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統三年(1911年1月31日─1912年1月18日)5月10日,澳門政府按察司將時豐銀號倒盤人林含蓮所屬物業出投發賣。其中包括板樟堂街、河邊新街、陳樂里、皇家新街、蓬萊新巷等六七十處房屋,共計值銀約12萬餘元。其中位於澳門最中心的街道板樟堂街的房產即達7處之多。[1]

[1]《澳門政府憲報》1911年4月9日第15號。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