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1月25日─1763年2月12日)12月22日,法官兼司庫米蘭達•索薩(António de Miranda e Sousa)以及他的助手里貝羅•吉瑪拉斯(António José da Costa João Ribeiro Guimaraes)和公證員亞歷山德勒•康博斯(Alexandre Pereira de Campos),及以主教名義前來的代理主教庫斯托迪奧•吉爾(Custódio Fernando Gil),抵達澳門,居住聖保祿學院,法官米蘭達•索薩將學院交予代理主教庫斯托迪奧•吉爾。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Ⅷ, p. 513.
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2月17日─1837年2月4日)12月22日,第四任駐華商務監督查爾斯·義律攜一妻一子於本日抵達澳門。魏源稱:“各國貿易,唯英吉利設有公司,四首商管束,曰大班、二班、三班、四班。其船定於七八月到廣,以貨換貨,至次年二月出口。維時各大班請牌下澳,至七月間,請牌上省。自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散後,事無專責。前都督盧坤曾奏請赦令夷商寄信回國,再遣大班來粵管理貿易。今十六年十一月,接據夷人義律攜一妻一子來澳,約束商人水手,惟不管貿易。”廣東政府派來兩名官員到達澳門,他們主要負責監視英國人義律在澳門的活動。魏源:《海國圖志》卷83《夷情備采》3。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64頁。
《知新報》第一百三十一期刊登《明聖經精義》、《小學檯櫈說》、《議廢儲嗣》、《聯軍消息彙誌》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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