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1月26日─1839年2月13日)9月5日,澳門第一份政府公報《澳門、帝汶和梭羅政府公報》創刊,公報的編輯工作由政府秘書負責。

早期為週報,主要用於發布行政命令、法規、官方文件和其他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文章。並刊登政府專賣廣告和少量民間“告白”,為葡萄牙海外地區的政府公報。出版第5期後在1839年1月9日停刊。1840年1月8日,澳門政府再次出版公報。從1850年起,將與華人有關的重要消息漢譯夾雜在葡語版面中刊出。1857—1872年中止,至1872年恢復,自1879年2月18日起,該報正式用華葡兩樣文字頒行,由翻譯官公所譯華文校對辦理並讓翻譯官畫押為憑。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68頁;José Augusto dos Santos Alves, A opinião pública em Macau: a imprensa macaense na terceira e quarta décadas do século ⅩⅨ, p.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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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25