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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今日
歷史上的
1621

天啟元年(1621年1月22日─1622年2月9日)5月13日,去年脫難的“聖巴爾托羅梅烏”號帆船的船員們履行諾言,向澳門奧斯定會的龍嵩堂捐贈了一些錢,由他們代建和管理隱修院。當時約定,若不建造,捐贈取消。捐贈者終生為隱修院的管理人。l4日,澳門主教平托•比埃達德(D. João Pinto da Piedade)批准起造隱修院。由於捐贈錢數不夠,奧斯定會又斥資300帕塔卡用於建設。1622年4月29日正式建成啟用,定名為“法國之岩聖母(Nossa Senhora de Penha da Franca)教堂”。法國之岩聖母信仰在1587年葡萄牙國王塞巴斯蒂昂征北時傳入葡萄牙,16世紀末,里斯本市內東部即出現了“法國之岩聖母堂”。至此,法國之岩聖母信仰亦傳入澳門,由於奧斯定會從教宗處獲得“法國之岩聖母”信仰的壟斷權,故所建堂交澳門奧斯定會管理。該堂建於西望洋山山頂,初冠名為“卑拿教堂(Penha Church)”。“卑拿”葡文意為“山岩高崗”。“卑拿教堂”後經修葺,並在大堂屋頂處豎有大理石雕刻的聖母像,故澳人又稱其為“西望洋聖母堂。”這是當時澳門唯一的一座不是由天主教區或天主教教會教士所主持興建的教堂。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9, p.271; 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1, p.89; 金國平、吳志良:《西望洋外文名稱的由來》,載《東西望洋》,第287—288頁;金豐居士:《西望洋聖母堂,位處天璇麗珠永不衰》,載《新報》2009年5月14日。

1641

崇禎十四年(1641年2月10日─1642年1月29日)5月13日,若奧四世頒佈法令宣佈恢復行會。葡萄牙的炮兵組織雛形始於行會,炮兵是任命的,並且聽命於他的行會師傅。他們沒有被編入任何團隊,而是組成一個享有許多重要特權的行會。而這個法令是正式宣佈葡萄牙炮兵軍事化的開端,它規定炮手們除了炮長之外還有一位隊長。澳門地區雖然面積很小,但炮兵部隊有時卻很龐大。此法令為澳門炮兵部隊增設了一個新職位,即炮兵隊長。Manuel A. Ribeiro Rodrigues, 400 Anos de Organização e Uniformes Militates em Macau, pp. 183—185.

1658

順治十五年(永曆十二年/1658年2月2日-1659年1月22日)5月13日,多明我會士閔明我(Domingo Fernández de Navarrete)乘船由望加錫前往澳門,到澳門後,住在多明我會修道院。1659年3月離開澳門前往廣州。隨後,他先後到福建、浙江等地傳教。閔明我留澳期間,在佈道和聽懺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幾乎每天都有人來找他。他在澳門看到:清朝的士兵在澳門比在中國內地更放肆,他們在街上甚至在行軍時去揭婦女們的面紗,而沒有人敢阻止他們。有的士兵則到耶穌會教堂,停留很長時間,超過了看管人的許可。看管人對他們態度很粗魯。這就激怒了這些士兵,當天下午就在街上遊蕩時用棍子毆打了兩名耶穌會神父,把他們在地上拖,並扒掉他們的衣服,此事震撼全城。一些身強力壯的市民拿起武器,教會中的世俗子弟也執槍出來開始攻擊士兵,士兵由他們的隊長率領退守到他們駐紮的營房。群眾向這座房屋發起進攻,扔進火器,焚燒他們。但房屋臨海,他們趁夜間從海上逃走,並向平南王報告。平南王命令澳門的長官及耶穌會神父各自派出兩名代表去見他。教士被拘押幾個月,澳門繼續提出控告,但無法說通王爺。最後耶穌會被迫交納了3000銀杜卡特(Ducats),才將此事了結。他還看到另一件令他更不能接受的事情:有一名中國官員,葡人給他取的綽號叫“玩偶”。他看到天主教的宗教儀式,遂決定也要為他所崇拜的宗教偶像開慶典。為此,他靠欺騙從葡人那裡借去珠寶和聖物匣,用這些東西裝扮一副棺材,叫人抬著,並在上面放一尊偶像。又召集異教徒,一邊奏樂,一邊抬著偶像在澳門城內街道和市場遊行。教徒們為之傷心不已,一位名叫德謝拉(Teixeira)的居民是位虔誠的基督徒,憤怒得要拔劍而出,但最後還是控制住自己。他說:“我不在乎粉身碎骨,但我不想因為我,而使全城遭到毀滅。否則我一定會衝出去打爛偶像,殺死那些拜偶像的人。”閔明我還談到:教堂人員和世俗人在澳門都要為他們的教堂和房屋付地租,這在全中國都是十分正常的事,但澳門的教士們卻不認同,他們租用澳門的土地而拒絕向清政府交付任何費用,雖然清政府官員提到其他教會和修道院交付租金的例子,但通統無用。教士們聲稱:這違反了教宗的諭令,清朝官員提出要交租的理由,但最後還是由議事會付錢。其實教宗並沒有關於徵收土地稅和其他租稅方面的諭令。 閔明我:《上帝許給的土地—閔明我中國行記和禮儀之爭》第10章,第80-82頁;趙殿紅:《西班牙多明我會士閔明我在華活動述論》,載《暨南學報》2009年第5期。

1662

康熙元年(1662年2月7日-1663年2月7日)5月13日,由廣東按察司副使吳南岱指揮的一支艦隊出現在澳門近海,並率其隨從衛隊從媽閣碼頭登陸,橫穿澳門城直至關閘,而未向任何人講明此行的原因。澳門葡人已聽到傳聞,他們將會被清朝政府強迫離開澳門。但大多數澳門葡人都認為,他們是葡萄牙人,遷海令不會適用於他們。據望加錫葡商維埃拉•菲格雷多的記載,按察使副使橫穿澳門城,就是希望澳門葡人給他奉送一筆厚禮,而澳門葡人卻未予理睬,致使按察使副使下令關閉關閘,氣憤離澳。 John E. Wills, Embassies and Illusions: Dutch and Portuguese Envoys to K'ang-hsi, 1666-1687, p. 87.

1701

康熙四十年(1701年2月8日-1702年1月27日)5月13日,澳門議事會開會討論菲利佩•古德羅斯和戈麥斯•布蘭道(Domingos Gomes Brandão)兩位葡人的16名奴隸逃入中國內地的問題。最後決定兩位主人必須拿220澳門元交給順德(Son-Tak)的官員,才能要回這些奴隸。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p. 17.

1714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2月14日-1715年2月3日)5月13日,澳門葡商里斯本.阿爾梅達(José de Lisboa de Almeida)在天主聖母教堂的沙勿略小教堂安葬,他是孤兒法官、澳門富商,並將遺產全部捐給了慈善事業。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140.

1722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2月16日-1723年2月4日)5月13日,葡印總督致函澳門議事會,暗示王室大法官加斯巴.法蘭古不服從葡印政府的命令。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81.

1724

雍正二年(1724年1月26日-1725年2月12日)5月13日,澳門主教堂的唱詩班領唱弗萊雷.卡薩爾(Manuel Freire de Casal)宣佈,為穩定、保護和擴大中國教會,主教堂成立無原罪天主聖母會(Confraria da Conceição Imaculada da Mãe de Deus),因為本年1月雍正皇帝頒佈詔令,禁止傳教士在中國傳播天主教。無原罪天主聖母會每週六在主教堂舉行彌撒活動,活動經費先是由教士會和在俗神父支付。議事會7位官員捐出7澳門元,可舉行7場彌撒。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I, p.266.

1796

清嘉慶元年(1796年2月9日─1797年1月27日)5月13日,葡印總督維嘉•卡布拉爾(Francisco António da Veiga Cabral)關於在澳門居留外國人致澳門議事會函:重申里斯本王室發給本首府關於禁止外國人在澳門居留的命令。此事在貴市議事會於去年12月19日致我的信中亦曾提及,而我的前任亦在1793年4月29日回復貴市議事會時稱,1792年12月29日函時所發佈的命令應全部得以落實執行。如果讓這些外國人在澳門居住,他們帶給澳門居民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為了避免這些危害繼續下去,我特此致函澳門總督,命其盡可能付諸實行我的前任於1793年4月29日寫給議事會信函中最末一段的規定。據此及前述重申的命令,除了現時在澳門的公司商務代表以外,不管何種身份的外國人都不得與土生人士通婚及居留此地。Luís Virgilio de Brito Frazão, História e Desenvolvimento dos Correios e das Telecomunicações de Macau, Vol. 1, p. 32.

1800

清嘉慶五年(1800年1月25日─1801年2月12日)5月13日,澳門議事會任命德梅特里奧‧西拉梯(Demétrio Cinatti)中尉出任澳門港口事務負責人。直至1835年3月14日卸任。施白蒂:《澳門編年史:l9世紀》,第319頁。

1810

議事亭,古之稱號也,時人多以“金巴喇”(Camara)名之。查金巴喇,本迺葡語發音,其釋義可作“屋”,或“辦事處”解。若只以“金巴喇”稱之,說來實在不通者。在葡文上亦應寫作Camara Municipal De Macau,即澳門市政局,迺合也。蓋自澳葡於一五九五年組織“澳門市議事局”(Senado,Macau)後,所有一切有關澳門政事,當時皆在此議事局商議或執行,曾為澳葡做過不少事情,為葡國立過不少功績,故葡王約翰六世(D.joão vi.)嘗於一八一零年五月十三日,特頒諭旨,賞賜澳門市議事局以“公忠”(Leal)榮銜、嗣是遂稱議事局(Senado)為“議事公局”(Leal Senado)。攷其所以獲賜原因,據謂當議事亭判事官雅廉訪(Ouvidor Arriaga)在任時,嘗以無數資金救濟葡屬印度;並於一八一零年前後,以澳葡有限之海軍力量,幫助中國滿清官吏剿滅海盜,尤以與清兵聯合,迫降當時海上劇盜張保仔,致立大功云云。據朱薩士之《澳門史》嘗以第十五章全章,敘述澳葡海軍與張保仔及郭婆帶等海上劇盜,歷次交戰經過;並謂嘗接納廣州滿吏要求,撥款建艦招兵等事;曾協助清兵圍剿海盜;更謂後來張保仔向廣州滿官投誠,實由澳葡海軍迫降所致云。又傳說張保仔投降後,澳葡海軍駛回澳門時,受到盛大迎接之凱旋禮,教堂鳴鐘,堡壘鳴炮。市議會曾提議,擬立兩塊紀功碑,中葡文各一塊,樹立在議事亭內,惟後來終未有實行云。澳葡迫降海上劇盜張保仔事,此不過是朱薩士之《澳門史》上片面記載耳。蓋自來澳葡每謂其所以得居澳門,迺因曾經幫助中國,平定海盜有功,所以說到海盜一事,倍為詳晰。但根據日人名著,藤田豐八之《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攷》内之《葡人入居澳門攷》一章,嘗引遍中西典籍,謂自明末清初以來,皆尋不出有何實據,可以證明葡人曾助中國剿滅海盜。要之,惟有於嘉靖四十三年之柘林兵變,葡人嘗請參加鎮壓事。後來俞大猷尚有《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橫》文中說:“功成,重賞其夷目。貢事,已明諭其決不許。”既然事後,澳葡請免貢事,尚且不許,更何得謂以澳門作酬勞乎?及至清朝乾嘉間,張保仔雄踞香爐峰,寇掠海上,朱薩士亦嘗有說:“乾隆末年,廣東海盜縱橫,清吏嘗請澳門協助,以保護水道治安。惟澳門葡人以要求恢復被滿清取銷之地方統治權時,該事就被擱置起來矣。”《香山縣誌》對張保仔橫行海上,澳葡議事亭判事雅廉訪請隨師協剿事,亦嘗載云:“嘉慶六年,瓊雷間海盜滋擾,澳夷請備二舶,隨舟師海捕,且以九事乞格外恩。知縣許乃來以其非制,且挾故要求也,卻之。”統上觀之,當年炫說迫降海盜張保仔事,前因後果,就是如此。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葡萄牙頒布了成立攝政王營保衛澳門城的敕令。400多名士兵入營,作為澳門駐軍。同時法令還明確規定:攝政王營不但有王國的士兵,同樣也有澳門土生人。該營設4個連,2個連駐紮在紅窗門稅館,2個連駐紮在大炮台。第一任指揮官為歐布基(José Osório de Castro de Albuquerque)上校。Eduardo A.Veloso e Mato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pp.39─40. 李長森:《明清時期澳門土生族群的形成發展與變遷》,第284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4頁;Manuel A.Ribeiro Rodrigues, 400 Anos de Organização e Uniformes Militares em Macau, p.231.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在巴西的葡萄牙王室在里約熱內盧頒布敕令,批准澳門同巴西各港口的自由貿易。敕令全文如下:鑒於地處中國的澳門市議事會諸官員和其他市民們的功績,不僅派一艘船來本港(里約熱內盧)慶賀我順利抵達該州所表現出的忠貞,更由於他們努力挫敗了企圖進犯那塊殖民地的海盜,以及對我的印度各州首府給予的金錢援助,為促進該市之繁榮起見,我決定豁免所有屬於我的葡萄牙臣民或由其支付費用的本國船隻從中國直接出口到本州各港口的商品和物品到達巴西的進口關稅;同樣,准其海上貿易獨立於果阿,但必須每年向那里派去交通船以便與宗主國聯系。財政委員會應照此辦理,並發出所需之批示著令執行。Arquivos de Macau, 3a série, No.11, p.281.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發自里約熱內盧的攝政王唐·若奧敕書同意澳門議事會前加上“忠勇”字樣。唐·若奧給澳門此殊榮是為表彰澳門葡人在打擊威脅澳門利益的海盜張保仔行動中取得的功績和澳門在很多危急時刻向印度提供的重要援助。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4頁。

1810

清嘉慶十五年(1810年2月4日─1811年1月24日)5月13日,由於新任澳門王室大法官吉馬良斯·貝紹托無法接任眉額帶曆在招降海盜中所承擔的職責,王室法令又重新任命眉額帶曆繼續擔任王室大法官,沒有任期下限,直至其去世。Manuel Teixeira, Os Ouvidores em Macau, p.158.

1835

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1月29日─1836年2月16日)5月13日,葡印總督福爾圖納托·梅洛致澳門議事會函稱,必須採取措施在澳門開設數學教育課程,為年輕軍人提供數學教育。當時澳門軍人如果想要讀軍事學校,就必須去果阿。葡印總督還給澳門送來數學課程的教材。並準備聘用4名教師,薪水由議事會支付。但這一命令僅為一紙空文,並未付諸實行。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36.

1842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2月10日─1843年1月29日)5月l3日,從孟買出發的蒸汽船“奧克蘭(Aukland)”號抵達澳門港。該船帶來有關歐洲的消息。得悉本年2月10日在里斯本對憲章進行宣誓。司法部長科斯塔·卡布拉爾(António Bernardo Costa Cabral)赴波爾圖發動擁護憲章的革命,沒有發生流血事件。阿馬羅:《1842年澳門市政廳選舉和當地“長老”》,載《文化雜誌》第19期,1994年。

1856

咸豐六年(1856年2月6日─1857年1月25日)5月13日,埃斯特旺.卡內羅逝世兩年後,其家族將位於下環街1號的“卡內羅花園”公開拍賣,底價為2萬澳門元。為英國駐澳門領事克雷威爾利.奧斯穆德(Cleverly Osmund)拍得。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127頁;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1, pp. 661—662; Manuel Teixeira, Toponimia de Macau, Vol. 2, p. 335.

1900

《知新報》第一百一十八期刊登《聞星嘉坡林君文廢請免華人扭辮事感而書此》、《欲禁無權》、《催命鬼符又見》、《仰光新設英華藏書樓章程》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1914

民國三年 (1914年1月1日─1914年12月31日)5月13日,因現承充澳門收垃圾人要求將合同註銷,澳門政府遂將收垃圾生意招人承充,每年61元為底,承充期至1922年7月10日。《澳門政府憲報》1914年第18號,第199頁。

1919

民國八年(1919年1月1日-1919年12月31日)5月13日,澳門玫瑰聖母堂(板樟堂)舉行“花地瑪聖母巡遊”。從下午6時開始,信徒們先在聖堂作彌撒,然後將“花地瑪聖母”的聖像從教堂祭壇移入一小轎,抬至廣州,上街巡遊,神職人員、修女、執旗助祭及女學生隊伍隨其後,浩浩蕩蕩,場面莊嚴壯觀。這是澳門第一次“花地瑪聖母巡遊”,當時澳門萬人空巷,信徒們全都走上街去參加巡遊,即使不是信徒,也都佇立街旁觀看巡遊,而不敢大聲喧嘩。金豐居士:《玫瑰聖母堂“怪誕廟堂”》,載《新報》2007年4月12日。

1940

民國二十九年 (1940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5月13日,因日軍相繼佔領拱北各支關,拱北海關人員被迫於本日全體撤離至澳門,並停止徵稅,該處商務自此即告停頓半年之久。直至年底,淪陷區當局將岐關車路修好,准許長途汽車在其管理之下往來通行,於是進出口貿易始見恢復。同時,隨著廣州、江門、中山的相繼淪陷,澳門即成為淪陷區與後方交換物資的最大中心區,尤其1941年,澳門與鄰近地區利用各式船隻交換物資,至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此項貿易乃告停頓,除懸有葡國旗幟的兩輪船外,其餘全被敵人劫持。民國二十九年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拱北關部分》 (1940)、《民國三十年至三十四年中外貿易概況報告‧拱北關部分》 (1941-1945),載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匯編 (1887-1946)》,第387-388頁。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5月13日,日軍突然下令封鎖澳門、灣仔交通,禁止艇戶往來,並為防止走私,加派汽艇數艘在兩地附近海面逡巡。15日,日軍擴大封鎖線,臨時封鎖岐關車路,並加派軍隊在三廠執行封鎖任務,禁止行旅往來,只准汽車通行,但除載貨外,不准搭客。自此,澳門與三埠、灣仔、四邑及中山等地海陸路全部遭到封鎖,澳門市內魚菜等生活供應嚴重不足,物價狂升瘋漲。鄉民冒險偷渡者,一經發現,均遭日軍槍殺。此次封鎖至6月初方得鬆弛,不過亦時鬆時嚴。《華商報》1941年5月15、16日及6月5日。

1941

民國三十年 (1941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5月13日,《澳門政府憲報》刊登行政局兼警察局佈告,米石只准由澳輸出至路環、氹仔兩地,並需有該兩地的商人的報單書列明種類及數量,同時有海島市行政局長簽署方為生效。傅玉蘭主編:《抗日戰爭時期的澳門》,第191頁。

1983

1952年7月24日,雙週刊《號角報》創刊,直至1983年5月13日維持兩星期出版一次,隨後轉為週報至今。

1984

1984年5月13日,澳門電視台首次以葡語和粵語正式廣播。

1993

1993年,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在澳門基本法研討會上講話。參考資料:《華僑報》1995年5月14日報道。

1993

1993年5月13日,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結束活動酒會中,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與澳門總督韋奇立(Vasco Rocha Vieira)雙雙祝酒。隨着基本法的正式頒佈,諮委會的歷史使命亦順利完成。參考資料:《華僑報》1993年5月14日報道。

2002

2002年5月13日,應國家衛生部邀請,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第五十五屆世界衛生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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