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6月25日,英國商船到達澳門附近的麥子山(Monte de Trigo,今珠海市斗門區三灶一帶),當時澳門的情況十分微妙,儘管英國同葡印總督締結條約中允許英國商船來澳門,但由於當時澳門的繁榮全賴於葡萄牙船隊的往來貿易,澳門議事會考慮到本地商人的利益,堅決反對英商進入澳門參加對華貿易。故議事會採取種種方法拖延時間,阻止英國商船進入內港。英國商船只得移泊氹仔(Taipa)。7月5日,澳門總督邀請若翰.威德爾上校及隨行英國商人進入澳門。7月15日,若翰.威德爾不顧澳門葡人的阻撓,率領商船離開澳門,直奔廣州,在珠江口勘查廣州河口水道,並找到了虎門入口,還調查了珠江口明軍防禦力量。但是廣州官方聲明:英商不得在澳門貿易。7月22日,英國商船返回伶仃洋。7月29日,若翰.威德爾再次率領船隊向廣州進發。8月6日抵達珠江口,當時廣東官員要求等待上級批復,但是若翰.威德爾沒有等待中方批覆就率領船隊駛進內河,向廣州挺進。8月6日,澳門選出四位助理與議事會解決如何對付澳門海岸出現的4艘英國船的問題。8月12日,中英展開炮戰。僅僅半個小時,虎門炮台陷落。英軍登陸佔領炮台,繳獲44門小炮以及2艘平底船、1隻漁船。8月15日,若翰.威德爾派魯賓遜、拿塔尼耳.蒙特尼2人與通事番禺人李葉榮(Pablo Noretti)一起去廣州談判通商。到達廣州後,受到廣東總兵陳謙的熱情接待,“紅夷到日,即入總府。見萬眾喧囂,即發回哨船”。[10]8月21日,通事李葉榮帶來海道副使鄭覲光和廣東總兵陳謙的一封信,稱:廣東給英國人在國內買賣任何商品的自由,並指定三處為英船的停泊所,還指定由李葉榮為經紀人,派兩三個人到廣州準備購辦貨物,並請求英國人將明方的炮和船放還。若翰.威德爾滿意有關安排,立即將炮及帆船放還。8月24日,李葉榮返回廣州,由首商拿塔尼耳.蒙特尼和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魯賓遜3人陪同前往。他們攜帶西班牙銀元22000八單位雷阿爾(Reais-de-oito)及兩小箱日本銀,其中10000送給官員們,其他用作投資。到廣州後,購買白糖1150擔、糖米50擔、米85擔、酒100壇,並住在華商揭邦俊家。後在琶洲處被明方捕盜船抓獲。[11]8月30日,若翰.威德爾命令船隻前移兩里,到達大虎島。[12]9月6日,若翰.威德爾接到澳門總督與議事會的書面抗議,要求英方退出中國海域。若翰.威德爾卻依仗李葉榮背後的關係表示反對。[13]當時,兩廣總督張鏡心督促廣東總兵陳謙出師浪白,9月10日,副總兵黎延慶等率葡萄牙人支援的3艘火器船對英船進行攻擊,“打死夷人數名”。[14]9月26日,若翰.威德爾將船隊退回伶仃島。27日,船行至距離澳門4里格遠的地方。然後,船隊委員會向澳門葡萄牙人投遞了抗議書,闡述了對在果阿和澳門遭到冷遇而不滿的理由,指責澳門葡人向中國縱火船提供軍需和裝備,對扣押英人一事他們要負責。澳門葡人拒絕承認。[15]同時,張鏡心又實行“檄道廳親至澳門宣示漢法,以法繩澳,以澳驅紅,節節相促,受我戎索”的方策。[16]10月初,廣東市舶司會同香山縣差官及駐澳提調、備倭諸官下澳,傳喚議事會理事官、通事、攬頭到議事會宣諭,要求澳門議事會理事官戎貓州弗黎廚(Francisco de Araújo de Barros)[17]、攬頭呂沈西及通事劉德來廣州調停處理英商之事。[18]10月16日,幾名澳門葡人前往廣州調停中英關係。10月18日,召開了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試圖迫使英商達成以下協議:即刻退出廣州,永不再來;對中方給予此次在此經商的特權,應先付給酬金28000雷阿爾。但是,英國商人表示反對。[19]在葡人的調停下,廣東方面將英商及其款項、貨物全部發還,並完成了他們的貿易。11月22日,中英雙方簽訂貿易協定:“允許(英商)自由經商,擴大貿易,長久居住,但英方每年應繳付(中國)皇帝2萬兩白銀及4門大鐵炮和50支毛瑟槍。”11月26日,英商離開廣州,回到碇泊澳門的船隊上。[20]Monte de Trigo,一般人譯為橫琴島,似不妥。Monte de Trigo,意為“麥子山”。葡語及英語文獻中均有出現。英語僅見於《芒迪遊記》,作Monton de Trigo。Montón為西班牙語,意即“堆”。西班牙語也有Monte,且與葡語同意。顯然,芒迪將Monte誤作Montón。有人稱芒迪懂葡語與西語,不知所據。僅此一例可知其西語水準實很低劣。否則不會將Monte與Montón混淆。葡語中,有圖示[圖載“A Portuguese Seventeenth Century Map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in Santa Barbara Portuguese Studies(Journal of the Center of Portugueses 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1994, VolumeI, p. 241, 但失考]。據圖,Monte de Trigo為今三灶島,但航海資料的文字涉及則是指三灶東側一小島。“沿著高瀾山航行,可見一圓島,然後在它的盡處又可見一更長、形成圓灣的大島。再前面是4個小島,共中之一便是稱為Monte deTrigo的又圓又高的島嶼。(Ms. Cadaval 972, f. 95v°)”這一“又圓又高的島嶼”之漢名暫缺。無論準確度還是可信度,航海資料均高於圖籍。前者成於明末,後者乃清初一示意性圖示,不很準確。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8—19頁。博克塞:《300年前的澳門》,第51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19頁;劉鑒唐、張力主編:《中英關係繫年要錄13世紀—1760》第1卷,第116—117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44頁。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19—20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本月初三(8月22日)日,夷船揚帆直入銃台,兵放銃堵禦,自辰至末,夷船不敢徑入,泊回原處,打壞小料船一隻。”中英雙方記錄差異甚大。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1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稱“李葉榮帶夷目二人進省”,又稱“帶同夷目二名,夷仔一名”,又稱“舊澳夷通事李葉榮往諭,隨夷目二名進省投見”,又稱“紅夷頭目三名僱船一隻”,又稱“其前後羈留夷人五名內,查三名的係頭目,一名噧呾纏,一名毛直纏,一名嘛道呧。其夷奴二名,則無名可查”。噧呾纏,應即為蒙特尼(Mountney),而嘛道呧應為蒙特尼之弟約翰.蒙太尼(John Mountney),如此,毛直纏則應為魯賓遜的譯名。可知,他們三人應是分兩次進入廣州的。[10]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3《參鎮壓庇奸之罪疏》。[11]《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2]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3]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14]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3頁;《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5]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l卷,第24頁。[16]張鏡心:《雲隱堂文錄》卷1《報鎮將驅逐紅夷疏》。[17]此處理事官葡文名字據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 107. 而來,但與“戎貓州弗黎廚”音不合。[18]《明清史料》乙編第8本《兵部題失名同兩廣總督張鏡心題殘稿》。[19]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20]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1卷,第26頁。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2月18日─1845年2月6日)10月18—22日,耆英針對中法談判中法方強請他弛禁天主教事連續上奏,請求道光帝對天主教弛禁。道光帝與耆英等人反複商議,最後,於11月26日由耆英擬寫一“簡明節略”的奏報,而由道光帝批複“依議”,於12月14日正式公布稱:“原所以禁中國借教為惡之人,並非禁及於西洋各國所崇奉之教也。今據佛蘭西使臣拉萼尼請將中國習教為善之人免罪之處,似屬可行,應請嗣後無論中外民人,凡有學習天主教並不滋事為非者,仰懇天恩,准予免罪。”這是清政府正式發布的解除教禁的公文,從此,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獲得了合法地位。《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6冊卷72,第2900頁;《鴉片戰爭檔案史料》第7冊,第534頁;郭衛東:《清朝基督教弛禁的澳門交涉》,載《文化雜誌》第54期,2005年。
民國二十年 (1931年1月1日-1931年12月31日)11月26日,位於蓮峰山山麓的賽狗場地正式開張,觀台可容納1500人。先是數名華人與美國人在澳門成立“澳門賽狗會”,興建蓮峰山山麓的賽狗場,設置看台、 跑道、狗圈等。同年,澳門賽狗會正式開幕,主辦者特從美國請來一隊 24人女子樂隊表演,儀式相當隆重,場面尤其熱烈。其時跑狗每逢週末舉行,晚8時30分開始,至11時30分左右結束,每晚比賽8場,觀眾下注買“心水狗”,消費頗高,連入場券每位都收費1元。由於消費高昂,至1936年即宣告停辦。《澳門之聲》 (A Voz de Macau)1931年 11月10日,轉引自飛歷奇:《澳門電影歷史:有聲影片時期 (1930—1931)》,載《文化雜誌》第23期1995年。李鵬翥:《澳門古今》,第31—32頁。按:施白蒂稱1932年修建賽狗場,疑有誤 (參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258頁)。又《澳門政府憲報》1931年第11號第206頁稱,財政廳宣佈將賴思喇提督大馬路連續處之地租於濟喇為建築賽狗場之用。
民國三十四年 (1945年1月1日-1945年12月31日 )11月26日,封鎖事件進一步惡化,在關閘邊境有澳門印度籍警察勒索小販,事件驚動附近國軍,國軍士兵上前排解,澳警以為受到干涉乃向國軍開槍射擊。當時正值封鎖敏感時機,澳門社會聞之騷動。正巧又有萄船一艘運來士兵800名準備換防,消息傳出,國軍方面誤以為澳門方面增兵對抗,中葡關係更顯緊張。國軍封鎖澳門期間,市內因糧食短缺,物價飛漲,白米漲價愈倍,白菜漲價四倍,所有船隻禁止進出港口,曾有不明船隻自外返航而遭國軍開槍射擊。封鎖事件令澳門政府十分震動,除透過外交部駐澳專員唐榴斡旋外,並由葡駐華代辦和葡京外交部向重慶政府交涉。1945年12月2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令部公函,澳門問題,第211頁,轉引自陳錫豪:《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88頁。
更多
尊敬的“澳門記憶”會員,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澳門記憶”文史網的支持與信任。為持續優化會員服務品質與保障會員權益,本網站將自2025年4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的《服務條款》。敬請各位會員詳閱修訂後之條款,有關內容可於以下查閱:
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該等《服務條款》修訂內容。
若您對本次更新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感謝您一如既往的支持與信任,“澳門記憶”文史網將持續為您提供更安心、便捷的會員服務。
“澳門記憶”文史網 敬啟
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使用說明
檢視全站索引
“AND”,為縮小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交集”;
“OR”, 為擴大檢索範圍,表示前後搜索項之間的 “聯集”;
“NOT”,為排除不相關的檢索範圍 ,“AND NOT”表示第二個搜索項,在檢索範圍將被排除。
已經有澳門記憶帳號了? 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