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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三年(1623年1月31日─1624年2月18日)7月17日,葡印政府決定在澳門建立一個混合政府,由教會人士、市民及軍人組成。教會人士即主教弗雷•羅薩里奧,市民則是議事會成員佩德羅•卡瓦略(Pedro Fernandes de Carvalho)和奧古斯丁略•戈麥斯(Agostinho Gomes),軍人則是新任總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但明顯將總督的權力加大。澳門首任總督弗蘭西斯科•馬士加路也率100名士兵抵達澳門,正式就職。當時葡萄牙人的連隊由125名士兵組成,分成5個排,其中有6名滑膛槍手、40名長矛手和25名火槍手。與此同時,馬尼拉也派一位上校帶領200名長槍手和幾門火炮來到澳門。見阿布列馬(Francisco de Abliema)整理的《從1625年3月至1626年9月在葡萄牙及西方的東方各省事件總覽》,第7頁。此書中公佈了許多鮮為人知的事件和細節。轉自萊薩:《澳門人口: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Ⅵ, p.39.Manuel A. Ribeiro Rodrigues, 400 Anos de Organizaçāo e Unifbrmes Militares em Macau, p.180.雷戈:《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00—201頁。
天啟七年(1627年2月16日─1628年2月4日)7月17日,4艘荷蘭戰艦在澳門附近出現,停泊在島嶼之間,打算截擊赴長崎貿易的澳門船,澳門當時沒有一艘戰艦。5位澳門富商:馬爾科斯•博特略(Marcos Botelho)、安東尼奧•科爾特斯(António Cortes)、羅德里格斯•卡瓦略(António Rodrigues Carvalho)、若奧•特謝拉(João Taixeira)及曾任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托瑪斯•維耶拉將5艘改裝的商船裝上火力,在托瑪斯•維耶拉的指揮下,於8月18日離開澳門,向荷蘭戰艦發動攻擊,荷蘭指揮艦“奧威克爾克(Ouwerkerck)”號沉沒,32名荷蘭士兵陣亡,俘獲50人,繳獲火炮24門,炮彈2000發和一些軍需補給,其他荷蘭船隻逃脫。奧威克爾克號指揮艦艦長馬科斯(Marcus Hendricxoon)亦被俘虜,他與其他33名被俘的荷蘭人在澳門被囚禁5年,1632年,與在望加錫被俘虜的葡萄牙人作了交換。在荷蘭戰艦出現之初,澳門總督和議事會給馬尼拉寫信請求幫助,西班牙人並無回復。菲律賓總督尼羅•塔博爾達(Don Juan Niño de Taborda)派了一支救援小隊,內有3艘戰船,以若昂•阿爾卡拉索(Don Juan de Alcaraso)為指揮官。當他們到達時,葡人已經趕走敵人,於是這支西班牙船隊駛往越南以報費爾南多•西爾瓦(D. Fernando de Silva)的船隻丟失之仇。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ⅩⅦ, p. 46; 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6章,第59頁。兩書記載的死亡人數及俘虜數不同。而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莎:1624—1662》,第77頁稱:Ouwerkerck號在澳門附近被葡人襲擊並燒毀,船上18人被捕,大炮被繳獲,剩餘人員遇難。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p. 103—104.
清順治十三年(永曆十年/1656年1月26日-1657年2月12日)3月17日,荷蘭使團正式啟程進京。7月17日,使團進入北京。隨後使團代表荷蘭國王向順治帝進獻禮品,並向順治帝行三跪九叩之禮。貢品計有鑲金鐵甲、鑲金馬鞍、鑲金銀刀劍、鳥銃、鑲金鳥銃、短銃、細銃、玻璃鏡、千里鏡、八角大鏡等物,其他還有琥珀、珊瑚、鐸羅絨、嗶嘰緞、西洋布、被面、氈、白石畫、皮小狗、花鸚哥、薔薇露、丁香、番木蔻、五色番花、桂皮、檀香等物。澳門葡人得知荷蘭使團進京的消息後,十分恐慌,遂請求當時在清宮服務的耶穌會士湯若望、安文思( Gabriel de Magalhães)等人阻止清朝同荷蘭簽訂貿易協定。耶穌會士們也意識到,如果荷蘭人獲得通商的特權,那麼葡人在中國的貿易及澳門這一商埠將會毀滅。而澳門又是中國傳教會的根據地,澳門毀滅,中國傳教會亦將同歸於盡。因此,在荷使到京之前,湯若望、利類思(Lodovico Buglio)、安文思及汪儒望(Jean Valat)就已商量了阻止辦法。一方面這些耶穌會士對朝廷的大小官員散佈“荷蘭人沒有國家,在海上以行盜為業”的輿論,另一方面,湯若望也是不擇手段地中傷荷蘭人,他對禮部的官員施加影響,說荷蘭人是海盜,生活在小海島上,所帶的禮物都是搶劫來的,力勸禮部拒絕荷蘭人前來貿易。再加上湯若望是順治帝的寵臣,在順治帝最後定奪此事的時候,湯若望給順治帝上了一份秘密報告,將上述意思告知了順治帝。致使荷蘭使臣出使失敗。美國學者馬士評價荷蘭使臣的北京之行稱,他們帶來貴重的禮物,並且聽憑這些禮物被稱為貢物,他們也拜領了優厚的恩賜,他們俯伏在皇帝面前恭行三跪九叩的禮節;他們情願以一個亞洲藩屬向宗主國來朝貢的使臣地位自居。他們希望用這種行為在中國取得貿易特權,但是他們所得到的只不過是准許八年朝貢一次,每次隨帶商船四艘而已。 包樂史、莊國土:《〈荷使初訪中國記〉研究》,第53-54頁。 《清會典事例》卷503《朝貢.貢物》,第819頁。 魏特(Alfons Väth):《湯若望傳》,第353-354頁。 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沙:1624-1662》,第484頁。 魏特:《湯若望傳》,第354-358頁。魏特也認為,荷蘭使臣未能達到他們的目的,這大半是應歸湯若望負責,因為他曾暗中作梗。 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53頁。
順治十五年(永曆十二年/1658年2月2日-1659年1月22日)7月17日,比利時耶穌會士柏應理神父與魯日滿神父分別乘兩艘葡萄牙船從暹羅抵達澳門。與比他們早幾天到達的老朋友衛匡國、吳爾鐸(Albert d'Orrille)及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神父重聚。他們居住在聖保祿學院,學習中國語言。這兩次抵達澳門的歐洲傳教士共14人,還包括蘇納、白乃心、畢嘉(Jean-Dominique Gabiani)、殷鐸澤(Prosper Intorcetta)、陸安德(Andre-Jean Lubelli)、瞿篤德(Stanislas Torrente)及郎安德(André Ferran)等。 高華士(Noêl Golvers):《清初耶穌會士魯日滿:常熟賬本及靈修筆記研究》之《導論》,第22頁;甘易逢(Yves Raguin):《南懷仁:在中國的偉大傳教士》,載《南懷仁逝世300周年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第34頁稱:南懷仁於1658年7月17日抵達澳門。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716頁稱南懷仁1658年6月17日到澳門。 魏特:《湯若望傳》,第344頁。
順治十八年(1661年1月30-1662年2月17日)1月26日,鑒於數年來有關鄭成功將東渡攻打大員(台灣)的謠傳不斷,荷蘭人先後於1660年4月23日和7月17日派出強大的船隊和士兵,準備聯合大員的軍隊痛擊敵人。巴城總督馬特索科爾於本日的報告中稱:“我們不能容忍這樣一支強大而寶貴的船隊到達大員後發現無所事事,一無所獲地返回巴城,這樣做將使公司遭受巨大損失。評議會因此決定,派最強大的陣容和600名士兵,於10月31日在北風狂起時前往澳門,在那裡突襲(葡人),佔領那座城市及工事。因為葡人在澳門境況不佳,勢力削弱,對我們來說機會難得。多年來我們一直忙於對印度的葡萄牙人作戰,無暇顧及澳門。若非藉此派強大艦隊前往大員的機會,這一計劃將不會在短期內予以實施。我們認為,攻取澳門時機已到,對這一行動我們盼望已久,特別是如果這一計劃繼續推遲,公司恐怕難以達到將葡人從北部地方趕出去的目的。因為澳門的葡人將尋求英國人或其他外族人的保護,繼續佔領澳門,養精蓄銳,使衰落的澳門復興,很可能重新使之成為葡人在東印度的基地。以上種種原因促使我們攻打澳門。為此,我們指派範•德•蘭(Joan van der Laen)先生統率這支艦隊,並派對廣州與澳門極為熟悉的商務員雅各布•凱瑟爾為副手去實施這一行動。”據范•德•蘭先生報告,9月2日和3日之間,船隊在與澳門同緯度的地方遇到一場風暴,使遠征船隊受到損失,遂決定將進攻澳門計劃向後推遲。 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沙:1624-1662》,第525-527頁。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2月7日-1683年1月26日)7月17日,意大利耶穌會土喬萬尼·馬里尼(Giovanni Filippo de Marini)神父在澳門逝世。喬萬尼.馬里尼神父,1608年生於熱那亞之塔吉亞。先在果阿、暹羅、東京等地傳教,1649年之前到澳門,並任澳門代牧,1656年出任聖保祿教堂本堂神父。後又赴東京傳教達14年。1661年返回歐洲,1666年再次來澳門,1671年佩德羅二世(Pedro II)選拔他為澳門主教,但未獲教宗批准。1670—1673年任日本省會長,1671—1676年任澳門主教區施行聖事人。後又往東京、暹羅傳教,1675年12月返回澳門。1677年12月被教廷傳信部召回,1678年10月10日,出任中日教區巡視員,直至逝世。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175—176頁。
咸豐元年(1851年2月1日─1852年2月19日)7月17日,澳督賈多素頒佈華人搭棚唱戲、祭神之有關規定:照得該華人教內所信行諸事,本總督非為輕視而不容之,又不願禁止,反意從寬,不礙其便習行。但本總督之首分為顧其屬下之人防護其身家性命。惟查該華人在臨近各房屋之處,每搭棚廠,為唱戲祭神等教內諸事,諭該燒紙焚香等物,不獨引火之危,且多人擁擠喧鬧,及有滋生事端,臨近之家難堪忍受,又礙路上行人。合示諭飭,嗣後凡有搭棚唱戲祭神等事,惟准在媽閣廟前及新渡頭寬闊之地,餘外不准在別處搭棚。其在兩城門之外,可以照舊蓋搭,但應如舊先報,候官准行。為此曉諭各人知悉,勿謂言之不先也。將此示貼在常懸告示之處。《澳門政府憲報》1851年7月19日第35號。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2月8日─1903年1月28日)8月8日,澳門第一家銀行大西洋銀行(又稱“大西洋海外匯理銀行”)澳門代辦處開始運營,葡萄牙政府與該行簽訂合同,批准其在海外發行貨幣。先是1892年9月10日,海外殖民地部部長費雷拉‧阿馬拉爾(Francisco Joaquim Ferreira do Amaral)向澳門總督布渣發出公文商討在澳門設立大西洋銀行事宜。11月9日,布渣頒佈一個法令在澳門成立一個委員會討論這一問題。1893年1月31日,布渣復函殖民地部部長,表示贊同在澳門、帝汶設立分行。1901年1月30日,澳門政府代表與大西洋銀行代表在殖民地部簽署合同決定在澳門設立代辦處。1902年2月27日,澳門總督柯高批准大西洋銀行章程,7月17日,第一任大西洋銀行總理菲利克斯‧科斯塔(Félix Duarte Coata)抵達澳門。至當日,大西洋銀行澳門代辦處開始運營。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2, pp.431—433; 施白蒂的《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11頁稱大西洋銀行9月20日在澳門開張。李鵬翥的《澳門古今》第135頁稱大西洋銀行澳門分行於1902年8月開設,最初開設的是代辦處還不是分行。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1月25日─1907年2月12日)7月25日,澳門船廠東家、西家就船廠行規分歧,經華政衙門調解,達成協議。先是船廠西家偽稱經奉官命“凡欲入行者每人每日科銀1仙,另入行銀2元,其未入行者則每日科銀3分6厘”。船廠東家以為不妥。7月17日,雙方各舉出代表人三位,齊集華政衙門互相議妥:“惟願入行者照科,不願入行者聽,行中不得強勒。至於行中為收此銀定於每禮拜日一次用二人,只在船廠門口收取,不得徑入廠內索取。如有收銀滋事或迫人入行,一經發覺,俱定以入監之罪。”此時澳門船廠東家有:生和陳結、佑隆吳勇、德源李華、新萬利潘閏、生隆亞行、裕隆亞和、新德隆亞永、新萬滿潘煜、合隆亞敬、海順利亞績。《澳門政府憲報》1906年7月28日第30號。
宣統二年(1910年2月10日─1911年1月29日)7-8月,發生路環慘案。先是,在5月5日晚,以梁意華為首的路環海盜將新寧縣東坑等三鄉學童18名綁架,勒索3.5萬元贖金。鄉中父老先稟告兩廣總督袁樹勳,袁因“澳界尚未勘定,既不能照會澳督往拿,承認為彼之屬地;又未便派兵往緝,致啟交涉。”正在籌辦之際,事主又稟求澳督往拿。7月12日淩晨4時,澳門總督馬奎斯遂派遣兩支部隊——以上尉阿吉亞爾(Aguiar)為首的45名陸軍和在中尉阿爾比諾‧里巴斯(Albino Ribas da Silva)率領下的氹仔及路環小分隊進攻路環。由於海盜的抵抗,葡兵被擊斃數人,炮台亦為佔據。澳督聞訊後,又增派一炮兵部隊,“澳門”號炮艦以及由巡捕司令、上尉馬丁斯‧馬德拉率領105名巡捕亦前來增援。然而,葡兵屢為匪黨所敗,複死傷多人,乃於l3、14等日,調集水陸各軍全力合攻。因路環各村民人為盜所挾,不願遷避,導致炮擊損傷人物不計其數。至7月17日,105名“唐娜阿美利亞(D.Amélia)”號巡洋艦上士兵在中尉卡瓦略‧布蘭登(Carvalho Brandão)的率領下在路環島登陸。7月18日,“祖國”號炮艦及“澳門”號炮艦炮擊華人海盜陣地。7月19日,剿匪大軍全面出擊至路環九澳地方。許多海盜於前天夜間乘暴風雨竄逃,多人喪生。救出18名人質,其中成人7名,兒童11人及另外40余被海盜俘獲者。10月12日,根據1910年10月12日公佈的法令,6月24日為澳門節日。在路環,7月13日為“路環戰役紀念日”。11月,開庭審判路環犯有綁架罪的海盜,判以20年流放監禁。據當時有消息稱:葡兵此次並非剿匪,實系剿民,不過借題發揮耳。洋兵轟毀村鄉,慘斃多命,均是無辜良民。至於賊匪,其兇狠者逃走殆盡,擒獲者不過一二餘黨。而第二次剿過路環匪之葡兵,仍留住該島約有百名,並未退出。粵督為此電請外務部要求撤退路環葡兵,“此次剿匪,雖由事主所請,然事前並未知照,事後華兵商往會剿,彼又固拒。澳門界務未定,路環難認為葡屬地。按照中葡條約第二款內載,未經定界以前,一切事宜彼此均不得有增減改變之事,現葡擅向路環用兵。不合條約者一。華人居住西洋屬地,生命財產照約應由葡官保護,況路環並未屬葡,該處居民雖不乏與匪交接之人,而安分良民亦尚不少。此次葡人剿匪,不分良莠,悉將居民轟毀,華人生命財產損失甚巨。不合條約者二。葡人從前駐守路環之兵只十餘名,葡使稱匪已肅清,前剿匪之兵自願全退。乃續派葡兵留駐該島,竟有百名之多,大背不得增減之約。不合者三。現粵民與葡感情最惡,此次路環居民被葡兵焚殺,民情更為憤激。而葡人增兵駐守,顯為強佔路環張本,與日後議界尤多窒礙”。路環慘案發生後,全國人民無比憤慨,紛紛要求政府廢除條約收回澳門。清政府鑒於群眾強烈要求,再派駐法大使劉式訓赴里斯本,再次提出劃界談判問題,但此事最後不了了之。《香山旬報》,粵督為葡人剿匪事佈告各省電文,第67期,第67—68頁;《香山旬報》,葡兵攻過路環詳志,第66期,第49—52頁;《申報》1910年7月25日《葡兵炮攻過路環海盜詳情》;《申報》1910年8月1日《葡兵搜圍海盜之尾聲》;《申報》1910年8月2日《葡兵攻擊過路環海盜余聞》;《申報》1910年8月25日《粵督電請撤退路環葡兵》;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1900-1949)》,第42—46頁。
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日─1925年12月31日)7月17日,省港罷工開始後不足一月,罷工潮已影響到澳門。因為這次罷工雖然主要是針對英國,但英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關係密切,而且澳門和香港一向海上交通往還頻繁,對罷工者來說,封鎖香港,勢必也要封鎖澳門。最有效封鎖澳門的方法,即發動香山縣南部前山一帶的工人,正式成立駐前山糾察隊,在關閘以北防衛、巡邏。當時前山有自港回省罷工工友百餘人,組織臨時糾察隊,搜查對澳門的糧食出口,防止“輪船等運輸糧食由澳門接濟香港”。前山工人糾察隊成立後,澳門酒樓工會派代表二人,到省港罷工委員會陪同罷工工友,並送回捐款200元接濟工友。這是澳門工人受中華全國總工會省港罷工委員會號召支援罷工,成為澳門地區參與這場罷工的先聲。中華全國總工會省港罷工委員會編:《工人之路特號》第23期《駐前山之工友熱心工作》,1925年7月17日及第24期《澳門酒樓工會援助工友》,1925年7月18日。
2022年6月18日,澳門爆發新一波社區疫情,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澳門自7月11日零時至18日進入“相對靜止”狀態,其後再延長至7月23日。這段期間暫停所有非必要的工商業公司和場所運作,包括賭場與建築地盤等也要停工,市民如非必要亦要留在家中,違者可被處以最高兩年徒刑。這段期間,澳門非封城也不是禁足,一些人仍然需要上班,市民如有必要原因仍可外出,是處於一種相對靜止的狀態。“相對靜止”首日共作出超過一千宗勸喻,主要是涉及在公共地方跑步、在公園閒坐等,其次是外出時沒佩戴好口罩、沒佩戴符合規定的口罩,而遛放寵物也不被允許。到“相對靜止”踏入第三日,警方已經檢控了19宗違反防疫措施罪的案件,涉及外出無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標準的口罩或非必要外出。當中一宗罪成案件,是有一名市民因沒有戴口罩在街上吸煙,被初級法院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緩刑條件為一個月內向特區捐獻一萬元。
2022年6月18日,澳門爆發新一波社區疫情,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澳門自7月11日零時至18日進入“相對靜止”狀態,其後再延長至7月23日。這段期間暫停所有非必要的工商業公司和場所運作,包括賭場與建築地盤等也要停工,市民如非必要亦要留在家中,違者可被處以最高兩年徒刑。這段期間,澳門非封城也不是禁足,一些人仍然需要上班,市民如有必要原因仍可外出,是處於一種相對靜止的狀態。“相對靜止”首日共作出超過一千宗勸喻,主要是涉及在公共地方跑步、在公園閒坐等,其次是外出時沒佩戴好口罩、沒佩戴符合規定的口罩,而遛放寵物也不被允許。到“相對靜止”踏入第三日,警方已經檢控了19宗違反防疫措施罪的案件,涉及外出無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標準的口罩或非必要外出。
2022年6月18日,澳門爆發新一波社區疫情,進入即時預防狀態。澳門自7月11日零時至18日進入“相對靜止”狀態,其後再延長至7月23日。這段期間暫停所有非必要的工商業公司和場所運作,包括賭場與建築地盤等也要停工,市民如非必要亦要留在家中,違者可被處以最高兩年徒刑。這段期間,澳門非封城也不是禁足,一些人仍然需要上班,市民如有必要原因仍可外出,是處於一種相對靜止的狀態。“相對靜止”首日共作出超過一千宗勸喻,主要是涉及在公共地方跑步、在公園閒坐等,其次是外出時沒佩戴好口罩、沒佩戴符合規定的口罩,而遛放寵物也不被允許。到“相對靜止”踏入第三日,警方已經檢控了19宗違反防疫措施罪的案件,涉及外出無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標準的口罩或非必要外出。當中一宗罪成案件,是有一名市民因沒有戴口罩在街上吸煙,被初級法院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緩刑條件為一個月內向特區捐獻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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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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