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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1月31日-1719年2月18日)12月13日,澳門富商伽斯帕爾.馬丁斯(Gaspar Martins)去世。其留下遺囑曰:本人財產之三分之一所得利潤留贈仁慈堂。按照習慣以押金和保險金從事海上貿易。所得利潤亦分為三份,其一施捨給仁慈堂作為會資,其二留給我子曼努埃爾.馬丁斯(Manuel Martins),其三留給我子若澤.馬丁斯(José Martins)。若二子中一人身亡,由另一人獨受全部遺產;若二子均亡,這些遺產用於每年為我及曼努埃爾.馬丁斯和若澤.馬丁斯的靈魂做彌撒。上事由本人,仁慈堂書記官門多薩.傅達多(Francisco de Mendoça Furtado)轉抄並簽字。阿馬羅:《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1月22日─1785年2月8日)12月13日,澳門議事會致函葡印總督,同時向果阿請示,一旦在澳門建立葡萄牙海關和自果阿增派軍隊到澳門而引發中國人鬧事,應當採取何等應變措施。在這封信中,議事會還向葡印總督申訴了自己的委屈:我們接到閣下信函,在該信函中命令本城總督主持議事會並負責迄今為止由我們管理的議事會中所有關於王室財政的事務的來信,但是,相信閣下將宣佈相反做法的皇家命令。260年來,本城居民建立並保存了陛下的這一方土地,完全沒依靠過歷任總督。即使中國人和荷蘭人之間矛盾最嚴重的時期,議事會都未停止過對城市的管理。本城居民屢次償還了所欠暹羅、柬埔寨和巴達維亞國王的債務。我們努力促成使節面見中國皇帝,本市因此而耗資巨大。1622年,我們與登陸的荷蘭正規軍作戰,保衛了這座城市。1641年,我們用銅炮和金錢救援國王若奧四世,使之美名遠揚。為了在這個帝國中保持一塊基督聖地,我們曾飽嘗中國的迫害,歷盡艱辛。終於,我們以鍥而不捨的精神保存了今天屬於陛下的土地和財產,這一切都與總督無關,即使無數次遭受其他國家進攻的時候,也未得到過總督的任何保護。本議事會請求閣下向其宣佈屬於議事會的管轄權,因為現任總督正插手一切事務;當陛下未授予我們代表權以維護我們的權力時,我們無法知道我們具有哪些權力。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6—18世紀》,第183—184頁。
清道光四年(1824年1月31日─1825年2月17日)12月13日,澳門保守派領袖,19世紀前期澳門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物,被譽為“澳門城市之父”的眉額帶曆在澳門逝世,年僅48歲。眉額帶曆從1802年到澳門直至逝世,共在澳門生活22年。這一時期澳門所有的政治、軍事、經濟及文化活動均與他有密切關係,他不僅出任王室大法官,而且還多次出任澳門議事會理事官,還曾代理總督。不長的一生獲得不少榮譽。1812年6月25日,若奧六世授予他亞速爾奧爾達(Horda)鎮榮譽鎮長官稱號,同時封為皇家紳士,基督騎士。1814年7月22日葡王為表彰他對澳門所作的貢獻,下令贈予他三倍的養老金。他的第二個女兒出生時,葡萄牙皇帝佩德羅一世(Pedro I)和瑪麗亞一世女王為其教父、教母。他住在大堂區,其居所有小禮拜堂一座。死後留下婚生子女8人,非婚生子1人。澳門政府為紀念他,將一條街命名為雅廉訪大馬路。由於眉額帶曆去世,葡印總督任命小西蒙·羅咱(Simão Vicente Rosa Jr.)為澳門王室大法官。一位葡萄牙澳門歷史研究者評價稱:眉額帶曆不僅是具備總督的優秀品質,而且是出色的外交官。除此以外,又是一位精明能幹和成功的商人。但創出豐厚的利潤之後,他無視法律,道德盡喪,不像從前那樣注重法官的職務、澳門政府和貿易。掌握著遠比法官更高權力的他,一舉一動恰如一個總督。不僅限於執行正常工作不可缺少的簽署批示的任務,維持軍隊的穩定和城市的安寧更是他行使的主要職能。仗著高明的政治手段,娶了聖若澤男爵的女兒。而聖若澤男爵是一個脾氣古怪、生活墮落、靠販賣鴉片過活的傢伙。正因為這一層關係,眉額帶曆輕而易舉地進入了里約熱內盧的王室圈中。這正好符合這位王室大法官之意。在澳門,眉額帶曆除了來自聖若澤男爵方面的勢力外,還有一個在各項決策上都忠實地支持他的小組,這一組人始終受到葡印總督的賞識,這即是眉額帶曆能夠在澳門執掌權力20餘年而不落敗的重要原因。程曼麗:《蜜蜂華報研究》,第47頁。Jorge Foriaz,Famílias Macaenses,Vo1.1,p.278,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33頁稱其逝世在7月31日。Manuel Teixeira,Os Ouvidores em Macau,p.165. 因小西蒙·羅咱其名與其父姓名西蒙·羅咱完全一樣,故稱為“小西蒙·羅咱”。若昂·凱茲斯(João Guedes):《一場革命,一位法官和一個勇於墾荒的記者——的短訊》,載《文化雜誌》第9期,1993年。
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13日─1832年2月1日)12月13日,普魯士人荷蘭傳教會教士郭實獵(Charles Gutzlaff)完成他首次中國沿海航行後抵達澳門,由倫敦會傳教士馬禮遜接待他住宿。馬禮遜稱:郭實獵每月從東印度公司獲得100元住房租金,卻免費住在我家。Chinese Repository, Vol.2, No.1, p.20; Charles Gutzlaff, Journals of Three Voyages along the Coast of China in 1831, 1832 & 1833, p.138. LMS/CH/SC, 3.1.C, “Extract from Robert Morrison's Private to W.A.Hankey, Macao, 10 February, 1832.”轉自蘇精:《上帝的人馬:19世紀在華傳教士的作為》,第36頁。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1月24日─1850年2月11日)12月l3日,澳門土生富商小擺華(Francisco José de Paiva Jr.)逝世,葬於風順堂。小擺華為澳門土生擺華家族的第三代,並與其父親同名。1801年1月4日生於澳門老楞佐堂區。在澳門長大,赴葡國讀書,在科英布拉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返澳後一邊開設自己的律師樓,一邊經營其家族的航運生意。1830年擔任市政議員。1831年任議事公局普通法官,同年任華務官,1836年被選為澳門議事會理事官,1847年任澳門民兵營少校司令,同獲委任為澳門駐香港首任領事。小擺華逝世後,澳門政府將一條街道命名為“擺華巷(Travessa da Paiva)”紀念他。Jorge Forjaz, Famílias Macaenses, Vol. 2, p. 963;金英傑:《擺華巷名花設局四夷賓服》,載《新報》2008年8月14日。
清光緒四年(1878年2月2日─1879年1月21日)12月13日,澳門人口普查,包括所有國籍的在澳門、氹仔、路環居住人口為68086人,其中陸上人口為57143人,水上人口為10943人。其中包括歐洲、中國和其他國籍的居民。也就是說,人口中有英國人、西班牙人、美國人、土耳其人、摩囉人和意大利人,沒有提到法國人。與1871年的統計表相比,人口減少了5.08%,即3644人。這些數字亦包括氹仔和路環的村鎮及海島各碼頭的居民中有45名葡萄牙人和8082名華人。古萬年、戴敏麗:《澳門及其人口演變500年:1500—2000》,第82頁。Manuel Teixeira, Macau Através dos Séculos, p. 57.
《知新報》第七十四期刊登《浙江道禦史徐士佳請禁落地布捐摺》、《江寧紳士上江督與辦勸工學堂禀》、《演說書藏學堂之益》、《美軍購造無烟火藥》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知新報》第一百零八期刊登《編修沈鵬應詔直言摺》、《俄人擇佔遠東要地》、《列國對英之態度》、《英京曩昔苛政》等文章。《知新報》於1897年2月22日(清光緒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創刊,由康有為籌劃出版、梁啟超兼理筆政、何廷光(字穗田)出資、康廣仁則負責具體運作創辦,該報於維新運動時期所創辦,為維新派在華南地區的重要刊物。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失敗後,《知新報》仍繼續出版。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後,更將《知新報》與《清議報》定為會報。《知新報》原按上海《時務報》模式創辦,初擬為《廣時務報》。及後經梁啟超斟酌後,才定名《知新報》,報頭使用篆書。其辦報宗旨,正如其創刊文章的「知新報緣起」指出:「不慧於目,不聰於耳,不敏於口,曰盲、聾、啞,是謂三病」而「報者,天下之樞鈴,萬民之喉舌也,得之則通,通之則明,明之則勇,勇之則強,強則政舉而國立,敬修而民智。」《知新報》是澳門第二份中文報紙,翻譯不少西文報刊,錄英、俄、德、法、美、日等各國大事,同時遠銷海外舊金山、悉尼、安南、新加坡等地。設社址於澳門南灣大井頭四號,其後在1900年1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月初一)出版的第129期有遷館告白:從大井頭四號移寓至門牌十九號。初為5日刊,自1897年5月31日(清光緒二十三年五月初一)的出版的第20冊起,改為旬刊 (十日刊),篇幅較前增加一倍;又至1900年2月14日(清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12冊開始,再改為半月刊,每期約60餘頁,冊裝。目前所收集的最後一期是1901年2月3日(清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的第134冊,是否仍有後續出版的刊冊,有待進一步研究。本會感謝中山大學圖書館的支持,合作將該館珍藏的共134冊《知新報》原件進行電子化,得以在此平台與公眾分享。此外,本會為每期之目錄加設鏈結功能,以便各方讀者閱讀。《知新報》主要撰述和譯者如下:撰述:何樹齡、韓文舉、梁啟超、徐勤、劉楨麟、王覺任、陳繼儼、歐榘甲、康廣仁、黎祖健、麥孟華、林旭、孔昭炎、康有為 英譯:周靈生、盧其昌、陳焯如、甘若雲葡譯:宋次生德譯:沙士日譯:唐振超、山本正義、康同薇
民國四年(1915年1月1日─1915年12月31日)12月13日,袁世凱在居仁堂接受百官朝賀以承受帝位,一批擁護共和的革命者擔心受到迫害,紛紛逃至澳門尋求庇護。澳督嘉路米耶致信里斯本稱,由於中國政局動盪,帝制與共和的擁護者相互對抗,所以當時在澳門,“禁止雙方的擁護者試圖在澳門進行任何集會,不准成立社團舉行革命聚會宣傳政治”。而其時一共和革命領袖在澳門被捕,北京政府堅持要求將其引渡,指他為一般罪犯。嘉路米耶認為這些人是“政治難民”,而不是所謂“強盜”。葡萄牙司法當局則以證據不足拒絕引渡,並設法拖延時間,以避免和北京政府發生矛盾。然而考慮到中國軍隊會因此進攻澳門,實在過於冒險,於是要求增派兩個非洲連隊,以加強本地軍隊力量。葡萄牙外事部外交歷史檔案文件14《外事部外交及政治事務部殖民地事務司1915年12月4日2602號公文》,參見卡洛斯.高美士.貝薩:《澳門與共和體制在中國的建立》,第137─138頁;傑弗里.C. 岡恩:《澳門史:1557─1999》第5章,第1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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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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