。不可聽其寄頓澳門,以為交通捷徑。”顯然,張甄陶對清政府下令將番婦寄頓澳門的命令有不同的看法,但張甄陶的建議並未獲採納。梁廷枏:《粵海關志》卷27《夷商》2;盧坤:《廣東海防匯覽》卷37《馭夷》2稱“老連”為“大班啞嗶時”。老連為荷蘭駐廣州商館首席大班,於本年去世。參見Chinese Ropository, Vol.l, pp. 218—219.張甄陶:《制馭澳夷論》,載王錫祺輯的《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9帙。

1793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2月11日─1794年1月30日)7月8日,澳門議事會開會討論幫助香山剿滅海盜之事,大家一致投票贊成。澳門元老富商阿拉烏茹•羅咱表示願意參戰;理事官諫咧爐也願意參戰並貢獻出財產;馬努埃爾•巴羅斯(Manuel Vicente Rosa de Barros)則表示願意獻出裝備有大炮和防禦武器的“埃菲熱尼亞(Effigenia)”號單桅快船,及他的一切財產來進行這次對海盜的戰爭;雅努阿裡奧•阿爾梅達 (Januário Agostinho de Almeida)貢獻出“已作4萬元保險”的商船;若瑟•努內斯(José Nunes)貢獻出他的“奮進(Activa)”號單桅快船;科雷亞•里熱爾(António Correia de Liger)一無所有,但表示願意參戰。[1] 7月12日,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正式向澳關委員王文輔稟告:澳門自備洋船3艘,出洋拿盜。王文輔通告議事會,夷船出洋拿盜必須與官兵同出。[2]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97頁。 [2]《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澳關委員王為奉憲諭捕盜番船須與官兵一同出洋事下理事官諭》,第475頁。

1803

清嘉慶八年(1803年1月23日─1804年2月10日)7月8日,澳門第四號額船葡商祿地里古•安多尼船載貨回澳門。《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香山協左營把總周為四號船回澳具報遲延事下理事官諭》,第198頁。

1815

清嘉慶二十年(1815年2月9日─1816年1月28日)7月8日,管理澳門總口稅務澳關委員李璋稱:現報有第十號、第二十二號、第三號、第一號等4艘額船返澳。應欽遵諭旨,按照查驗。如無夾帶鴉片,其起卸夷館,仍照向例,俟內地客商銷售時完納稅餉。如驗有何船夾帶鴉片,立即據實稟報,以憑遵旨將貨物駁回,不准貿易,原船逐回本國。《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澳關委員李璋為奉旨逐船查驗進口額船有無夾帶鴉片事下理事官諭》,第137—138頁。

1817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2月16日─1818年2月4日)7月8日,《皇家航海學校章程》正式在澳門公布。該章程共分11條,主要內容如下:1. 皇家航海學校課程分兩年完成:第一年,算術、代數、方程式、幾何及平面三角;第二年,球面三角、天文學、地形測繪學、領航術、船隻的操縱、儀器的使用及實習。2. 澳門總督有時擔任學校校監。3. 兩年課程由兩位教師輪流教授,航海學校教師享有同波爾圖學院教師同樣的特權。4. 學生必須經過算術四則運算測試,不及格者,不予註冊。5. 每年9月開學,7月學年結束。…………10. 沒有該校校監或教師簽字的許可證和領航員資格證書,任何一位東方人不能成為領航員。11. 校監嚴格督促該章程付諸實施,每年定期向海事暨海外部彙報學校和學生的進展。至此,在中國境內創辦的第一所專業的航海學校正式誕生。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20—25.

1820

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2月14日─1821年2月2日)7月8日,葡萄牙駐暹羅王國領事卡洛斯·席爾維拉抵達暹羅,在那里受到熱情接待,並與國王及諸王子進行多方面接觸,興建商站所需土地亦獲解決。後來,由於果阿的革命帶來了一系列混亂,暹羅葡萄牙商站亦於第二年9月17日被宣布撤銷。施莉蘿:《澳門與暹羅之關係》,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646頁。

1859

咸豐九年(1859年2月3日─1860年1月22日)7月8日,葡輪“費爾南德斯(Fernandes)”號和“嫉妒者(Invejado)”號在水警司令先拿.飛南第指揮下前往高欄(Coulan)解救了一艘被劫貨船。他們在高欄附近遇到了海盜頑強抵抗,雙方激烈交火,最終貨船被救了出來。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39頁。

1874

同治十三年(1874年2月17日─1875年2月5日)7月8日,《循環日報》載,澳門自嚴禁販人出洋以來,市廛冷落,貿易寥寥,失業之人幾將坐而待斃。今但觀民間所輸餉項,則可知其日益繁旺而無患其中衰矣。所溢餉銀,於澳地閭閻亦為大有裨益,皆用以修整街衢,履道坦坦,行人稱便。澳門及地捫同為西洋之屬土,兩處所入,歲計374236元,而度支之費則僅303927. 43元。以出入之數互相較,兩處且可餘7萬元。《循環日報》1874年7月8日《澳門近日消息》。

1899

《知新報》第九十二期刊登《康南海在鳥威士晚士打埠演說》、《英議院核問在中國事》、《英官被戕於康哥》、《豐國煤坑爆發》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14

民國三年 (1914年1月1日─1914年12月31日)7月8日,孫中山領導的中華革命黨在東京正式成立,以“掃除專制政治、建設完全民國”為目的,“國內支部,專事實行;海外支部,專事籌款”,同時以澳門為革命黨的重要據點之一。孫先派鄧鏗到廣東,接著又派老同盟會員林景雲、朱執信來澳,著手策劃反對袁世凱在粵鷹犬龍濟光的鬥爭。他們相互協作,共同部署,準備以澳門為基地,策動香山駐軍、綠林起義。年底,革命軍率先在惠州起事,在澳革命黨人準備呼應,但其負責人陳景桓因“炸藥案”在香港被捕,另一負責人林景雲也因其澳門住宅內有位同志製造炸藥時失事身亡而被逮捕,因此不得不推遲起事。後朱執信轉入澳門地下活動,利用當地的特殊條件,進行起義準備工作。《中華革命黨總章》 (1914年7月8日),載《孫中山全集》第3卷,第97頁及第102頁。《朱執信先生殉國十二周年紀念專刊》,載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編:《民國珍稀短刊斷刊》之《廣東卷》15;《朱執信革命事蹟述略》,第449頁;朱執信:《朱執信集》上冊《討龍之役報告書》;費成康:《澳門四百年》,第399─400頁。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7月8日,日本陸軍駐澳門特務機關創建,辦公位址設於柯高馬路二龍喉附近的一座大廈內,澤榮作 (さゎぇぃさく)中佐被正式任命為駐澳門特務機關長。對此,澳門政府不僅沒有強烈反對,反而表示默許。澤榮作,神奈川人,一說東京都人,1915年5月25日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第27期。佐賀縣人山口久美 (ゃまぐちくみ),1909年生,憲兵隊少佐,出任副機關長。

1943

拍攝時間: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七月八日 前排左一:梁惠霖; 前排左五起:梁流、徐鶴儕、潘毓華、蔡克庭、郭秉琦、周介眉、曹子珊、謝子驥、黃蘊玉、張衍日、繆雨生(右三)。

1947

信函情商梁寒淡老師回穗接任主任一職,動之以情。

1955

圖為1954年度和1955年度澳門慈幼學校以及慈幼職業學校畢業禮之程序表,中葡雙語印製。

1990

1990年7月8日,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直播賽狗實況。

1992

1992年7月8日,南灣海灣整治工程動工。

2000

2000年7月8日,澳門有線電視播放。

2002

2002年7月8日,檢察長何超明率領工作小組前往北京,就“澳門與內地的刑事司法協助安排”進行首輪磋商。

2008

“山記”咖啡已於2012年結業。

2022

2022年6月18日,平靜了逾250日的本土疫情重臨,這次面對的是史上最強的傳染病之一,新冠變種病毒的奧密克戎B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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