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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四年(永曆十一年/1657年2月13日-1658年2月1日)1月31日,巴城總督馬特索科爾的報告稱,澳門目前境況窘迫,幾乎沒有來自南方的援助,這樣下去,他們只能坐吃山空,陷入絕境。上年,澳門有三艘小型海船從暹羅、四艘海船從望加錫運米及檳榔、檀香木、藤、胡椒返澳。據說有幾艘船因風暴而遇難。其中葡萄牙大商人彿蘭西斯科•費爾( Francisco Fiere)的一艘大型快船從望加錫滿載丁香、胡椒、檀香木和一批東印度和歐洲織物,亦遭風暴吹折桅杆漂至海南,島上的中國官員將此船沒收。後來,葡萄牙人同廣東藩王達成協議,船可以歸還給葡人,但貨物一半必須送給藩王。此外,還獲悉若澳門的出入檢查放鬆的話,所有的奴僕和其他自由的黑人將投奔廣東藩王。人們還傳說,澳門如果因貧困的境況難以維持,將接受西班牙人保護,脫離葡萄牙國王。 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沙:1624-1662》,第472頁。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1月30日-1711年2月16日)1月31日,“對華航運公司(Companhia de Navegação para a China)”在里斯本創辦,註冊人為葡萄牙商人劉易斯.馬希爾( Luís Maciel)、維略.科斯塔(Manuel Velho da Costa)、索薩.蘇亞雷斯(Manuel de Sousa Soares)和貢薩維斯.帕切科(Gonçalves Pacheco Pereira)。先是依照王室許可令,宗主國與澳門合作成立一家貿易公司,澳門駐葡國代表加斯巴·法蘭古參與了公司的組建工作,並建議公司向所有期望加入的人士開放。公司可以根據當時的條件與巴西各港口城市通商。同時規定:該公司之經營者可派人把從澳門帶來的適宜的商品在任何巴西港口出售,只需在葡國海關向關長和官員申報,由他們向印度公司發出證書,以便按已經提及的百分之十在該公司納稅和交納一些習慣性小額費用。這家公司成立後一直沒有什麼活動,而且壽命很短,這些葡萄牙東方貿易公司遠不如英國、荷蘭、法國及其他國家的東印度公司強大。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82頁;雷戈:《澳門與巴西的直接關係:一個不可實現的夢想》,載《文化雜誌》第22期,1995年。
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1月23日─1774年2月10日) 1月31日,澳門土生葡人羅咱家族第二代,澳門政界、商界著名人物西蒙•羅咱(泗孟)逝世。西蒙,1718年生於葡萄牙坦克斯地區,為老羅咱哥哥巴特羅梅烏•羅咱(Bartolomeu Rosa)之子。由於老羅咱年邁無子,遂於1738年將其侄招來澳門做他的繼承人,不久又與澳門極具影響力的巴羅斯家族的女孩瑪麗亞•阿拉烏茹(Maria de Araújo)結婚。西蒙•羅咱來澳後,承繼了叔父的全部家業,成為澳門最具影響力的富豪, 還先後於1745、1759、1761、1764和1771年五次出任議事會理事官,在澳門政壇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他在內港附近有一奢華的豪宅,還有個人專用的私人碼頭(泗孟碼頭)。由於耶穌會欠西蒙•羅咱債款達6147兩白銀,故耶穌會解散後,將青洲之產權抵償給西蒙,於是,西蒙•羅咱又成為青洲全島的業主。 其次子安東尼奧•羅咱(António Vicente Rosa) 在18世紀後期還是澳門海上貿易的主要力量,據馬丁斯•瓦萊(A. M. Martins do Vale)統計,在1784─1805年中,安東尼奧•羅咱獲發12次出海貿易牌照。Jorge Fori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3, pp. 295─422; 金國平、吳志良:《澳門歷史上的Rosa家族》,載《東西望洋》,第406-410頁。A. M. Martins do Vale, Os Portugueses em Macau: 1750—1800, p. 119.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2月3日─1841年1月22日)1月31日,下午3時30分,澳門理事官維森特·佐治(José Vicente Jorge)和道台易中孚在粵海關關部行台進行首次會晤。道台此行是來要求澳門驅逐在此地居住的查爾斯·義律和其他英國人。為此他帶來了1000兵勇,稱這些兵勇是來保護居澳葡人的。根據官府命令,兵勇們駐紮在前山寨待命。道台出示了官府令他率兵勇搜捕英國人和令惠昌耀副將率2000兵勇配合道台行動的兩份官府文書。文書還指示必要時可以關閉海關,終止與葡國人貿易,在五天內撤走中國居民,令澳門成為孤城,並派兵佔領之。維森特·佐治,先後於1840年與1845年出任澳門議事會理事官,亦是澳門19世紀40—50年代商業寡頭,在政治及商業上均是舉足輕重的人物,時人評價他是“以其個人品德及多次慷慨解囊而成為澳門最有權勢的葡人之一”。參見薩安東:《葡萄牙在華外交政策:1841—1854》,第6頁。O Portuguès na China, Macau, Vol.1, No.21, 6 de Fevereiro de 1840, em Alfredo Gomes Dias, Macau e a 1 Guerra do Ópio Colecção Memória do Oriente, p.38.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1月23日,被清朝官府驅逐的英國人離開內地後到達澳門。31日,道台向澳門當局提出要求,限英國人五天之內離開。邊度總督緊急召開議事會會議,並同英艦“海阿新”(Hyacinth)號司令H.史密斯交換意見。後者決定撤出澳門。英國人撤離後,駐紮在媽閣廟的清軍也退回香山。2月4日,英國軍艦“海阿新”號不顧澳門總督和議事會的反對,強行駛進澳門港。2月15日,澳門法官巴士度(José Maria Rodrigues de Bastos)寫信給葡萄牙內閣首相、海外事務大臣,要求加強在澳門的管制。3月3日,道台下令重新恢復由於同英國人交惡而中止的同澳門的貿易。10月29日,葡萄牙行政法在澳門頒佈實施。在葡人富紳馬葵士(Lourenço Marques)的倡議下,賈梅士的第一座紀念碑在白鴿巢公園石洞落成。
華士古達伽馬花園(含得勝花園),俗稱“新花園”,是1898年開闢。原花園面積極廣,由現今的華士古達伽馬花園直到得勝花園均屬其範圍。園中有一條貫穿南北的大路,1898年命名為華士古達伽馬新路。新路的南端有朝北座向的華士古達伽馬紀念碑,北端有戰勝荷蘭人紀念碑及噴水池。自1938年後,因中部陸續建游泳池、市立葡文小學及紀念何東小學、愛都酒店等,把原華士古達伽馬花園截去中部一大段,餘下的南段保留原稱,北段則稱為得勝花園,噴水池就移到二龍喉公園內,今仍可見。華士古達伽馬新路的南端立有華士古達伽馬的紀念碑,以紀念發現由歐洲到印度航線的葡國航海家華士古達馬。紀念碑於1911年1月31日揭幕,圖為揭幕時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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