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5”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林則徐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為肯定市民積極參與“澳門記憶”文史網各項徵集活動,持續為平台提供豐富的圖片素材,澳門基金會推出“澳門記憶星級榮譽計劃”,透過系統的評分制度及榮譽展示方式,表揚“記憶之友”在記錄澳門、分享故事方面的積極參與。
2026年度星級榮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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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三年(1500年1月31日─1501年1月18日)3月9日,曼努埃爾一世命令組建一支有13艘船艦、1500名隨員的龐大艦隊,由國王信任的王室貴族佩德羅•卡布拉爾(Pedro Álvares Cabral)為艦隊長,艦隊從里斯本出發。弘治十三年(1500年1月31日─1501年1月18日)4月22日,抵達巴西維拉克魯斯(Veracruz),並接待了當地印第安部落杜比尼金人。佩德羅•卡布拉爾艦隊正式發現巴西,當時也不知道它是一片大陸,以為是一個島嶼,便稱為“維拉克魯斯地”。佩德羅•卡布拉爾遠遠望見島上有一塊高地,當時正是復活節,便稱之為“復活節山”。佩德羅•卡布拉爾,1467或1468 年生於貝爾蒙特(Belmonte),是王室高等貴族、貝爾蒙特市市長之子。阿爾布克爾克:《偉大的行程:葡萄牙的大發現》第2卷第2章,第49—51頁。科爾特桑:《葡萄牙的發現》第4卷第6章,第1004頁; 阿爾布克爾克:《偉大的行程: 葡萄牙的大發現》第2卷第2章,第50頁。阿爾布克爾克:《偉大的行程:葡萄牙的大發現》第2卷第2章,第62頁。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1月29日─1550年1月17日)2月23日,葡萄牙船及東南海夷船泊於浯嶼,漳州龍溪八九都民反,泉之賈人往貨易焉。巡海道至發兵攻夷船,而販者不止。後被明軍陸續驅逐出境。迪奧戈•佩雷拉(Diogo Pereira)率領葡船返回馬六甲,而其中兩艘未售完貨的大船及30名左右葡人於3月9日返回詔安縣洪淡巡檢司靈宮澳下灣泊。準備在詔安補充給養,賣掉船上的貨物,並追討漳州居民賒貨未還的債款。福建都司指揮使盧鏜、海道副使柯喬率福兵開始對葡船圍剿。先設伏兵於葡船拋泊之梅嶺山頂。梅嶺,在洪淡巡檢司境內。3月18日,福建兵船從走馬溪出發,千舸俱進,進攻靈宮澳。走馬溪,在詔安縣東南,靈宮澳在走馬溪附近。俞大猷言:漳州詔安縣五郡走馬溪,兩山如門,四時風不為患,去縣及各水寨頗遠,接濟者,旦夕往來無所忌諱,無與猾賊一捕藪也。3月19日,葡軍持鳥銃上山,企圖佔領制高點。而被早已埋伏好的明軍用亂石擊傷,遁逃上船。盧鏜親自擂鼓督陣,將葡萄牙大帆船2艘、哨船1艘及叭喇唬船4艘團團圍住。明軍登船進擊,一船先登,眾船蟻附,葡萄牙火炮雖然利害,但人已近逼,未能灼火。葡方大敗,生擒葡萄牙馬六甲王室貴族3人:浪沙囉的•畢(Lançarote Pereira),馬六甲國王子,名矮王;佛南•波二(Fernão Borges),馬六甲國王孫,名小王;兀亮•別列(Galiote Pereira), 馬六甲國王弟,名二王。白種葡人16名,黑種番奴46名,華人海盜則有李貴等112人,番婦哈的哩 (Hadley)等29人,另外斬賊首33級。奪獲佛郎機大銅銃2門,每門重1300餘斤。號稱“全閩海防,千里肅清”。其中500名葡人僅有30名葡萄牙人僥倖在這一戰役中逃生,後在廣東浪白滘登陸。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93《福建》3;費爾南•平托的《遠遊記》下冊第211章第200—201頁載:“填塞雙嶼港發生在後兩年,葡萄牙人欲重新在一個名叫Chincheo (漳州)港口建立一村落,做買賣。當地商人因為可以得到許多好處,他們用重金賄賂買通了當地官員,讓他們對此採取默許的態度。在大約兩年半的時間內,我們在此和當地人平安無事做着買賣。”可知,葡萄牙人在漳州的貿易持續了兩年多時間。博克塞在《16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之《導言》第32—33頁稱,這兩艘船分別屬於佛南•波二(Fernão Borges) 和浪沙囉的•畢(Lançarote Pereira)。朱紈:《甓餘雜集》卷5《六報閩海捷音事》;俞大猷:《正氣堂集》卷2《呈福建軍門秋崖朱公揭條議訂漳山海事宜》、卷5《議王直不可招》。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1卷第4章,第12頁;費爾南•平托:《遠遊記》下冊第221章,第201頁。
萬曆十年(1582年1月24日─1583年1月23日)3月9日,王室在寫給葡印總督維琪戈依拉伯爵(Conde da Vidigueira)的信件中批准了澳門的申請,國王命令“孤兒法官的職務不再像沿用至今的那樣由王室法官兼任,而應由對各方瞭解、能很好地履行職務的已婚居民擔任”。孤兒法官,葡文稱Juíz dos Órfãos;《澳門記略》中稱為“大紅棍”。這是議事會內設立的專職司法人員,其職能是:“於夷人就暝時,察其貲財而籍記之,詢其人以若干送寺廟,若干遺子女,若干分給戚屬,詳書於冊,俾後無爭。”孤兒法官可以由普通法官出任,亦可由王室大法官兼任。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20頁。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紅棍是一種圓木棍,葡語稱之為vara vermelha,漢語可譯為權杖或官杖,為象徵某種權利的短手杖,多為政治、司法或軍警人士使用。葡萄牙古代司法制度中有兩種權杖。法官所使用為一白棍,上飾有國徽,所以葡萄牙法院中的各庭仍以vara表示。紅棍則是市政議員的權力象徵,上有市徽。參閱金國平、吳志良:《紅棍與紅杖》,載《鏡海飄渺》,第272—273頁。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官守篇》。葉士朋:《澳門法制史概論》,第62頁。
崇禎十一年(1638年2月14日─1639年2月2日)3月9日,在福建教案中被捕的多明我會士蘇芳積(Francisco Díez)在福寧州被判流放澳門,當地多明我會士為了解救蘇芳積,遂賄賂差役,將一位名叫“若翰(Juan)”的中國教徒冒充蘇芳積前往澳門。隨後,蘇芳積又與另一位多明我會士黎玉範(Juan Baptista de Morales)去浙江溫州。當時溫州城有一群澳門逃往此地的黑人,他們均是虔誠的教徒,經常去蘇黎兩人的住所做告解等聖事,被鄰居告發,拘捕後又被遣送回福建,並於9月被福建巡撫沈猶龍判處,將兩人遣送澳門。José Maria González, Historia de las Misiones Dominicanas de China, Vol. 1, pp. 145—156. 張先清:《官府、宗族與天主教:17—19世紀福安鄉村教會歷史敘事》,第2章第78—79頁。
乾隆十一年(1746年1月22日-1747年2月8日)3月9日,葡萄牙國王若奧五世給澳門總督下令,禁止任何外國人入住澳門,但前往中國教區,手持王室特許令的傳教士除外;同時,允許菲律賓西班牙人前往澳門貿易,並且在稅率上給予照顧。西班牙的白銀入口稅為1.5%,而葡萄牙船則是2%。這條王室詔令的頒佈使菲律賓的西班牙商人得以在澳門城享受比當地居民更為優渥的待遇。Be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ércio Macau-Manila nos Séculos XVI a XIX, pp.60—61;施莉蘿:《強權、社會及貿易:澳門與菲律賓的歷史關係(16—18世紀)》,載《文化雜誌》第51期,2004年;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405.
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2月,林則徐在廣州創立的翻譯房出版《澳門消息報》,用漢語報道外國人在華活動動態。每月還將發過的文章分類匯總在《澳門月報》上。3月9日,澳門議事會頒佈法令,禁止在澳門收存、吸食鴉片,嚴禁各國居民向捲入鴉片買賣的中國人提供庇護。3月22日,義律請求澳門總督對英國僑民提供保護。邊度(Adrião da Silveiro Pinto)總督接受了請求,但申明所有捲入鴉片交易糾紛的英國人不在此列。4月1日,前山寨守官致函澳門檢察官利馬(José Baptista de Miranda e Lima),轉達欽差大臣要澳門交出所有鴉片的命令。4月27日,前山寨守官致函澳門檢察官,命令在3日內必須交出所有藏於葡萄牙居民家中的鴉片,否則將封閉澳門進出通道。5月24日,英駐華貿易監督義律(Charles Elliot)上尉和英國商人離開廣州前往澳門。8月26日,由於澳葡政府在中英交惡中宣佈中立,在澳門居住的所有英國人,在義律的勸說下,離開澳門前往香港。9月3日,欽差大臣林則徐訪問澳門。在蓮峰廟召見澳門葡萄牙官員,勒令私藏鴉片者一律在限期內上繳,否則嚴懲不貸。9月12日,義律請求邊度總督允許英國商人到澳門避難,並建議將澳門外港作為英國人貿易中心。邊度總督拒絕了上述建議。11月3日,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12月6日,清朝官府下令禁止英國人在澳門逗留。
咸豐八年(1858年2月14日─1859年2月2日)3月9日,由於澳門政府下令舊基督教墳場停止安葬死者,澳門的新教徒們遂組成一個委員會另闢墓地,在靠近劏狗環的一塊地建造墓地和其他設施並於本日制定澳門基督教新墳場規則。該墓地年租金每年付給澳門政府10元,墓地托管人是英國、美國和其他在澳門基督教新教國家的領事們和加入托管的居民們,其人數不少於3人,不多於7人,他們應至少分屬兩個不同的國家,其中一人任司庫。托管人將委任駐堂牧師。用於建墓所徵用的費用和稅收,將組成一個由托管人控制下的基金,用於維護和維修墓地、圍牆和支付神職人員的生活費。The Friend of China, April 28th, 1858, Vol. 17, №. 32, p. 127; №. 34, p. 135.
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8月20日,莫桑比克省總督巴素達爾古子爵請求澳門總督幫助招募勞動力,並寄送兩份給澳門居民的公告,邀請他們到該省定居。11月4日,澳門政府出示,有大西洋帆船“地唔噃地”(Triunfante)號一艘,由莫桑比克啟行,先經帝汶,然後到澳,隨後載搭客回莫三比克。如有本澳西洋人及華人自願前赴彼處謀生,可搭該船前往。如本澳西洋人前去,或辦公當差,或貿易傭工,或當耕農事業,其工價每年至少則有10萬厘士。如華人有守本分之實據者,莫桑比克督憲亦請他前往,或作工程工夫,或作稅關傭工,或巡街巡田事業,其中工匠至少每日1元;稅關挑工、巡街老更工價每月10元至12元。倘果系自願立合同前赴者,可先來掛號。次年3月9日,“地唔噃地”號帆船到澳,3月20日招工結束回航。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23頁。《澳門政府憲報》1881年11月5日第45號《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3月11日第10號。
光緒三十年(1904年2月16日─1905年2月3日)3月9日,因總督李美露卸任,澳門由以澳門教區主教鮑理諾(João Paulino de Azevedo e Castro)為首的政務委員會管理。4月5日,海軍少校蒙丁尼路(Martinho Pinto de Queiroz Montenegro)從香港乘炮艦“第烏(Diu)”號抵達澳門並就任澳門總督。當日,即與澳門主教鮑理諾、地區法官阿爾巴諾‧馬加良斯(A1bano de Magalhães)及港務局局長阿爾巴諾‧布蘭科(Albano Alves Branco)共同組成政務委員會。Manuel Teixeira, Os Ouvidares em Macau, p.182稱1904年11月9日才任命阿爾巴諾‧馬加良斯為澳門地區法官,1905年1月9日才上任。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9頁;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p.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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